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930.7-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种及品种鉴定

GB/T 2930.7-2001 Rules for forage seed testing—Verification of species and cultivar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930.7-2017 |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930.7-2001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1-03-14
实施日期
2001-06-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
起草人:
王彦荣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2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21倔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s/T29301一293011-20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Rulesforforageseedtesting

2001一03一14发布2001一06一01实施

国家质U7技术监督局发布

GB/r'2930.7-2001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国际种子检验规程))(1999年版)制定的

本标准在植物种及其检验方法等主要技术内容上,等效采用了国际规程(ISTA,1999)的第八部分:

种及品种鉴定。另外,又纳人了国际规程未列人、但在我国具有重要经济价值且有适宜检验方法的29个

植物种,旨在使标准既具有国际标准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又可满足我国种子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

本标准是GB/T2930.1~2930.1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对

GB2930-1982《牧草种子检验规程》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由以下部分组成:

GB/T2930.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扦样

GB/T2930.2-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净度分析

GB/T2930.3-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GB/T2930.4-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GB/T2930.5-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生活力的生物化学(四哇)测定

GB/T2930.6-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健康测定

GB/T2930.7-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种及品种鉴定

GB/T2930.8-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水分测定

GB/T2930.9-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重量测定

GB/T2930.10-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包衣种子测定

GB/T2930.1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检验报告

修订后的标准在编写格式上,与国际规程有一定区别国际规程将所有附件均置于全部检验项目的

正文之后,而且规程的大部分内容在附件之中,使用时需前后相互参照,颇为不便。而本标准在编排上,

将各项目均作为独立的标准编写,将主要内容编在正文之中,并将相关的附录紧继各标准的正文之后。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兰州)。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荣;参加起草人员:孙建华、余玲、王赘文、卫东、李春杰。

GB/T2930.7-2001

ISTA前言

农业上最大的风险之一是所播品种的种子不能表现其生产能力。种子检验便是为了在播种前评定

种子的质量,使这种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种子质量是由不同特性综合而成的概念这些特性对种子产业

的不同部门—生产者、加工者、储藏者、经营者、农民、认证机构以及负责种子管理的政府机构或部门

等极为重要。在所有情况下,检验的最终目的是测定种子的种用价值。

种子是有生命的产品,其状况不像检验无生命或非生物产品那样能准确地予以预测。所采用的方法

必须基于种子科学知识和种子检验工作者经验积累,所要求的准确性和重演性则因检验的目的而定

本规程规定的标准定义和方法可用于国际贸易间的种子质量评定、为此目的,检验方法的高度准确

性和重演性是必须的。当种子交易超越国界时,有可能在不同国家的检验室检验。因此,所有检验室采

用一致的标准方法非常重要,这样可在允许范围内获得一致的检验结果。

本规程分为两部分—规程正文和附件。

规程正文部分阐述了各项目测定的目的和原则、采用的定义、以及概述了所用的方法和程序。

附件部分对定义加以引申,并详述了规程中所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如按照本规程检验的结果,需填报协会的国际种子检验证书,那就必须严格地遵守规程,对规程每

项条文的解释应与该章附件中的有关细节相符。

建议一个国家在管理国内种子贸易和实施国家种子质量管理法规时,应尽可能采用本规程及其附

件。虽然此种情况并不必采用国际种子检验证书,但应认识到,如果与这个为国际范围所接受的规程和

附件条文不符,将会阻碍各国间的种子自由流通。

咨询检验(advisorytests)是一种根据送验者要求、为特殊目的而进行种子批评价的检验。这种检验

需考虑诸如播种的季节、土壤类型和海拔高度等因素。对于这种检验,本规程和附件仅提供一个基本的

指导,有关文献的其他技术可作为补充方法。

本规程和附件是为世界主要作物制定的。尽管不是每个细节,但是原则上也适用于本规程未提及的

其他作物种类。

另外,为提供足够的指导,有必要提到专门制造商的仪器设备,但这并不意味着ISTA认为此类仪

器设备最好,而排除其他制造商的同类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种及品种鉴定GB/T2930.7-2001

Rulesforforageseedtesting-

Verificationofspeciesandcultivar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种及品种的鉴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牧草种子、草坪草种子和饲料作物种子质量检验的种及品种鉴定。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930.1-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杆样

GB/T2930.4-2001牧草种子检验规程发芽试验

GB/T8170-1987数值修约规则

检骏目的

种及品种的鉴定目的是测定送验样品或送验样品所代表种批与所提及的种或品种的符合程度。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种子真实性genuinenessofseed

供检种及品种与文件记录(如标签等)是否相符。

品种纯度varietypurity

品种在特征特性方面典型一致的程度。用本品种的种子数占供检本植物样品种子数的百分率表示。

变异株off-type

一个或多个性状(特征特性)与原品种育成者所描述的性状明显不同的植株。

原则

只有当样品的送验者对报检种或品种已有说明,并且具有一个可供比较的可靠标准样品时,鉴定才

有效。供比较的性状包括形态、生理、细胞或化学等方面。

进行种或品种鉴定时,可用种子、幼苗或在实验室、温室、培养室或田间小区中长成的较成熟植株。

通常把种子和标准样品的种子进行比较,将幼苗和植株与同期邻近种植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处于

同一发育阶段的标准样品的幼苗和植株进行比较。在特殊情况下,如果测定的结果确实可信(如测定染

色体倍数),不一定要和标准的对照样品作比较。

国家质f技术监价局2001一03一14批准2001一06一01实施

70

GB/T2930.7-2001

当种或品种的一个或几个鉴别性状相当一致时(例如自花授粉的种),就可对异种或异品种的种子、

幼苗或植株进行计数。当种或品种不够一致时(如异花授粉的种),则对明显的变异株进行计数,并对供

检样品的真实性作出总体判断。

器其及试剂

器具

检验所用仪器设备随方法的差异而不同。

1实验室:适当地配备仪器、器具及试剂,以供形态、生理及细胞学的检查、化学测定及种子发芽之

露一

温室和培养箱:需配备能调节环境条件的设备,以诱导幼苗或植株鉴别性状的发育。

:.};‘田间小区:需具有能使鉴别性状正常发育的气候、土坡及栽培条件,并对防治病虫害有充分的保

护措施。

6.2试剂

碘、碘化钾、盐酸、氯化钠、苯酚、氢氧化按。

聚丙烯酞胺凝胶电泳法所需仪器及试剂参见附录A及附录B(标准的附录)。

7检验程序

送验样品的重量

送验样品的最低重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种及栽培品种鉴定的送验样品最低重量

限于实验室侧定田间小区及实脸室测定

种类

ag

碗豆属(Pisum),野豌豆属(Vicia),羽扇豆属(Lupines)及种子大小类

10002000

似的其他属

大麦属(Hordeum),燕麦属(Avena),黑麦属(Secale)及种子大小类似

5001000

的其他属

甜菜属(Beta)及种子大小类似的其他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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