DB11/T 1799-2020 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

DB11/T 1799-2020 Pig breeding farm biosafety regulation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799-2020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2020-12-24
实施日期
2021-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80

CCSB4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799—2020

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

Biosecurityspecificationforpigfarms

2020-12-24发布2021-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799—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生物安全管控区建设.................................................................4

附录A(资料性)四级生物安全管控区示意图及生物安全防疫屏障功能流程图................9

I

DB11/T1799—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滨、韦海涛、郑瑞峰、宋彦军、刘晓冬、徐发荣、王玉田、李栋梁、潘兴亮、

郑雪莹、王斌、张晓思、张帅、韩磊、陈少康、赵浩军、于鹏、张佳艳、李腾、周德刚、潘珺、罗伏兵、

邓柏林、张跃、苗燕、马志军、严亚军、赵景义、王慧强、余春明、许光勇。

II

DB11/T1799—2020

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基本要求、生物安全管控区建设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地区生猪养殖场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和管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

GB/T17823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17824.1规模猪场建设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生猪pig

生存的家猪。

3.2

生物安全biosecurity

生猪养殖过程中,为了防止或是阻断病原体侵入、侵袭猪群,保证猪群健康与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

预防和控制疫病的综合性技术与管理措施。

3.3

防疫屏障epidemicpreventionbarrier

根据生物安全管控区的要求,在生猪养殖场内外建设的车辆洗消中心、中转站点、围墙、围栏、消

毒通道、隔离带等的防疫设施和相应措施。

3.4

生物安全管控区biosecuritycontrolzone

将生猪养殖场按照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的不同区域。

3.5

1

DB11/T1799—2020

净道non-pollutionroad

场区内用于健康猪群和饲料等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通道。

[来源:GB/17824.1—2008,3.3]

3.6

污道pollutionroad

场区内用于垃圾、粪便、病死动物等非洁净物品转运的专用通道。

[来源:GB/17824.1—2008,3.4]

3.7

出猪中转台(间)pigtransferplatform

在猪场外设置的,用于本场生猪运输车和外部生猪运输车之间转运生猪的平台或设施。

3.8

出猪台(间)pigshipmentdock

建于生产区与外部交界处,供装载生猪用的平台或设施。

3.9

猪舍piggery

具备有效物理隔离措施且可全封闭管理,舍内猪只具有确定的流行病学关系,暴露于某一病原的可

能性相近的最小生物安全单元。

3.10

栋舍pighouse

由一个或多个猪舍组成的独立生猪养殖建筑。

4基本要求

4.1选址要求

4.1.1距离其他生猪养猪场所、生猪屠宰加工厂、猪肉及相关制品销售市场、非本场专用猪粪肥收集

处理场所1000m以上。周边1000m范围内无开放式生活垃圾堆放场点。

4.1.2距离牲畜诊疗场所、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m以上。

4.1.3距离城乡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500m以上。距离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

500m以上。周边500m范围内无酒店、餐厅、饭店等餐饮服务场所。

4.2分区管理

4.2.1生猪养殖场建设布局应符合GB/T17824.1的要求。

4.2.2生猪养殖场应实行生物安全分区管理,按照生物安全风险等级划分的不同区域,可分一级、二

级、三级、四级生物安全管控区(示意图见附录A)。

4.2.3生猪养殖场应建立不同生物安全管控区,建设对应级别的防疫屏障(见附录A),对人员、车

辆、物料、猪和精液实行分区隔离、分级准入、分道通行等差异化管理。

4.2.4可根据防疫屏障所处位置和功能,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防疫屏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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