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018-2008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DB37/T 1018-2008 Pesticide enterprise safety production norm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018-2008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08-12
实施日期
2008-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17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018-2008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2008-XX-XX发布2008-09-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018-2008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农药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药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培、刘敬民、林波、李东芹。

I

DB37/T1018-2008

农药企业安全生产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218重大危险源辨识

3术语

下列术语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

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它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

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它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3.2

农药企业

本规范所称农药企业,是指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从事农药原药合成、制剂加工或分装的企业或

者其分公司、子公司所属的独立核算成本的生产单位。

4管理要求

4.1组织和人员

4.1.1负责人

4.1.1.1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双基工作,做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

的资源支持。

4.1.1.2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确保企业应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

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

4.1.1.3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起到模范作用。各级管理人员应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负有

履行正确的安全生产义务。

4.1.2方针目标

4.1.2.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a)形成文件,并得到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b)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c)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d)与企业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e)从业人员易于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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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目标与方针相符。如:可行,目标应予以量化。

4.1.2.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各级组织应

制定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完成。

4.1.3机构设置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相关要求,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满足:

a)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b)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

书。

4.1.4安全职责

4.1.4.1企业应明确以下人员的安全职责:

a)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b)经理(厂长,总裁等),副经理(副厂长,副总裁);

c)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及各副总;

d)各级管理人员;

e)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及技术人员;

f)从业人员。

4.1.4.2企业应明确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

a)决策机构;

b)安委会或领导小组;

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d)机械、动力、设备部门;

e)生产、技术、调度、质量部门;

f)消防、保卫部门;

g)职业卫生、环保部门;

h)供销、运输部门;

i)基建(工程)部门;

j)劳动人事、教育部门;

k)财务部门;

l)工会部门;

m)科研、设计、规划部门;

n)行政、后勤部门;

o)其它有关部门。

4.1.4.3企业应明确各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

4.1.4.4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及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予以奖惩。

4.1.5安全生产投入

4.1.5.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确定安全费用提取标准,自行

提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帐。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对

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4.1.5.2依法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包括:

a)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b)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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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安全设施,如:安全连锁、监测报警、安全通讯、防爆、防雷、防静电、灭火、防噪声、防触电、

和粉尘、防灼伤冲淋、员工洗浴和休息、应急救援、安全标志等设施的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

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

d)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e)安全风险抵押金;

f)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

g)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

h)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

i)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等。

4.1.5.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2管理文件

4.2.1法律法规

4.2.1.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

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定期

进行更新。

4.2.1.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2.1.3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

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4.2.2安全评价

4.2.2.1新、改、扩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8号)的要求办理相关安全生产许可手续。

4.2.2.2在役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

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

全评价。

4.2.3符合性评价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应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对本企业进行符合性评价,

消除违法、违规现象和行为。

4.2.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2.4.1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

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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