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196-202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DB32/T 4196-2022 "Double random selection and one public disclosure" regulatory work specification
基本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级以上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发布历史
-
2022年0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起草人:
- 贾宏斌、纪勇、杨丽娟、席晓星、韦东娜
- 出版信息:
- 页数:16页 | 字数:2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4196—202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marketsupervisionandinspectionof"Tworandomselections
andoneinformationalpublicity"
2022-01-28发布2022-02-28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T4196—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宏斌、纪勇、杨丽娟、席晓星、韦东娜。
I
DB32/T4196—202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工作基础、“双随机”系统
操作流程、监管实施以及追责与免责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县(市、区)级以上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Tworandomselectionsandoneinformationalpublicity"supervision
andinspection
是指各部门根据检查任务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
情况及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督管理行为。
4基本原则
4.1全面覆盖
各部门监管职能如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应制定重点监管事项
清单,清单之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
4.2分级分类
在全面有效归集检查对象各类信息的基础上,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将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
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关联。
4.3规范透明
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任务、抽查结果应及
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
5工作基础
5.1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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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实现计划制定、名单抽
取、结果公示、数据存档等各项抽查检查工作程序全程留痕;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抽查计
划、抽查任务、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时公开。各部门应:
a)依托该平台的“抽查检查(双随机)”模块(以下简称“双随机”系统)开展单一部门“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b)对已自行建立并运行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数据应与江
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应通过江苏省市场
监管信息平台开展;
c)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后不应再新开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
5.2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5.2.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编制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
单。
5.2.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明确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方式、检查依据、检查主体等内容,参见
附录A。
5.2.3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编制应经法制机构审核,报同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下简称“联席办”)备案,并通过相关网站或平台向社会公开。
5.2.4有以下情形之一,各部门应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调整,并执行“5.2.3”的要求
a)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正、修订、废止;
b)上级部门决定取消、调整或下放抽查事项;
c)职能调整;
d)其他应当调整的情形。
5.3建立随机抽查“两库”
5.3.1各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与抽查任务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
人员名录库(以下简称“两库”)。
5.3.2检查对象名录库包括企业、机关、社团、行政相对人、产品、项目、行为、场地场所等主体。
5.3.3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
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工作区域等分类标注。
5.3.4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发生变动,应动态维护“两库”相关信息。
5.3.5特定领域的抽查,可邀请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并导入“辅助执法检查人员
名录库”。
5.4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指引
各部门对随机抽查事项应逐一制定抽查工作指引,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对象、检查比例、检查频次、
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流程、审批权限、公示程序、归档方式等。
6“双随机”系统操作流程
6.1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模块,新增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或继承上级制定的本级有监督管理
职权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6.2在“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检查对象名录库”模块,导入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两库”。
6.3在“抽查工作计划”模块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或专项抽查计划。
2
DB32/T4196—2022
6.4通过“抽查工作计划”模块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
6.5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中涉及的随机抽查事项对应的抽查工作指引实施检查,录入检
查结果。
7监管实施
7.1实施步骤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步骤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7.2具体要求
7.2.1制定抽查工作计划
7.2.1.1各部门应结合上级要求和本地监管实际,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或专项抽查计划,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抽查计划名称、抽查任务名称、抽查比例、抽查对象、抽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主体、抽取检查对
象时间、实施检查主体、实施检查时间等,并报同级联席办备案。
7.2.1.2各部门应根据监管职能、检查对象所处监管领域、信用等级、风险程度等,确定抽查比例、
频次和被抽查概率。
7.2.2制定抽查任务
任务制定过程应公开、公正,具体要求见表1。
表1制定任务流程
步骤操作方法备注
根据抽查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从“双随机”系统“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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