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1912-2018 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技术规范

DB45/T 1912-2018 Electronic and electrical equipment waste classification, storage, and disposa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5/T 1912-2018
标准类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12-20
实施日期
2018-12-31
发布单位/组织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60

X2828X

DB4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DB1912—201845/T

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

技术规范技术规范

Classification,storageanddisposeofwasteelectricandelectronicproductsofofproductselectronicandelectricwasteofdisposeandstorageClassification,

enterprisesenterprises

2018-12-20发布2018-12-31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5/T1912DB45/T—2018

前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海琛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文化办公设备制造行业协会、北海市产品质量

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曾树深、王利群、冷欣新、朱春燕、李干红、陈剑龙、陈平燕、曾成杰、刘彬、

张弦。

I

DB45/T1912DB45/T—2018

引引言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电器生产企业日益增多。为吸取先期发展地区废弃物管理滞后和处置

落后的经验和教训,加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管理,规范处置行为,保护广西生态环境,并充分利

用自然资源,提出本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包括一般废弃物、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本标准规范了广西

壮族自治区域内电子电器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的识别、管理、贮存、运输和无害化处

置等,以满足环保政策要求,实现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II

DB45/T1912DB45/T—2018

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技术规范电子电器企业废弃物分类、贮存和处理技术规范

1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分类方法、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和加工

企业的基本要求,以及废弃物管理、收集、贮存、运输、处理和处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电子电器产品生产和加工企业,再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

物的管理。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8978GB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16297GB

GB18484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18484GB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GB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8599GB

HJ52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527HJ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3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电子电器产品electricalandelectronicproductproductelectronicandelectrical电子电器产品

依靠电流或磁场工作或者以产生、传输和测量电流和电磁场为目的,额定工作电压在直流电不超

过1500V,交流电不超过1000配套产品。V的设备及

注:GB/T31373—2015定义3.2。

3.23.2

回收take-backtake-back回收

以回收利用为目的,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收集和贮存的活动。

注:根据GB/T29769—2013定义3.11改写。

3.33.3

收集collectioncollection收集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聚集、分类和整理的活动。

1

DB45/T1912DB45/T—2018

注:根据GB/T29769—2013定义3.20改写。

3.43.4

贮存storagestorage贮存

为收集、运输、拆解、回收利用和处置的目的,在符合要求的特定场所暂时存放电子电器产品生产

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的活动。

注:根据GB/T29769—2013定义3.30改写。

3.53.5

处理treatmenttreatment处理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贮存和回收利用等活动。

注:根据GB/T29769—2013定义3.3改写。

3.63.6

处置disposaldisposal处置

利用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废弃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量化或者消除其危害性

的活动,或者将废弃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规定的场所或者设施的活动。

注:GB/T23685—2009定义3.10。

3.73.7

回收利用recoveryrecovery回收利用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使之能够满足其原来的使用要求或用于其他用

途已形成在使用、再生利用和能量回收的任何行为。

注:根据GB/T29769-2013定义3.12改写。

3.83.8

处理企业recyclerrecycler处理企业

从事废电子电器产品处理活动的法人,需具备处理资质并拥有相应的处理设施和场地。

注:GB/T29769—2013定义3.4。

3.93.9

污染控制pollutioncontrolcontrolpollution污染控制

为预防、减少或消除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而采取的各种措

施。

注:根据GB/T32357—2015定义3.4改写。

3.103.10

特征污染物characteristicpollutantpollutantcharacteristic特征污染物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或回收、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理过程中排放的有代表性的,能

够反映的污染程度污染物。

注:根据GB/T32357—2015定义3.12改写。

3.113.1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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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拆解物strictlycontrolleddisassemblydisassemblycontrolledstrictly严控拆解物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中有特殊处理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

注:根据GB/T32357—2015定义3.13改写。

3.123.12

一般废弃物generalwastewastegeneral一般废弃物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对环境和人体相对安全的废弃物。

3.133.13

特殊废弃物specialwastewastespecial特殊废弃物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需要用专门方法和程序进行拆解,或需要对拆解物进行专业化处

理,以减免对环境和人身产生危害的零部件或材料。

3.143.14

危险废(弃)物hazardouswastewastehazardous危险废(弃)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

的废物。

注:GB18597—2001定义3.1。

3.153.15

再使用reusereuse再使用

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继续使用或经过清理、维修后继续用于原来用途的行为。

注:根据GB/T23685—2009定义3.6改写。

3.163.16

再生利用recyclingrecycling再生利用

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处理,使之能够作为原材料重新利用的过程,但不包

括能量的回收和利用。

注:根据GB/T23685—2009定义3.7改写。

44分类

4.14.1电子电器产品分类

电子电器产品分为大家电、小家电、IT及通讯设备、型固定动工具(大明器具、电消费类设备、照

玩具、工业用工具除外)、休闲和运动器械、医疗设备系统控(所有被移入和传染设备除外)、监仪表、

自动售货机10类,包括构成产品的零(部)件、元(器)件及材料。电子电器产品分类清单见附录A。

作原理和基本构造,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表中没有列出的电子电器产品,可以参考相近似产品进行归类。

4.24.2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分类

三类。特殊废弃物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一般废弃物、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物

进行识别和分类,制又可分为特征污染物和严控拆解物。企业应对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物

3

DB45/T1912DB45/T—2018

定特殊废弃物和危险废物管控清单,参见附录B表B.1。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废弃物和危

险废物的清单的内容不限于附录B表B.1列出的内容。

55要求

5.15.1基本要求

5.1.15.1.1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实现资源利用最大化,环境污染最小化,在满足相关环境保护标

准的前提下优先开展再使用和再生利用。

5.1.25.1.2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或处置,应适时采取优化的可行性技术和必要的措施,确保处

理或处置过程中满足人体和环境影响的相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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