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6/T 43-2020 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等级划分及评定规范

DB3706/T 43-2020 Yantai Tourism Public Service Center Level Class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06/T 43-2020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2-30
实施日期
2021-01-30
发布单位/组织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00

CCSA00

DB3706

烟台市地方标准

DB3706/T43—2020

代替DB3706/T43-2015

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等级划分及评定规范

2020-12-30发布2021-01-30实施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06/T43—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给出的规

则起草。

本文件代替DB3706/T043-2015《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等级划分及评定》。与DB3706/T043-2015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中、英、日、韩四种文字标识和名称”更改为“中、英文字为主,中文与英、日、韩文字

根据实际需求搭配使用”(见4.4);

----删除了“电话咨询系统应与烟台旅游服务热线12301相连接,并具备录音功能”(见2015年版

的5.1.2.1-e)、5.2.2.1-e))和“设有公用电话,并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见2015年版的5.1.2.1-j)、

5.2.2.1-j));

----更改了提供旅游线路的数量(见5.2.1.3.7、5.2.2.3.7);更改了人员配置的数量(见5.2.1.15、

5.2.2.14);更改了“以印刷品、照片、实物的形式展示本地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并有明显的标

识或文字提示。”(见5.2.1.6、5.2.2.5、5.3.1.5、5.3.2.5);更改了评定程序的内容(见6)等;

----增加了停车场面积(见5.2.1.10.1、5.2.2.9.1);增加了日均客流量的数量指标(见5.2.1.3.7、

5.2.2.3.7);增加了功能分区及服务内容(见5.2.1.2、5.2.2.2、5.3.1.2、5.3.2.2);增加了“在

醒目位置展示文化和旅游官方宣传二维码、小程序码等,方便游客通过手机了解查询文旅资讯”(见

5.2.1.5.2、5.2.2.4.2)等。

本文件由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归口并监督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烟台市文化和旅游局、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祖玲、张博、翟明江、吴涛、孙圣林、杨晓丽、郇岩岩。

本文件于2015年6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DB3706/T43—2020

烟台市旅游公共服务中心等级划分及评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烟台旅游公共中心的名称与标志、等级划分及评定要求、评定程序的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烟台市市域范围内经过注册设立的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与集散服务的机构,包

括政府及文化和旅游企业设置的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0001.1标志用公用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17217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

LB/T002旅游汽车服务质量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

涵盖旅游集散服务及旅游咨询服务功能,为公众提供旅游信息、集散、咨询、换乘,同时具有旅游

公共服务功能的组织实体。

3.2

旅游集散中心

为游客和其他公众提供旅游集散、咨询、换乘,同时具有旅游公共服务功能的组织。

3.3

旅游咨询中心

为游客和其他公众提供免费旅游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的公共服务组织。

4名称与标志

1

DB3706/T43—2020

4.1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为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中心。

4.2外文名称

英文名称为:TouristTransportationCenter,TouristInformationCenter

韩文名称为:관광투어센터,관광상담센터

日文名称为:観光集散センター,観光情報センター

4.3名称规范

4.3.1旅游集散中心名称

各级政府部门设立或与企业合作设立的旅游集散中心,可用“××(市、县、区)旅游集散中心”

的名称,只使用市(县、区)名称,其中(市、县、区)可省去,如“蓬莱旅游集散中心”。企业设立

的旅游集散中心,应用“××(企业名称缩写)旅游集散中心”的名称,如“烟台交运旅游集散中心”。

4.3.2旅游咨询中心名称

各级政府部门设立或与企业合作设立的旅游咨询中心,可用“××(市、县、区)旅游咨询中心”

的名称,只使用市(县、区)名称,其中(市、县、区)可省去,如“莱山旅游咨询中心”。

4.4标志应用

应使用统一的标志,应在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建筑物正门、侧面或顶部等醒目位置设立文

字标识和名称,中、英文字为主,中文与英、日、韩文字根据实际需求搭配使用。

5等级划分及评定要求

5.1等级划分

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包含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咨询中心均分为两个等

次,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和二级。

等级划分以总体要求、功能分区及服务内容等为依据。

5.2旅游集散中心评定要求

5.2.1一级旅游集散中心

5.2.1.1总体要求

5.2.1.1.1应设置在游客最需要旅游公共服务的地点和场所,交通便捷、人流聚集,如机场、车站、

码头等主要交通干线周边以及文化和旅游场所等游客集散地。

5.2.1.1.2建筑面积应大于900㎡,应包含咨询售票区、行政管理区、自助服务区、展示销售区、候

车休息区、休闲服务区、失物招领区、重点人群休息室、物品寄存区等区域。

5.2.1.1.3建筑及运营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法规和标准。

5.2.1.1.4应在临近集散中心适当位置设置明显的一级旅游集散中心指示牌。

5.2.1.1.5设置全覆盖的无线网络系统。

2

DB3706/T43—2020

5.2.1.1.6设置必备的紧急救助设备,配备急救包、常用药品等医疗用品;提供急救呼叫系统和简单

的医疗急救服务。

5.2.1.1.7设置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5.2.1.1.8例行消毒,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产生并控制其传播。

5.2.1.2功能分区及服务内容

应设有咨询售票区、行政管理区、自助服务区、展示销售区、候车休息区、休闲服务区、失物招领

区、停车场、重点人群休息室、物品寄存区、公共厕所等主要功能区;设置咨询服务、集散服务、预订

服务、自助服务、投诉服务、医疗急救服务及其他服务功能;配套语言播报系统。

5.2.1.3咨询售票区

5.2.1.3.1位置明显,布局合理,环境干净、整齐,容量应能满足游客接待量。

5.2.1.3.2应设置分布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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