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072-2018 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

DB3302/T 072-2018 Pig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technique operating specification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2/T 072-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1
实施日期
2018-06-21
发布单位/组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宁波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浙江爱卡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3

DB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072—2018

代替DB3302/T072-2008、DB3302/T146-2014

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

2018-06-21发布2018-06-21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2/T072—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DB3302/T072-2008(2014))和《猪低温精液生产和保

存技术规范》(DB3302/T146-2014)两个标准,和原标准相比除了文字性编辑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是由《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DB3302/T072-2008(2014))和《猪低温精液生产

和保存技术规范》(DB3302/T146-2014)两个标准合并,并以《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

(DB3302/T072-2008(2014))为主的基础上加以修订;

——调整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与本标准有关的引用文件,删除无关的引用文件;

——删除《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DB3302/T072-2008(2014))中第3章猪人工授精站站址

选择;

——在第4、5、6和8章节中分别增加4.1、4.2.5、4.2.6、5.3.4、8.2.6内容,调整4.2.8、5.3.1、

和6.1.2内容;

——增加第3章术语和定义、第九章标签;

——将《猪低温精液生产和保存技术规范》(DB3302/T146-2014)中低温保存内容调整至10.2、低

温保存精液复温内容调整至11.3.1;

——第七章精液品质检查中增加附表:精液品质检查登记表。

本标准由宁波市农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宁波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爱卡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畜牧兽医站、海曙区农业综合执法大

队、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俊婷、孙时军、周浩、王亚琴、杨宏海。

本标准于2008年12月首次发布,2017年6月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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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2/T072-—2018

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人工授精技术的种公猪站建设、实验室与采精室建设、种公猪的调教与采精、精液

品质检查、稀释液配制和精液稀释、标签、精液保存和运输、母猪的输精技术以及模式图。

本标准适用于存栏种公猪50头以上种公猪站建设和猪人工授精技术操作。50头以下规模的猪人工授

精站可以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23238-2009种猪常温精液

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NY/T388-1999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682-2003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2077-2011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精子活力

在37℃环境下直线前进运动精子数占总精子数的百分率。在显微镜下观察,一般按0.1~1.0的十级

评分法估计。

3.2

精子密度

单位体积精液中的精子数。要求用血细胞计数板进行计数或精液密度仪测定。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可

以应用目测法,但每一个月须对精液进行一次准确的密度测定。

3.3

精子畸形率

畸形精子数占总精子数的百分率。按照GB23238-2009中A.5方法检查精子畸形率。要求每头公猪每

两周检查一次。

4种公猪站建设

4.1选址

种公猪站的选址按照NY/T388-1999、NY/T2077-2001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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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2/T072—2018

4.2种公猪站功能区布局

4.2.1种公猪站设办公生活区、生产区和对外接待区。办公生活区设在站内上风向。对外接待区设在

站外,与办公生活区和生产区彻底隔离。

4.2.2各功能区之间设隔离带(围墙或绿化带),设唯一出入口,并设立消毒池。

4.2.3种公猪站建筑密度控制在20%~30%左右,容积率0.2~0.3之间。

4.2.4与外界连接的道路实行净道和污道分离。

4.2.5污染治理设施按照HJ497-2009要求建设。

4.2.6大型种猪公站配套建设病死猪收集点,病死种猪无害化处理应符合GB16548-2006规定。

4.3种公猪舍的设计

4.3.1种公猪舍分为生产种公猪舍、后备种公猪舍和种公猪隔离舍,生产种公猪与后备种公猪舍可以

合二为一,种公猪隔离舍位于生产和后备种公猪舍下风向,各舍间距要求按NY/T682规定执行。

4.3.2生产种公猪舍与实验室紧邻,采精室设在生产种公猪舍内,或在生产种公猪舍与实验室之间单

独设立。

4.3.3种公猪舍出入口设淋浴房和消毒池,种公猪舍设二道门,分别是供饲养人员和粪便出入。

4.3.4种公猪舍正面一侧离地75cm设高165cm×宽150cm的传递窗,供饲料等物品的出入。种公猪舍

侧面一侧设高150cm×宽77cm的种公猪出入口,平时关闭,只在种公猪进出时开启。

4.3.5种公猪舍高度(屋檐到地面之间的距离)3m~3.2m。

4.3.6种公猪舍应有满足冬季保暖、夏季防暑降温和通风的设施;可以安装电视监控系统。有窗户的

种公猪舍,其窗台离地高度须低于种公猪的背部。

4.3.7种公猪采用单栏饲养,每头占栏面积9m2~12m2,舍内地面后部可采用漏缝地板。

4.3.8生产种公猪舍设公猪运动场地。

5实验室与采精室建设

5.1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5.1.1实验室分干燥区和潮湿区,干燥区进行稀释液的配制、精液的检查、稀释、和分装;潮湿区安

放水槽,进行器械清洗和双蒸水制备。

5.1.2在实验室干燥区、工作台上方的墙上设高60cm×宽50cm传递窗与采精室相通。窗内温度控制

在36℃~37℃。

5.1.3实验室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工作台和室内四周的墙壁贴磁砖。工作人员应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干净、卫生,每周彻底清洁一次,地面每周消毒一次,实验室门口设消毒池,每天更换消毒液,室内安

装紫外线灯,每天下班后开启,通宵照射消毒。

5.1.4各种电器设备应按其要求选择相应插座,除冰箱、精液保存箱、恒温培养箱等外,一般电器要

求人走电断,干燥箱无人时设定温度不应高于100℃。

5.1.5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实验室。

5.2器械的清洗与消毒

5.2.1尽量使用一次性用品,对于不能用一次性用品代替的器械使用后必须清洗消毒。

5.2.2器械的清洗方法:所有器械应以洗洁精或其它去污剂清洗,用自来水彻底冲洗干净,再用蒸馏

水漂洗二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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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2/T072-—2018

5.2.3器械的消毒方法:玻璃、金属类器械可采用高压蒸汽10min~15min消毒。对于不能用高压蒸汽

消毒而又不便于煮沸消毒的器械,可用湿热蒸汽30min消毒。

5.3采精室建设与管理

5.3.1采精室建设按NY/T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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