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1045-2018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 编写规则

DB3302/T 1045-2018 DB3302/T 1045-2018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Procedures Handbook Writing Rul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2/T 1045-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1
实施日期
2018-06-21
发布单位/组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宁波市审管办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宁波市行政审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0

DB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1045—2018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编写规则

2018-06-21发布2018-06-21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2/T1045—2018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行政审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成智、毛捍军、胡一俊、任玉启、潘海洋、徐忠国、段美玉。

I

DB3302/T1045—2018

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编写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以下简称办理指南)的要素设置、编写规则和文体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市各级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行

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的编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甬政

发﹝2010﹞45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总称。

3.2

行政许可

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3.3

行政许可事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事项。

3.4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根据现阶段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和有效实施管理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立法

精神和设定标准,由法律、法规、规章设定,以及由国务院及其部委、省政府及其部门、市政府规范性

文件对涉及公共和人身安全、应急管理、享受税费减免政策等方面设定的事项。

3.5

法定实施主体

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省政府及其部

门文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的实施机关。

3.6

实际实施主体

实际实施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的法定实施机关或其依法委托、授权的实施机关。

1

DB3302/T1045—2018

3.7

申请人

为了从事特定活动而向行政机关申请取得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注2:其他组织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4总则

4.1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的编制要遵循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标

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切实做到服务为本、便利为要、创新为途、合力为重。

4.2本标准明确一般事项的编写要素和要求,并提供编排示例(参见附录A)。基于行政审批事项的

复杂性,如有无法涵盖的情况,可在体现要素的前提下变更式样或创新形式。

5要素的设置

办理指南由封面、正文和附录组成,各部分的要素设置见表1。

表1要素的设置

要素位置要素名称

版本号

重要说明

注意事项

指南标题

事项名称

事项编号

事项性质

适用的申请主体

封面

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咨询电话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

法定实施主体名称

实际实施主体名称

责任处室

是否收费

本办理指南所援引的主要依据

获取证照批文的条件

正文获取证照批文的程序及相关工作

流程图

重要提示

申办过程中应注意的常见问题

2

DB3302/T1045—2018

表1(续)

要素位置要素名称

附录A……

附录附录B……

附录C……

6要素的编写

6.1版本号

6.1.1版本号是办理指南版本是否有效的惟一性标识。

6.1.2版本号由发布年代号和随后的“版”组成,如“2010版”。发布当年有更新版本时,则在年代

号后跟(1)、(2)……以示区别,如“2010(1)版”。

6.2重要说明、注意事项

重要说明和注意事项可采用如下描述,并用方框加以突出显示。

重要说明:本指南旨在方便申请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申请×××证照批文,凡有意申请者均

应仔细阅读。本指南载述获取该证照批文的一般规定,虽然我们竭尽所能,确保本指南载有详尽和最

新的资料,但仍会因为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而不时予以修订。如有疑问或要获得更详细信息,请

与我局联系或登录×××网站查询。如有意见建议或投诉举报,请拨打: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574-×

×××××、效能投诉中心电话0574-×××××××。

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不得也不需向政府工作人员提供利益。

6.3指南标题

指南标题由主标题和副标题构成。

主标题采用“事项名称+办理指南”的表述形式,简练并明确表示出行政服务的主题。

副标题位于主标题的下方,采用“(适用于……)”表述形式,指明办理指南所界定的申请主体名

称。申请主体名称的编写方法见6.7。

示例1: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办理指南

(适用于电线电缆产品)

示例2: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指南

(适用于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6.4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应使用经市政府公告的名称。

6.5事项编号

事项编号应使用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统一编制的号码。

6.6事项性质

3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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