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TLA 0001-2023 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规范

T/SDTLA 0001-2023 Shandong Province's network freight operator business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DTLA 000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01
实施日期
2023-03-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共分为八章,第1章概述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第2章是本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清单,第3章规定了本标准的关键术语和定义,第4~8章为本标准的正文内容,分别规定了网络货运企业经营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代开发票及纳税、风险控制要求、服务评价等。本标准规定了网络货运企业运营的基本要求,以及服务流程、代开发票和纳税、风险控制、服务评价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网络货运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考核评估。主要技术内容:术语和定义(第3章)本章定义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简称网络货运)、网络货运企业、实际承运人三个术语的定义。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的定义来源于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网络货运是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的简称,考虑到网络货运这个术语使用更广泛,在3.1将“网络货运”作为优先术语,将“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列为第二术语。网络货运企业的定义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代开发票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基础上改写而成。实际承运人的定义是在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基础上改写而成。基本要求(第4章)为了规范我省网络货运经营活动,本章规定了网络货运企业在资质、设施设备、信息管理、从业人员、合同管理、经营活动等方面应遵守的基本要求。4.1规定网络货运企业应取得营业执照,并取得交通部门核发的许可。4.2对网络货运企业的办公条件、车辆规模、信息平台功能等提出了要求。4.3对网络货运企业的管理制度提出要求,包括要求信息采集、发布、更新等;要求网络货运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并要定期接受培训;要求网络货运企业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确认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此外协会也组织开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培训,为企业培训工作提供服务和支撑;要求网络货运企业必须分别与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对合同内容提出了基本要求;提出了要求网络货运企业应审核并留存实际承运人的资质信息等。4.4鼓励企业积极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车辆动态监控。本章的内容主要依据为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司、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舜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付艳青 张翔 毕建伟 马清超 郭志强 庞妍 韩昊 刘虎 高伟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20.20

CCSR12

团体标准

T/SDTLA0001—2023

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规范

Operationspecificationsofnetworkfreightenterprises

inShandongprovince

2023-03-01发布2023-03-01实施

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发布

T/SDTLA0001—2023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服务流程...........................................................................3

6代开发票及纳税.....................................................................5

7风险控制...........................................................................6

8服务评价...........................................................................7

附录A(资料性)道路货物运输合同示范文本...............................................8

附录B(规范性)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15

参考文献.............................................................................17

I

T/SDTLA0001—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交通与物流协会、山东京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传化陆鲸科技有限公

司、荣庆物流供应链有限公司、舜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付艳青张翔毕建伟马清超郭志强庞妍韩昊刘虎高伟

II

T/SDTLA0001—2023

山东省网络货运企业经营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货运企业经营基本要求,以及服务流程、代开发票和纳税、风险控制、服务评价

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网络货运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考核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JT/T385水路、公路运输货物包装基本要求

JT/T620零担货物道路运输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roadfreighttransportationonnetworkplatform

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配置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

完成道路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注:简称网络货运,网络货运不包括仅为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提供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等服务的行为。

3.2

网络货运企业networkfreightenterprise

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3.3

实际承运人actualcarrier

接受网络货运企业委托,使用符合条件的载货汽车和驾驶员,实际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经营者。

4基本要求

1

T/SDTLA0001—2023

4.1资质

网络货运企业应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应取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县级

(含)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许可证件。

4.2设施设备

4.2.1网络货运企业应有自用的办公用房和经营场所。

4.2.2网络货运企业应建有与业务相适应的互联网信息处理系统,且宜有与该信息处理系统相适配的

手机终端软件、小程序等。

4.2.3网络货运企业信息处理系统应具有接口扩展和信息交换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有关部门、

银行、行业协会等信息系统进行信息交换。

4.2.4网络货运企业应有以本单位法定名称实名注册的网址,宜配置以本单位法定名称实名登记的固

定电话和传真机。

4.3管理制度

4.3.1网络货运企业宜建立与本企业规模相适应的合同、作业流程、车辆、生产安全、信息安全保护

等业务管理制度。

4.3.2网络货运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信息安全保护、物流安全法律法规、禁运物品特质及识别方法、安全查验操作规程、应急情况处置及职

业道德教育等。

4.3.3网络货运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要求,分别与托运人和实际承运人签订道路货

物运输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当事人信息:包括托运人、收货人、网络货运企业名称、实际承运人的名称、联系方式;

b)服务内容:包括货物信息、运输方式、起讫地、运输价格、时效要求等;

c)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

d)运费结算规则。

4.3.4网络货运企业审核并留存实际承运人以下资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a)实际承运人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b)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总质量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除外)、机动车驾驶证号等驾驶员基本信息;

2

T/SDTLA0001—2023

c)车辆牌照号、车牌颜色、车辆道路运输证号、车辆行驶证档案编号、车辆总质量、核定载质量、

外廓尺寸等车辆基本信息。

4.4网络货运企业应采用北斗导航、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实现业务流程全程可追踪;

宜使用标准化、厢式化、专业化的运输车辆,通过卫星定位装置等技术手段,加强车辆动态监控。

5服务流程

5.1一般要求

5.1.1网络货运活动包括受理委托、调度车辆、分拣装载、在途运输、货物交付、运费结算等主要作

业环节。

5.1.2网络货运企业应根据不同类型货运业务编制具体的服务流程。

5.1.3网络货运企业从事零担货物运输的,应按照JT/T620的相关要求执行。

5.2受理委托

5.2.1网络货运企业不应超范围经营。

5.2.2网络货运企业应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或运单),并保留12个月以上;运输合同(或运单)

填写要完整,字迹要规范、清楚。运输合同式样及内容见附录A。

5.2.3网络货运企业应在信息处理系统上记录托运人的委托信息,并按照合同(或运单)载明的内容

做好托运人、收货人、货物信息的详细记录,记录的内容应清楚、明确;核对托运人信息,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

a)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b)货物名称、性质、重量(或体积)、数量;

c)装货时间和地点、卸货地点;

d)货物价值,是否保险(或保价);

e)运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f)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

5.2.4网络货运企业应留存法人托运人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联系方式,或自然人托运人的有效证件扫

描件及联系方式。

5.2.5网络货运企业应将运输计划及运输须知告知托运人。

3

T/SDTLA0001—2023

5.3调度车辆

5.3.1网络货运企业应根据信息处理系统(或运单)记录的委托信息,调度适配车辆,安排行车路线,

按约定到达装货地点,实际承运货物。

5.3.2网络货运企业应对实际承运人资质信息进行核验,通过核验后方能委托其承担运输业务,不应

委托不具备资质的实际承运人承运货物。

5.3.3网络货运企业接到实际承运人有关发现违禁物品、可疑物品或瞒报危险物品报告的,应向公安

机关或有关部门及时报告。

5.4分拣装载

5.4.1运输货物包装应符合GB/T191和JT/T385的要求。

5.4.2货物装载过程中,实际承运人与委托方根据信息处理系统(或运单)记录的委托信息,共同核

对货物名称、质量、件数是否与委托信息相符,包装是否完好,并轻装轻卸、堆码整齐。

5.4.3货物装载应分类合理、装载均衡、大不压小、重不压轻、轻拿轻放,货物包装上的箭头向上一

致。

5.4.4货物装载完成后,网络货运企业应监督实际承运人将货物绑扎牢固,防止货物脱落,防雨防潮,

做好封车工作,拍照记录后,将记录传给网络货运企业留存。

5.5在途运输

5.5.1网络货运企业应根据信息处理系统(或运单)记录的运输要求,制定运输方案,并告知委托方;

对于超长运输线路,应要求驾驶员轮岗或采用途中休息等方式,保障运输安全。

5.5.2网络货运企业应使用卫星定位系统等技术手段,对运输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实时采集实

际承运车辆轨迹的动态信息;经驾驶员授权同意后,实时采集和上传驾驶员地理位置信息,及时提醒驾

驶员纠正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行为。

5.5.3网络货运企业监控实际承运车辆的运行状态,适时调整车辆路线安排,以确保货物在约定时间

内到达指定地点;实际承运人若不能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网络货运企业应将迟到原因和变更的预计到

达时间告知委托方。

5.5.4网络货运企业宜向委托方提供货物在途信息查询服务;应及时处理运输途中的异常状况,并告

知委托方,在信息处理系统中做好情况记录。

5.6货物交付

4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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