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555-2011 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技术规范
DB34/T 1555-2011 Th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ssessing the taxable price of resale housing transac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1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南京工业大学、合肥英塔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 起草人:
- 汪建国、倪三立、张英、谈平、蒋敏、鲍峰林、钟泳、杨志云、汪柏根、申玲、 瞿富强、梁鸿铭、梁英勇。
- 出版信息:
- 页数:4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010
P04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555—2011
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技术规范
文稿版次选择
2011-12-16发布2012-01-16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555—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提出单位: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合肥英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归口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芜湖市地方税务局、南京工业大学、合肥英塔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建国、倪三立、张英、谈平、蒋敏、鲍峰林、钟泳、杨志云、汪柏根、申玲、
瞿富强、梁鸿铭、梁英勇。
I
DB34/T1555—2011
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住宅存量房市场法评估
计算、工业及仓储存量房成本法评估计算、商业存量房收益法评估计算、评估结果及应用、可比实例的
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土地使用权为出让状态下住宅类存量房、工业及仓储存量房以及商业类存量房交易计
税价格的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0291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存量房
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房产。
3.2
标准存量房
在本标准中是指评估分区内典型或具有代表性的存量房。
3.3
评估基准点
本标准是指计算评估分区标准存量房基准价格的日期(原则上是每年6月30日,可根据实际情况动
态调整)。
3.4
估价时点
估价结果对应的日期。本标准中对应的是估价对象发生交易的日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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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可比实例
是指交易实例中房地产状况与房地产估价对象的状况相同或者相当、成交日期与估价时点接近、交
易类型与估价目的吻合、成交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格或者能修正为正常市场的交易价格的交易实例。
3.6
比准价格
通过对所选择的可比实例分别进行交易情况修正、期日修正、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等因素调整
后,即可得出待评估对象的试算价格。
3.7
基准价格
评估分区标准存量房评估基准点时的价格。
3.8
综合间接费用
是指在评估基准点时重新取得全新状况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中除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外,应计入建筑
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所有费用,包括应计入开发成本的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用、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
施建设费用、其他工程建设费用和开发期间规费;应计入开发费用的管理、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
税费和开发利润。
3.9
综合间接费用比率
综合间接费用比率是指在评估基准点重新取得全新状况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中应计入建筑物重新
购建价格的所有费用(除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外)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比率。
4基本规定
4.1存量房分类
存量房类型分类应符合附录A。
4.2评估区位划分
4.2.1评估区位体系构成
评估区位体系由住宅、工业及仓储、商业三类区位构成。
4.2.2住宅存量房评估区位划分
住宅存量房评估区位由行政区域、片区、分区组成。每个片区可划分为若干个分区,片区内的每一
个住宅小区作为一个分区,住宅小区以外的存量房作为一个或几个分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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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工业及仓储存量房评估区位划分
工业及仓储存量房评估区位执行当地现行城区土地级别或区段范围划分。
4.2.4商业存量房评估区位划分
商业存量房评估区位由行政区域、片区、分区组成,每个片区可划分为若干个分区,根据商业路线
的主要街道划分分区,片区内的每一主要商业街道作为一个分区。
4.3标准存量房设立
4.3.1设立原则
根据分区内典型或具有代表性存量房的特征,设定“标准存量房”。
4.3.2标准存量房类型
标准存量房可分为住宅标准存量房、工业及仓储标准存量房、商业标准存量房等三大类。每大类又
可依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细分。
4.3.3住宅标准存量房类型
住宅标准存量房一般可分为独门院落标准存量房、低层住宅标准存量房、多层住宅标准存量房、中
高层住宅标准存量房、高层住宅标准存量房、超高层住宅标准存量房、独栋别墅标准存量房、双拼别墅
标准存量房、联排别墅标准存量房、单身公寓等细类。应符合附录C中C.1。
4.3.4工业及仓储存量房类型
工业及仓储标准存量房一般可分为通用单层工业厂房标准存量房、通用多层工业厂房标准存量房、
通用单层仓储标准存量房、通用多层仓储标准存量房等细类。应符合附录D中D.1。
4.3.5商业存量房类型
本标准仅对商业存量房中的临街商业服务类用房(商铺)设置标准存量房。临街商业服务类标准存
量房一般可分为临街专业商铺、临街住宅或办公用房配套商铺等细类。应符合附录E中E.1。
4.4可比实例选取与更新
4.4.1可比实例选取要求
4.4.1.1数量要求
各类存量房可比实例的数量,每一分区每一类标准存量房需5个以上价格或租金与市场接近的存
量房可比实例。
4.4.1.2质量要求
4.4.1.2.1可比实例在区位上应与估价对象处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可比实例应在同一分区,如同一分
区缺乏符合要求的可比实例,可在同一片区内选择。
4.4.1.2.2可比实例在用途上应与估价对象的用途相同。
4.4.1.2.3可比实例在规模上应与估价对象、标准存量房的规模相当。
4.4.1.2.4可比实例在建筑结构上应与标准存量房的建筑结构相同。
4.4.1.2.5可比实例在装修档次上应与标准存量房的装修档次相当。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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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2.6可比实例在权利上应与估价对象的权利性质相同。应为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类型。
4.4.1.2.7可比实例的成交日期应尽量接近估价时点,两者差异不得超过12个月,一般应选择近期6
个月内成交的交易案例。
4.4.1.2.8可比实例的成交价格或租金应尽量为正常市场价格或租金.
4.4.2可比实例更新
4.4.2.1当有关部门公布的房价环比指数大于10%时(或定期),由系统管理人员录入符合4.4.1
可比实例选取要求的新可比实例。
4.4.2.2评估系统设置筛选条件,将申报价格大于评估价格3%以上的交易实例作为待选可比实例,
在合适的时间统一调整原可比实例。
4.4.2.3可参照本标准第9章可比实例应用管理办法进行更新。
4.5评估方法选择
具体选择方法应符合附录B。
4.6修正系数值的确定
根据本标准提供的修正系数范围通过定性、定量分析方法综合确定。
4.7基准价格计算
4.7.1评估基准点
基准价格的首次评估基准点是当年6月30日,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4.7.2住宅基准价格
住宅基准价格是指评估分区标准存量房评估基准点时的评估价格。
4.7.3工业及仓储用房基准价格
工业及仓储用房基准价格是指评估片区工业及仓储标准存量房评估基准点时的评估价格。
4.7.4商业用房基准价格
商业用房基准价格是指评估分区商业标准存量房评估基准点时的评估价格。
5住宅存量房市场法评估计算
5.1评估区位划分
评估区位划分规定应符合4.2.2规定。
5.2标准存量房设立
住宅标准存量房分类应符合附录C中C.1。
5.3可比实例的选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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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4.4.1可比实例选取要求,对住宅每一分区、每类标准存量房选取合适的可比实例作为计算
该类标准存量房基准价格的基础。
5.4确定修正系数
住宅修正系数包括: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建筑面积修正系
数、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分区中的位置修正系数、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和建筑单元位置修正系数。可通过
下列途经确定住宅修正系数:政府部门公布的有关资料,房地产估价机构或房地产估价师积累的资料,
交易数据分析得到的数据。
5.5存量房基准价格计算
5.5.1独门院落住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1.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
Vi=Pi×××××...........................(1)
100K1iK2iK3iK4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见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1;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2;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3;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4。
5.5.1.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
1n
......................................(2)
VO=∑Vi
ni=1
式中:
2
VO—评估分区标准存量房评估基准点时的基准价格(元/m);
n—可比实例的个数,n≥5。
5.5.2低层住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2.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100
Vi=Pi××××××........................(3)
100K1iK2iK3iK4iK5i
式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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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5;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6;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7;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8;
K5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9。
5.5.2.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3多层住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3.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100100
Vi=Pi×××××××......................(4)
100K1iK2iK3iK4iK5iK6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0;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1;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2;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3;
K5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4;
K6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5。
5.5.3.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4中高层住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4.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100100
Vi=Pi×××××××......................(5)
100K1iK2iK3iK4iK5iK6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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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6;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7;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8;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9;
K5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0;
K6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1。
5.5.4.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5高层住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5.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100100
Vi=Pi×××××××......................(6)
100K1iK2iK3iK4iK5iK6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2;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3;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4;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5;
K5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6;
K6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7。
5.5.5.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6超高层住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6.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100100
Vi=Pi×××××××......................(7)
100K1iK2iK3iK4iK5iK6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8;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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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0;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1;
K5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2;
K6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3。
5.5.6.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7独栋别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7.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
Vi=Pi×××××...........................(8)
100K1iK2iK3iK4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4;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5;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分区中的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6;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D.47。
5.5.7.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8双拼别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8.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
Vi=Pi×××××...........................(9)
100K1iK2iK3iK4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8;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9;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分区中的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0;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1。
5.5.8.2基准价格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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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9联排别墅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5.5.9.1比准价格的计算
计算公式:
Ti100100100100100
Vi=Pi××××××........................(10)
100K1iK2iK3iK4iK5i
式中:
2
Vi—比准价格(元/m);
2
Pi—可比实例的成交单价(元/m);
Ti—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2;
K2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3;
K3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分区中的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4;
K4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5;
K5i—可比实例价格修正为标准存量房价格的建筑单元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6。
5.5.9.2基准价格
计算公式:按(5-2)式进行计算。
5.5.10单身公寓标准存量房的基准价格(单价)计算
计算方法同5.5.3、5.5.4、5.5.5、5.5.6,其修正系数的取值应符合附录C表C.57、C.58、C.59、
C.60、C.61。
5.6存量房评估价格的计算
5.6.1独门院落住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
V=V×j×1j×2j×3j×4j×A.......................(11)
jO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估价时点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1;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2;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3;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4;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2低层住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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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KKKK
V=V×j×1j×2j×3j×4j×5j×A....................(12)
jO100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估价时点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5;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6;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7;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8;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19;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3多层住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KK
V=V×j×1j×2j×3j×4j×5j×6j×A..................(13)
jO100100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估价时点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0;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1;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2;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3;
K5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4;
K6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D.25;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4中高层住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KK
V=V×j×1j×2j×3j×4j×5j×6j×A..................(14)
jO100100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估价时点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6;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7;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8;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29;
K5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0;
K6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1;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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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高层住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KK
V=V×j×1j×2j×3j×4j×5j×6j×A..................(15)
jO100100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估价时点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2;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3;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4;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5;
K5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6;
K6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7;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6超高层住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KK
V=V×j×1j×2j×3j×4j×5j×6j×A..................(16)
jO100100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估价时点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8;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39;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面积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0;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层次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1;
K5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2;
K6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3;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7独栋别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
V=V×j×1j×2j×3j×4j×A........................(17)
jO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评估基准点时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4;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5;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6;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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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7;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8双拼别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
V=V×j×1j×2j×3j×4j×A.......................(18)
jO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评估基准点时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8;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49;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0;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1;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9联排别墅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公式:
TKKKKK
V=V×j×1j×2j×3j×4j×5i×A.....................(19)
jO100100100100100100j
式中:
Vj—估价对象评估基准点时的评估价格(元);
Tj—交易日期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F;
K1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成新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0;
K2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结构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1;
K3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分区中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2;
K4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朝向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3;
K5j—标准存量房价格修正为估价对象价格的建筑单元位置修正系数,应符合附录C表C.54;
2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m)。
5.6.10单身公寓估价对象评估时点的评估价格计算
计算方法同5.6.3、5.6.4、5.65.5、5.6.6,其修正系数的取值应符合附录C表C.55、C.56、C.57、
C.58、C.59。
6工业及仓储存量房成本法评估计算
6.1评估区位划分
评估区位划分规定见4.2.3。
6.2标准存量房设立
工业及仓储标准存量房分类应符合附录D的D.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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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明确房地产成本构成
应符合附录D表D.2。
6.4存量房价格评估计算
6.4.1计算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6.4.1.1计算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6.4.1.1.1确定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用地级别或区段基准地价
评估基准点时工业及仓储各用地级别或区段基准地价执行当地现行工业用地级别或区段基准地价
及其调整规定。
6.4.1.1.2计算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单位价格
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单位价格=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基准地价×(1+契税率)×
(1+管理费率+投资利息率+销售费率+销售税率+开发利润率),契税率、管理费率、投资利息率、销售
费率、销售税率、开发利润率应符合附录F。
6.4.1.1.3计算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单位价格×估价对
象土地面积。
计算公式:
VDj=VDq×Aj.....................................(20)
式中:
VDj—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的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VDq—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单位价格;
Aj—估价对象的建筑面积。
6.4.1.1.4计算估价时点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估价时点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地价指数
VDj′=VDj×TD.....................................(21)
式中:
VDj′—估价时点估价对象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VDj—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的土地重新购建价格;
TD—地价指数,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应符合附录F。
6.4.2计算估价对象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
6.4.2.1确定评估基准点时标准存量房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综合间接费用比率
评估基准点时标准存量房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由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提供。综合间接费用比率按
本标准术语中的定义计算。
6.4.2.2计算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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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1通用单层工业厂房、仓储存量房
评估基准点时估价对象的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评估基准点时标准存量房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建
筑层高修正系数×单层跨度修正系数×单层跨数修正系数×(1+综合间接费用比率)×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
VFj=V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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