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6769-2000 机车司机室布置规则

GB/T 6769-2000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layout of driver's cabs of locomotiv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6769-2016 |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6769-200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0-10-25
实施日期
2001-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铁道部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
起草人:
朱炳洲、姜志新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15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9-280

S41署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s/T6769一2000

eqvUIC617-6OR:1977

机车司机室布置规则

Regulationsgoverningthelayoutofdriver'scabsoflocomotives

2000一10一25发布2001一08一01实施

国家质董靛技术监督局发布

GB/r'6769-2000

前言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铁路联盟标准UIC617-6OR:1977机《车司机室布置规则》。本标准是对

GB/T6769-1986的修订,编写规则按GB/Tl.1-1993,

为适合我国的标准体系,本标准与UIC617-6的主要区别在于标准内容中的“引用标准”和“图3"

的限界,用GB146.1-19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代替了UIC505-1:1977((国际联运动力车的

动态限界》,但两标准的技术内容无实质性的差别。

原标准GB/T6769-1986是参照UIC617-6并结合当时的电力机车技术水平而制定的。为了与国

际标准接轨,并考虑到我国机车制造水平已完全满足UIC617-6的要求,并且本标准内容绝大部分未涉

及机车司机的人身安全,故作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GB/T6769-1986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提出。

本标准由铁道部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由株洲电力机车厂、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承办人:朱炳洲、姜志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769-2000

eqvUIC617-6OR:1977

机车司机室布置规则

代替GB/T6769-1986

Regulationsgoverningthelayoutofdriver'scabsoflocomotives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车司机室的布置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机车、内燃机车及其动车组和用于国际联运的新造车。

本标准所述及的原则亦适用于调车机车。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CUB146.1-19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限界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噪声允许值

GB5914.2-2000机车司机室前窗、侧窗和其他窗的配置

GB6770--2000机车司机室特殊安全规则

司机室的布t

司机室的所有装置可由单人操作。

3.1司机室座椅的布置

3.1.1司机室内两侧各设一个司机座椅,座椅的位置应使司机驾驶时面向前方线路,司机应坐在司机

室的左侧,司机也能站着操纵机车,以便一边隙望,一边操纵。

3.1.2司机室内还应备有添乘者的机动座椅。

3.2司机室的工作环境

3.2.1司机室应有充分的空间,司机应能方便地接近司机室内的每一个部位,司机室的高度至少应为

2000mm。当司机坐着时,沿司机眼睛高度测量,从前窗玻璃内侧面至司机座椅背后最近物体(隔墙、

门、箱柜等)的最小距离为1200mm。在条件可能的场所,该距离至少在2000mm宽度的范围内不得小

于1500mm(见图1),

从司机眼睛到观察窗的距离应为500一1200mm(见图1).

司机室的宽度应使乘务人员可以通过侧窗,从两侧观察行驶的列车,而不必冒险地探身车外或使用

反光镜。

司机室内实际有效空气量应尽可能接近10m3;如果司机室有充足的通风或空气调节,则此值可以

降低。

国家质f技术监督局2000一10一25批准2001一08一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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