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8916.10-2006 取水定额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GB/T 18916.10-2006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10:Pharmaceutical product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8916.10-2021 |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8916.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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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6-08-22
实施日期
2007-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
适用范围
本部分给出了医药产品中的维生素C(化学原料药)、青霉素工业盐(化学制药中间体)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单位产品取水量定额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医药产品中的维生素C(化学原料药)、青霉素工业盐(化学制药中间体)生产过程中取水量的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哈尔滨市节能监察中心、哈药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大平、孟繁荣、陶树青、王晖、田晓锋、杨久平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6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3.060.25

P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916.10-20XX

代替GB/T18916.10-2006

取水定额第10部分:医药产品

Normofwaterintake—part10:Pharmaceuticalproducts

(征求意见稿)

20××-××-××发布20××-××-××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8916.10—20××

前言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有:

——第1部分:火力发电;

——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整染产品;

——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第13部分:乙烯生产;

——第14部分:毛纺织产品;

——第15部分:白酒制造;

——第16部分:电解铝生产;

——第17部分:堆积型铝土矿生产;

——第18部分:铜冶炼生产;

——第19部分:铅冶炼生产;

——第20部分:化纤长丝织造产品;

——第21部分:真丝绸产品;

——第22部分:淀粉糖制造;

——第23部分:柠檬酸制造;

——第24部分:麻纺织产品;

——第25部分:粘胶纤维产品;

——第26部分:纯碱;

——第27部分:尿素;

——第28部分:工业硫酸;

——第29部分:烧碱;

——第30部分:炼焦;

——第31部分:钢铁行业烧结/球团;

——第32部分:铁矿选矿;

——第33部分:煤间接液化;

——第34部分:煤炭直接液化;

——第35部分:煤制甲醇;

I

GB/T18916.×—20××

——第36部分:煤制乙二醇;

——第37部分:湿法磷酸;

——第38部分:聚氯乙烯;

——第39部分:煤制合成天然气;

——第40部分:船舶制造;

——第41部分:酵母制造;

——第42部分:黄酒制造;

——第43部分:离子型稀土矿冶炼分离生产。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8916.10-2006《取水定额第10部分:医药产品》,与GB/T18916.10-2006相比,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明确并基于技术进步加严了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生产单位产品取水定额限值;

——为了进一步推进行业节水、节能减排工作,本标准还提出了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先进节水

企业取水定额限值。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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