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DSMA 003-2023 船员劳务派遣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T/QDSMA 003-2023 Crew Labor Dispatching Enterprise Credit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2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QDSMA 003-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5
实施日期
2024-01-25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青岛船长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的方法和内容、信用等级及各等级的含义、信用评价流程、信用评价报告的撰写要求、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分配规则以及信息的归集、建档及保密等。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船舶营运状态下涉及的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和恢复重建的企业主体信用等级评价活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岛船长协会、青岛碧海海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公司、青岛重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起草人:
马民、王晓羿、许滨、马婕
出版信息:
页数:2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TB

青岛船长协会团体标准

T/QDSMA003—2023

船员劳务派遣企业信用评价规范

2023年12月25日

2023-12-25发布2024-01-25实施

青岛船长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发布

T/QDSMA003-2023

目录

前言...........................................................................................................................................1

引言...........................................................................................................................................2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3

3.1信用

3.2信用风险

3.3信用信息

3.4信用评价

3.5信用评价机构

3.6信用评价指标

3.7信用等级

3.8信用评价报告

3.9信用等级公告

4信用评价基本规定...............................................................................................................4

4.1信用评价基本原则

4.1.1真实性原则

4.1.2一致性原则

4.1.3独立性原则

4.1.4客观性原则

4.2信用评价流程

4.2.1受理

4.2.2信息核实

T/QDSMA003-2023

4.2.3初评阶段

4.2.4等级确定

4.2.5反馈与复评

4.2.6结果公示

4.2.7跟踪与复评

4.3信息管理

5信用评价方法.......................................................................................................................6

5.1指导思想

5.2信用评价的基本含义

5.3信用评价方法及分析内容

5.3.1信用评价方法概述

5.3.2信用评价分析内容

5.3.2行业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

5.3.3受评主体行业地位分析

5.3.4受评主体管理分析

5.3.5受评主体财务实力分析

5.3.6受评主体综合信用能力分析

5.3.7公共信用记录

6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等级符号及含义............................................................8

7信用评价的指标项及权重分配规则...................................................................................9

8信用评价报告.......................................................................................................................9

8.1报告概述

8.2报告声明

8.3报告正文

8.4评价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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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跟踪评价安排

8.6信用评价报告附录

9评价结果发布.....................................................................................................................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11

T/QDSMA003-2023

前言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本标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

和定义、信用评价基本规定、信用评价方法、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等级符号及含

义、信用评价的指标项及权重分配规则、信用评价报告、评价结果发布等。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青岛船长协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青岛船长协会、青岛碧海海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信构信用管理有限

公司、青岛重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马民、王晓羿、许滨、马婕

本标准由青岛船长协会归口。

本标准知识产权归青岛船长协会所有,任何第三方如使用该标准,须征得知识产权人同

意。

1

T/QDSMA003-2023

引言

本标准面向信用服务机构之信用评价业务,是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系列标准之一。

本标准依据当前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业务发展需求,梳理了信用评价业务的基本原则、

信用信息管理和业务流程等内容,明确了信用服务机构信用评价业务规范,为信用服务机构

开展信用评价提供业务指南。信用服务机构可在本标准基础上细化和完善自身信用评价业务

的具体要求。

信用服务机构业务规范系列标准的制订,将依据信用服务市场发展需求,不断丰富和完

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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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的方法和内容、信用等级及各等级的

含义、信用评价流程、信用评价报告的撰写要求、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分配规则以及

信息的归集、建档及保密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船舶营运状态下涉及的船舶管理、船员管理和恢复重建的企业主体信

用等级评价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117----2018《信用—基本术语》

3术语和定义

3.1信用

1建立在信任基础上,不用立即付款或担保就可获得资金、物资或服务的能力。这种

能力以在约定期限内偿还的承诺为条件。

2从广义上讲,信用也表现为受信人主观意愿的表达与行为的一致性,即个人或组织履

行承诺的意愿、能力和表现。

3.2信用风险

因受信方无能力或无意愿履行承诺而导致授信方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3.3信用信息

反映或描述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等。

3.4信用评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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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机构根据规范的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评估方法,以独立、客观、公正、公平的立

场,对受评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进行评价,并以一定的符号表示其信用等级的一种有

组织的活动。

3.5信用评价机构

依法设立从事征信或信用评价业务的独立第三方机构。

3.6信用评价指标

反映受评主体信用状况和特征的系列指标。

3.7信用等级

信用评价机构用于表示受评主体信用风险程度的标识或符号。

3.8信用评价报告

信用评价机构根据既定的信用评价方法、指标体系、业务流程,对受评主体的相关数据

及调查资料,作如实的记载和系统分析,撰写出的充分反映受评对象真实信用情况的报告。

3.9信用等级公告

信用评价机构提供的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及其主要依据的公示材料。

4信用评价基本规定

4.1信用评价基本原则

4.1.1真实性原则:信用评价机构应根据规范的流程和方法对拟参与评价的企业主体各类

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并审定评价结果;

4.1.2一致性原则:信用评价机构对所有拟参与评价的企业主体进行信用评价时,采用的

流程、方法、指标都应与本机构公开的流程、方法、指标一致,级别审定标准一致;

4.1.3独立性原则:信用评价机构应对评价程序、数据分析、级别审定等做出独立判断,

不能受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

4.1.4客观性原则:评价机构的信用分析师在评价过程中应持审慎态度,准确提示影响受评

主体的信用风险与经营风险,并做到公正,不带有任何偏见。

4.2信用评价流程

4.2.1受理

1信用评价机构在收到受评主体的申请后,受评主体与评价机构当事双方应签订“企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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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价合同”。

2信用评价机构应为此次信用评价项目设立评价小组,评价小组至少由两人组成。

3信用评价小组是信用评价机构指定与受评主体的联络人。

4.2.2信息核实

1受评主体应按合同约定,根据信用评价机构的要求提供材料,并承诺对所提供材料的

真实性负责。

2信用评价机构应对受评主体提供的重要信用信息进行核准验证。具体要求:对受评主

体的合法存续进行审验;对受评主体的资格、资质及知识产权等进行符合性认证;对受评主

体的关键财务指标进行第三方数据验证等。受评主体信用信息核实的方式包括:函电确认、

数据分析、数据库查询、实地考察以及其他合法方式。评价机构在进行信息核实之后,应根

据实际情况随时修改或补充相关资料,并建立完备的信息核实工作底稿。

4.2.3初评阶段

当受评主体的信用信息归集并核准审验完毕后,评价小组首先应对应急领域所涉及的相

关行业最近一个时期行业运营的特点与信用风险进行分析,然后对受评主体从定性和定量两

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引用本标准的指标体系和权重禀赋规则,完成信用评价报告的初稿,

初步确定受评主体的信用等级。

4.2.4等级确定

评级小组向信用评价机构的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提交三级审核(评级小组负责人初审、

部门负责人再审和评级总监三审)后的信用评级报告及工作底稿。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根据

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及级别限制条件,决定评级对象的信用等级。评级结果须经2/3以上的与

会评审委员同意方为有效。如果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认信用等级,则将无法确认的原

因反馈给信用评级小组,由信用评级小组重新核实相关数据、分析,直到内部信用评审委员

会能够确定信用等级。

4.2.5反馈与复评

信用评价机构在评价结果确定后,将信用评价报告及意见反馈表送交受评主体,受评主

体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意见。信用评价机构对受评主体意见的处理方式为:

1如果受评主体对评级结果没有异议,则评级结果为最终信用级别;

2如果受评主体对评级结果有异议,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评级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并提供

补充材料,则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则可指示评级小组进行复评;

3如果受评主体对评级结果有异议,但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充分、有效的补充材料,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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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信用评价机构可不受理复评请求;

内部信用评审委员会受理复评后,评级小组根据补充的材料进行复评,复评仅限一次。

4.2.6结果公示:

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的结果在《信用中国》、青岛船长协会官网等统一

发布。

4.2.7跟踪与复评

1在信用等级时效限定期内,信用评价机构应密切关注受评主体的信息、可能引起受

评主体信用等级变化的因素及趋势,保证信用评价资料的及时更新;

2在信用等级有效期过后,评价机构应按照信用等级复评安排继续进行评价服务;

3复评的信用评价报告应当与前次信用评价报告保持连贯,且复评结果按照本行业标

准4.2.6的规定发布。

4.3信息管理

4.3.1信用评价机构应对受评主体的原始资料、信用评价过程中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作为工作底稿存档。

4.3.2信用评价机构从受评主体直接获取的资料应按照保密级别归档;对受评主体特别要

求保密的文件,应作为机密文件单独存档。

5信用评价方法

5.1指导思想

5.1.1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方法构建的指导思想是:

1遵循国际信用评价市场普遍接受的信用评价的价值观、理念及指标框架的原则;

2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论;

3充分考虑中国现行法律、政策环境、标准的兼容性和一致性以及信用评价过程中信

用数据的质量与可获取性、评价过程的可操作性原则;

4充分尊重中国法律和政府监管机构对工程类企业资质、考核、认证以及市场准入等

司法与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等。

5.2信用评价的基本含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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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首先是对受评主体其资格、资质等进行符合性认证,

以确认其合法存续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从事本行业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的能力以及具有履行合同和社会责任的能力。在此前提条件下,再对其长期的信用状况和

经营的稳定性进行的评估,即对受评主体的信用违约风险以及受评主体在外部环境变化时其

主体自身的适应能力进行评价,并对其信用风险临界表现给与的说明。

5.3信用评价方法及分析内容

5.3.1信用评价方法概述

1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应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分析宏观及

区域经济环境、产业发展趋势、经济政策和监管措施等外部因素对行业的影响;分析受评主

体的基本经营情况、管理素质、竞争地位、运营效率、财务实力。

2对受评主体的企业资质、基本素质、公司治理、经营管理等可采用评分方法进行评

价;对受评主体的竞争地位、运营效率以及信用风险等则应采用计量模型方法评价。

5.3.2行业特征及发展趋势分析

1行业基本状态:分析内容应包括应急管理领域受评主体所涉及的相关行业在中国国

民经济中的地位、行业的特点、近期国家政策对本行业的影响等。

2行业发展特征:通过对相关行业盈利因素、资产质量因素、经营增长因素等各项发

展指标在国民经济所有行业中的相对表现的分析,研究本行业发展特征,并对影响行业发展

的原因做出结论。

3行业风险分析:通过对本行业的流动性因素、运营效率因素、获利能力因素以及债

务保障因素等风险判别指标的分析对相关行业的信用风险水平做出结论。

5.3.3受评主体行业地位分析

1受评主体资质:判断受评主体的市场准入资格。

2受评主体规模:判断受评主体供给规模的能力。

3受评主体竞争地位:通过对受评主体企业规模因素、运营效率因素以及发展能力因

素等竞争能力判别指标的分析综合判断受评主体的竞争实力。

5.3.4受评主体管理分析

通过对管理者素质、公司治理结构、运营管理制度完备性、人力资源、创新能力与创新

成果、公司战略管理等分析,判断受评主体执行力与承载项目的能力。

5.3.5受评主体财务实力分析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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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产结构:通过资产构成、流动性以及资本适宜度分析,判断受评主体资本结构的

合理性以及资产质量。

2运营效率:通过盈利因素、资产质量因素以及经营效率增长因素等运营能力判别指

标的分析、特别是在与同行业相关指标的比较中综合判断受评主体的运营效率。

3盈利能力:通过投入产出分析,研究受评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的能力,以

此判断受评主体经营的稳定性以及正常经营活动时是否具备偿付各项债务的能力。

4偿付能力:通过债务结构、偿付能力指标、现金充足度以及外部财务弹性的分析,

判断受评主体的偿付能力。

5.3.6受评主体综合信用能力分析

通过对受评主体发展水平、增长潜力、经营稳定性以及偿付能力的分析,运用信用风险

计量模型,得出受评主体综合信用能力。

5.3.7公共信用记录

通过对来源于银行类金融机构、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国际合作组

织、其他社会征信机构等机构发布的受评主体信用记录分析,判断受评主体履约意愿。

6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等级符号及含义

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九级,依次用AAA、AA、A、BBB、BB、B、

CCC、CC和C表示。

1AAA:受评主体经营的稳定性极强,对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能够提供极强的安全

保障,尽管环境因素可能会发生变化,但这些变化对受评主体的影响不会从根本上损害其相

当稳定的发展趋势,违约风险极低。

2AA:受评主体经营的稳定性很强,对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能够提供很好的安全

保障,环境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时其稳定性可能会受到影响,但违约风险很低。

3A:受评主体经营的稳定性较强,对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能够提供较好的安全保

障,对于抵御环境发生不利变化时的能力较弱,但违约风险较低。

4BBB:在正常条件下,受评主体在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可以提供充足的安全保

障,但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存在或有违约风险。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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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BB:在正常条件下,受评主体在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可以提供部分的安全保

障,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存在一定违约风险。

6B:在正常条件下,受评主体在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不能提供充足的安全保障,

发生不利经营环境时,违约风险较大。

7CCC:在正常条件下,受评主体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时不能提供保障,发生不利

经营环境时,违约风险很大,有一定违约损失,经营能力受到影响。

8CC:在正常条件下,受评主体不能保障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发生不利经营环

境时,违约风险很大,违约损失较大,经营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9C:在正常条件下,受评主体基本不具备履行相关经济和社会责任的能力,发生不利

经营环境时,违约风险很大,违约损失很大,丧失基本经营能力。

注:受评主体不具备信用评价资格用NR表示。

7信用评价的指标项及权重分配规则

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权重分配及评分表详见附录A。

8信用评价报告

信用评价报告是信用评价机构对可能影响受评主体履约能力及履约意愿的主要要素进行综

合分析后出具的分析性文件。

信用评价报告的用语应简洁明确,不应有误导性语句。

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报告应当至少包括概述、声明、信用评级报告正文、

跟踪评级安排和附录等内容。

8.1报告概述

信用评级报告概述是信用评价报告的总结性论述,内容应包括受评主体的名称、受评主

体主要财务数据、信用等级及说明、重要结论、评估结论的时效限定、评级小组成员、联系

方式和出具报告的时间等。

8.2报告声明

信用评价报告声明应包含以下内容:

9

T/QDSMA003-2023

1除因本次评级事项外,评级机构与受评主体构成委托关系外,评价机构、评估人员

与受评主体不存在任何影响评价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2评价机构与评估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的评价报

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3信用评价报告的结论是评价机构依据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规范的要

求以及合理的内部信用评价标准和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未因受评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

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级观点;

4信用评价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议;

5本次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期等。

8.3报告正文

报告正文中应包括如下内容:

1受评主体的基本信息;

2受评主体企业资质;

3受评主体知识产权;

4受评主体的代表工程及荣誉记录;

5受评主体的制度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

6受评主体信息化建设情况;

7受评主体的行业地位分析;

8受评主体的运营效率分析;

9受评主体的财务实力分析;

10受评主体的商业信用记录;

11受评主体的公共信用记录。

8.4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应当写明信用等级级别及释义、评价结论的主要依据,并简要说明本次评价过

程和受评主体的信用风险点。

8.5跟踪评级安排

1跟踪评价安排包括定期跟踪评价和不定期跟踪评价。

2跟踪评价安排应在首次评价报告中说明信用等级时效限定内的跟踪评价时间、评价

范围、出具评价报告方式等内容,持续揭示受评主体的信用变化。

8.6信用评价报告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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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QDSMA003-2023

信用评价报告附录部分应当收录与此次评价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应包括以下内容:

1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等级分类及释义;

2受评主体近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其他。

9评价结果发布

9.0.1信用评价结果将统一在指定的公共媒体发布。

9.0.2信用评价结果发布的内容一般包括受评主体名称、信用等级、简要描述及主要支持

数据。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船员劳务派遣领域企业主体信用评价

指标体系、权重及评分表

)服务类

1、受评主体基本素质

受评主体基本素质指标体系由五方面构成,分别是企业规模、经营年限及社会声誉、人

力资源、股东背景、分支机构。总权重为5%。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

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得

指标指标指标说明

权重权重指标名称权重分

名称名称

大型企业,营业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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