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SEE 0006-2023 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监造导则
T/GSEE 0006-2023 Guidelines for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of All-optical Fiber Current Measurement Devic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03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上海康阔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润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传奇电气(沈阳)有限公司、广东中质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广东中认华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 南实验室、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联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德丰 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辉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必达电器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孙勇、姜克如、彭耐、黄勇、赵森林、杨洪涛、朱邓敏、徐忠力、杨茂昌、杜 明慧、欧阳慧、曹武涛、谢晓超、王菊香、朱骥、吴盛钦、杨斌、王富忠、孙希超、卢文浩、崔彦捷、 韦晓星
- 出版信息:
-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9.100.99
K60/69
团体标准
T/GSEE0006-2023
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监造导则
FullOpticalFiberCurrentMeasurementDeviceSupervisionGuideline
2023-03-29发布2023-03-29实施
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发布
T/GSEE0006-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3
5职责和权限.........................................................................3
6监造工作管理.......................................................................4
附录A(规范性)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监造关键点设置表..................................5
附录B(规范性)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监造要点..........................................6
参考文献............................................................................10
I
T/GSEE0006-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上海康阔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上海康阔光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上海润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传奇电气(沈阳)有限公司、广东中质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广东中认华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华
南实验室、广东省电机工程学会、深圳安博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联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德丰
电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光辉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必达电器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勇、姜克如、彭耐、黄勇、赵森林、杨洪涛、朱邓敏、徐忠力、杨茂昌、杜
明慧、欧阳慧、曹武涛、谢晓超、王菊香、朱骥、吴盛钦、杨斌、王富忠、孙希超、卢文浩、崔彦捷、
韦晓星等。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I
T/GSEE0006-2023
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监造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监造工作一般规定、职责和权限、监造工作管理,对全光纤电流
测量装置的监造内容和见证方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本文件适用于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制造过程监造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6429设备工程监理规范
DL/T586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DL/T1789光纤电流互感器技术规范
DL/T2386光纤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纤电流测量装置fiberopticcurrenttransformer
一种以光纤作为敏感介质的电流转换装置,通常由光纤线圈(又名光纤传感环)、采集器和联结光
纤组成。
注:来源于DL/T1789—2017。
3.2
委托人Client
用户或代表用户行使设备订货合同买方职能的合法代理人,签订监造服务合同的甲方。
注:来源于DL/T586—2008。
3.3
监造Manufacturingsupervision
监造单位受委托 人委托,根据供货合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对设备制造过程的
质量实施监督。
注:来源于DL/T586—2008。
3.4
1
T/GSEE0006-2023
监造单位Qualitysurveillanceunit
实施设备监造活动的组织。
注:来源于GB/T26429—2022。
3.5
监造人员Manufacturingqualitysupervisor
经过监造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造工作的人员。
3.6
制造单位Manufacturer
签订设备供货合同的卖方法人单位,包括其分包商和分供方。
注:来源于DL/T1793—2017。
3.7
文件见证点Recordpoint
R点
对制造单位提供的有关合同设备原材料、元器件、外购外协件及制造装配过程中的有关文件、记
录、报告等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注:来源于DL/T1793—2017。
3.8
现场见证点Witnesspoint
W点
在现场对设备制造或装配过程、工序及其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注:来源于DL/T1793—2017。
3.9
停工见证点Holdpoint
H点
对重要工序节点、隐蔽工程、关键的试验验收点或不可重复试验验收点,需等待监造人员监督检查
并签认后方可转入下一个过程或工序的见证。
注:来源于DL/T1793—2017。
3.10
驻厂监造 Factorysurveillance
监造人员常驻制造单位,对设备制造全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造。
3.11
2
T/GSEE0006-2023
巡回检查Inspectiontour
监造人员在供方现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质量监督。
4一般规定
4.1监造工作应按照GB/T26429和DL/T586的要求开展。
4.2监造工作由设备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负责落实,不替代供应商的质量管理责任和质量管理体系,
也不代替业主对合同设备的质量验收和最终检验,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始终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
4.3监造单位依据订货合同及其附件(含:订货技术协议、监造协议)、产品设计文件(含:设计联络
会纪要、设计更改单等)、供应商的工艺文件、经委托人和供应商确认(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供应商
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开展监造工作。合同中没有规定时,由业主和制造单位协商解决。
4.4监造人员对监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联系制造单位和委托方,督促制造单位采取纠正措施
和实施改进行动,使制造单位的制造活动和结果满足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的要求。
4.5设备监造宜采取驻厂监造的模式。对个别设备和分包部件,经委托人同意后,可采取巡回检查的
监造模式。
4.6监造单位与制造单位不应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职责和权限
5.1委托人职责和权限
5.1.1委托人应自主择优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相应资质、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5.1.2向监造单位提供设备订货合同及其附件、设计文件、会议纪要等有关技术资料。
5.1.3委托方在监造工作实施过程中,有权参加质量见证,监督、检查设备质量和设备监造工作开展
情况。
5.1.4委托人应及时答复制造单位和监造单位发出的见证通知、质量问题处理意见等联络函件,对于
与制造单位间产生的相关意见应及时通报监造单位。
5.1.5委托人有权要求监造单位更换监造人员。
5.1.6委托人按监造服务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监造单位支付监造费用。。
5.2监造单位职责和权限
5.2.1监造单位应对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具体责任应在监造服务合同中予
以明确。
5.2.2监造单位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和人员资格文件。
5.2.3审核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订货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对于其中与现行国家或行业法规、规章、
标准不符的内容,应及时向监造委托人提出。
5.2.4 根据监造委托人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设备技术交底和设备质量分析会,组织或参加设备制造
质量见证、设备出厂验收。
5.2.5监造单位对制造单位不良行为以及不符合订货合同约定的状况,应及时指出或制止,必要时下
达整改令或停工令,并报告委托方。
3
T/GSEE0006-2023
5.2.6监造单位应在监造过程中及时形成监造记录、报告等过程实施文件,并存档管理。
5.2.7监造单位对委托方和制造单位商业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
5.2.8监造单位应遵守制造单位的相关规定。
5.3制造单位职责和权限
5.3.1制造单位应认真履行全光纤电流测量装置订货合同中有关监造条款的要求,积极配合监造单位
的设备监造工作。
5.3.2制造单位应及时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技术资料、质量管控文件、分包商或分供方清单以及
生产进度计划。
5.3.3对监造单位出具的质量问题通知单,制造单位应及时书面回复,并按约定期限完成整改。
5.3.4制造单位应根据订货合同或监造合同的要求,及时通知委托人和监造单位参加见证。如未按规
定通知,相关方有权要求重新见证。
6监造工作管理
6.1监造工作流程
a)签订监造服务合同;
b)组建监造组织机构;
c)编制监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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