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IKE 11-2022 电动自行车阳光车行评价准则

T/BIKE 11-2022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IKE 11-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9-20
实施日期
2022-10-2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电动自行车阳光车行(以下简称“阳光车行”)要求、评价准则和阳光车行活动。 本文件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车辆”)车行开展阳光车行评价活动; 主要技术内容:制定的标准由7章22节和2个附录组成。主要内容如下:(1) 标准的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举行的电动自行车阳光车行活动。活动包括了阳光车行建设和评价。(2) 标准中的术语和定义除引用了已有的四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和一项国家推荐性标准。对阳光车行和阳光车行活动等术语进行了定义。(3) 评价原则对阳光车行评价规定了,系统全面、客观公正、科学严谨、持续改进四项原则。(4) 要求对符合阳光车行的条件规定了基本条件、社会责任、选址、建筑、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人员、经营行为八项要求。a)在基本要求中规定了阳光车行建设和评价的基础条件,在评价中不达标几乎都是否决项;b)明确了车行除了经营行为外,还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c)对车行的位置和周围环境规定了要求,并明确经营面积不小于 50;d)对车行的建筑材料、高度及外出通道规定了要求;e)对车行经营场地规定了要求,商品展示和销售区不小于 40,维修区域不小于10;f)对车行设施规定了要求,包括照明、警示标志、监控录像和必要的维修检测设备,其中特别对锂电池的存放规定了严格要求;g)对服务人员提出了要求,包括车行负责人、销售和维修人员;并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规定了要求;h)对车行经营行为规定了十一项要求和禁止行为,其中特别对锂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规定了严格要求;(5) 服务评价对阳光车行评价依据、评价机构、评价方法、评价程序和评价的实施规定了具体流程和方法。还规定了评价的星级和权重,评价报告的内容及评价结果和应用、评价后的总结、改进、提高。规定星级分为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五星为最高等级。(6) 阳光车行活动对阳光车行的申报、阳光车行的建设、证书的授予、证书的吊销规定了操作流程。(7) 附录A规定了第4章要求各项指标的评价权重和分值,附录B明确了阳光车行申请表格式。在附录A“阳光车行评价考核标准及评分细则”分值权重的分配如下:按照二级指标进行分配。分值权重按照基本项得分和加分项得分组成,基本项满分 100 分,加分项满分 20 分。基本项满分 100 分,其中一级指标中按照企业具备的所有条件占50% 权重,经营行为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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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无锡尚品电动车业有限公司、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我恋你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捷安特(昆山)有限公司上海联友路分公司、上海符琛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呈羿卓电动车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北蔡镇众心摩托车配件商店、上海千丽车业有限公司、上海昊御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姗海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晟意实业有限公司、上海毅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徐道行、文远国、刘传冬、薛春峰、操冬贵、沈正网、许学东、郑雨霖、符青华、杨可、张仁军、王雪祥、叶坚、张义伟、韩朋、刘正华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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