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T 1342-2015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DB63/T 1342-2015 DB63/T 1342-2015 Ecological protection and construction ecological effect evalu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anjiangyuan region

青海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3/T 1342-2015
标准类型
青海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2-09
实施日期
2015-03-15
发布单位/组织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评估的数据来源、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的计算方法、评估分析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三江源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生态效果评估及区域生态本底评估。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海省草原总站、青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青海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起草人:
邵全琴、樊江文、刘纪远、曹巍、黄麟、葛劲松、吴丹、巩国丽、李志强、徐新良、田俊量、聂学敏、鲁子豫、罗淑英、王立亚、李其江、唐洪波、张富强、祁永刚、杨永顺、颜亮东
出版信息:
页数:4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20.01

Z04

备案号:45000-2015DB63

青海省地方标准

DB63/T1342—2015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

评估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ofEcologicalEffectsAssessmentofEcosystemProtection

andRecoveryProjectsinSanJiangYuanRegion

2015-02-09发布2015-03-15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3/T1342—201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估指标体系......................................................................4

5数据源及指标计算方法..............................................................5

6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评估........................................................5

7评估结论.........................................................................17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土地覆被与生态系统遥感分类体系.................................18

附录B(资料性附录)数据源.........................................................21

附录C(资料性附录)评价指标计算方法...............................................23

附录D(规范性附录)参数变化统计表.................................................35

I

DB63/T1342—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青海省草原总站、青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青海省

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青海省气象科学研究所、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全琴、樊江文、刘纪远、曹巍、黄麟、葛劲松、吴丹、巩国丽、李志强、徐

新良、田俊量、聂学敏、鲁子豫、罗淑英、王立亚、李其江、唐洪波、张富强、祁永刚、杨永顺、颜亮

东。

II

DB63/T1342—2015

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评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评估的数据来源、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的计算方

法、评估分析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三江源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生态效果评估及区域生态本底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LY/T1721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

DB63/T993三江源生态监测技术规范

DB63/T1176草地合理载畜量计算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三江源区

指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区域,即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

3.2

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

运用生态学原理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优良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以及对退化生态系统进行恢复重

建的工程项目,简称生态工程。

3.3

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

指被评价区域通过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的实施,生态系统得到恢复的效果。

3.4

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评估

1

DB63/T1342—2015

指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分析和评价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实施后区域生态状况变化情况,以及所达

到预期目标和指标的实现状况。

3.5

生态本底

指被评价区域生态工程实施前5~10年或更长时间的生态系统平均状况,以及变化趋势。

3.6

背景年

指被评价区域生态工程的生态本底评估起始年份。

3.7

基准年

指被评价区域生态工程实施的前一年。

3.8

评估年

指被评价区域生态工程实施后开展生态评估的年份,可以是工程实施期间的某一年,或工程结束的

年份。

3.9

生态系统宏观结构

指被评价区域生态系统各类型的组成状况与面积占比。

3.10

生态系统质量

指被评价区域生态系统状况的优劣程度。

3.11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生态系统与生态过程所形成及维持的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条件与效用(见LY/T1721),本规范

涉及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牧草供给、水供给等。

3.12

生态系统变化动态度

指表征生态系统类型发生变化的指数。

3.13

土地覆被状况指数LandCoverSituationIndex(LCSI)

2

DB63/T1342—2015

土地覆被状况指数是用来衡量评价区域土地覆被状况的指数。

3.14

土地覆被转类指数LandCoverChangeIndex(LCCI)

土地覆被转类指数是定量表征评价区域土地覆被与宏观生态状况转好和转差程度的指数。

3.15

草地退化状况变化指数GrasslandDegrationChangeIndex(GDCI)

草地退化状况变化指数是反映评价区域草地生态系统退化状况变化的指数。

3.16

水源涵养量

与裸地相比较,森林、草地等生态系统涵养水分的增加量。

3.17

水源涵养服务功能保有率

指被评价区域某类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达到同类最优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的水平。

3.18

夏汛期河流径流调节系数

指被评价区域生态系统夏汛期调节河流径流的能力。

3.19

土壤保持量

指被评价区域无植被保护下的潜在土壤侵蚀量与现实植被覆被状态下的土壤侵蚀量的差值。

3.20

土壤保持服务功能保有率

指被评价区域某类生态系统土壤保持量达到同类最优生态系统土壤保持量的水平。

3.21

防风固沙量

指被评价区域无植被状况下的潜在土壤风蚀量与现实植被覆盖条件下的土壤风蚀量的差值。

3.22

防风固沙服务功能保有率

指被评价区域某类生态系统防风固沙量达到同类最优生态系统防风固沙量的水平。

3

DB63/T1342—2015

3.23

生态系统质量变化指数EcosytemQualityChangeIndex(EQCI)

生态系统质量变化指数是反映评价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状况的综合指数。

3.24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指数EcosytemServiceChangeIndex(ESCI)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指数是反映价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状况的综合指数。

3.25

生态系统变化的生态工程影响指数ImpactofEcologicalProjectonEcosytemChange(EPECIP)

生态系统变化的生态工程影响指数是反映生态工程对被评价区域生态系统变化的综合指数。

3.26

生态系统变化的生态工程贡献率ContributionofEcologicalProjectonEcosytemChange(CEPEC)

生态系统变化的生态工程贡献率是反映生态工程对评价区域生态系统变化贡献率的综合指数。

4评估指标体系

包括生态系统宏观结构、质量、服务功能及变化影响因素等四个类别,见表1。

表1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生态效果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生态系统宏观结构生态系统分类面积、变化率、动态度(S)

生态系统宏观结构

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指数(EMSCI)

草地退化与恢复分类面积、草地退化与恢复分类面积占比、草

草地退化与恢复

地退化状况变化指数(GDCI)

植被生物量、植被覆盖度(Fc)、植被净初级生产力(NPP)、植

植被状况

被状况变化指数(VCCI)

宏观生态状况土地覆被状况指数(LCSI)、土地覆被转类指数(LCCI)

物种丰富度、物种重要值(P)、多样性指数(H′)、均匀度指数

生态系统质量植物物种多样性

(J)

地表水环境质量指数(WIi)、土壤环境质量指数(SIi)、环境空

环境质量

气质量指数(AIi)

多年冻土上限深度

生态系统质量变化指数(EQCI)

4

DB63/T1342—2015

表1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生态效果评估指标体系(续)

评估指标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

枯水季河流径流量、水源涵养量(W)、水源涵养服务功能保有

水源涵养

率(WP)、夏汛期河流径流调节系数(RS)

河流径流含沙量、土壤水蚀模数(A)、土壤保持量(SK)、土壤

土壤保持

保持服务功能保有率(SP)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土壤风蚀模数(SL)、防风固沙量(FS)、防风固沙服务功能保

防风固沙

有率(FP)

牧草供给草地产草量(GY)、草地理论载畜量(Cl)

水供给河流径流量、湖泊面积、湖泊水量、冰川面积、地下水资源量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指数(ESCI)

气候变化气温、降水、湿润系数

人类活动生态工程、草地载畜压力指数(Ip)

生态系统变化的工程影响指数(EPECIP)

生态系统变化的影响因素评价参数(植被净初级生产力、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功能、

生态工程和气候变化

防风固沙功能)变化的生态工程贡献率(EPC)

贡献率

评价参数(植被净初级生产力、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功能、

防风固沙功能)变化的气候变化贡献率(CEPC)

5数据源及指标计算方法

评估使用的数据主要包括:遥感监测数据(遥感解译土地利用/覆被分类与生态系统类型数据转换

见附录A)、三江源生态监测站网获得的地面监测数据(见DB63/T993)和调查统计数据(见附录B)。

评估指标计算方法见附录C。

评估指标参数变化统计见附录D。

6生态保护和建设生态效果评估

6.1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评价

6.1.1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

根据评价区域各类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的统计结果(见表D.1、表D.2),判断各类生态系统变化程度

(见表2),对评价区域各类生态系统面积变化进行归一化(见表3、表4),计算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

化指数(EMSCI)。

表2各类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分级

类别判别等级

面积变化率(%)<-15-15~-10-10~-5-5~-1-1~11~55~1010~15≥1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减少减少减少减少持平增加增加增加增加

5

DB63/T1342—2015

表3湿地、森林、草地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表

类别判别等级

面积变化率(%)<-15-15~-10-10~-5-5~-1-1~11~55~1010~15≥1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减少减少减少减少持平增加增加增加增加

归一化值123456789

表4荒漠、农田、其他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表

类别判别等级

面积变化率(%)>1510~155~101~5-1~1-5~-1-10~-5-15~-10≤-1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增加增加增加增加持平减少减少减少减少

归一化值123456789

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指数(EMSCI)计算见公式(1):

EMSCI0.25EMSCWFG0.1EMSC0.2EMSC0.15EMSCDCRO0.1EMSC0.1EMSC0.1EMSC..(1)

式中:

EMSCI—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指数;

EMSCW—湿地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值;

EMSCF—森林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值;

EMSCG—草地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值;

EMSCD—荒漠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值;

EMSCC—农田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值;

EMSCR—聚落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值;

EMSCO—其他生态系统面积变化程度归一化值。

用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指数(EMSCI),评价区域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程度(见表5)。

表5生态系统宏观结构变化指数(EMSCI)变化评价分级

类别判别等级

EMSCI123456789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6.1.2生态系统变化动态评价

根据各类生态系统动态度(S)变化,评价区域生态系统变化程度(见表6)。

生态系统动态度计算方法见公式(2):

nS

i

i1Si

S100%......................................(2)

t

式中:

S—与t时段对应的被评估区生态系统类型变化动态度(无量纲);

6

DB63/T1342—2015

2

Si—监测开始时间第i类生态系统类型的总面积(km);

ΔSi—由监测开始至监测结束时段内第i类生态系统类型转变为其它生态系统类型的面积总和

(km2);

t—时间段(年)。

表6生态系统变化动态度(S)评价分级

类别判别等级

动态度(%)<0.10.1~11~55~1010~20≥20

变化程度稳定少动微弱变动较明显变动明显变动显著变动极显著变动

6.2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6.2.1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分类评价

6.2.1.1草地退化与恢复评价

根据草地退化状况变化指数(GDCI)统计结果(见表D.4),评价区域草地退化和恢复状况(见表

7)。

表7草地退化和恢复状况评价表

类别判别等级

草地退化和恢复好转面积无退化面积轻度退化中度退化重度退化退化草地总

状况变化比例变化比例面积变化比例面积变化比例面积变化比例面积变化比例

退化趋势没有得到

不变或减少不变或减少不变或增加不变或增加不变或增加增加

遏制

退化趋势得到初步

不变或增加不变或增加不变或减少不变或减少不变或减少减少

遏制,局部好转

退化趋势明显遏

增加增加减少减少减少明显减少

制,初步好转

6.2.1.2基于草地退化状况变化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根据草地退化状况变化指数(GDCI)变化幅度,判断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程度(见表8)。

表8基于草地退化状况变化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判断

类别判别等级

GDCI<-5-5~-2.5-2.5~-1-1~-0.01-0.01~0.010.01~11~2.52.5~5≥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归一化值123456789

6.2.1.3基于植被状况变化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根据植被盖度、NPP、生物量统计结果(见表D.6、表D.7、表D.8)变化率,判断区域生态系统质量

变化程度(见表9)。

7

DB63/T1342—2015

表9基于植被覆盖度、NPP和生物量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分类判断

类别判别等级

变化率(%)<-10-10~-5-5~-1-1~-0.1-0.1~0.10.1~11~55~10≥10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显转好转好转好

归一化值123456789

用植被状况变化指数(VCCI),评价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见表10)。

植被状况变化指数计算方法见公式(3):

VCCI0.4VCCVC0.3VCCNPP0.3VCCVB........................(3)

式中:

VCCI—植被状况变化指数;

VCCIVC—植被覆盖度变化的归一化值;

VCCINPP—植被净初级生产力变化的归一化值;

VCCIVB—植被生物量变化的归一化值。

表10基于植被状况变化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类别判别等级

VCCI123456789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明显显著

评价结果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显转好转好转好

6.2.1.4基于宏观生态状况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根据土地覆被状况指数、转类指数统计结果(见表D.9、表D.10),判断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程

度(见表11、表12)。

表11基于土地覆被转类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判断

类别判别等级

土地覆被转类指数<-5-5~-2.5-2.5~-1-1~-0.01-0.01~0.010.01~11~2.52.5~5≥5

较明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显转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

归一化值123456789

表12基于土地覆被状况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判断

类别判别等级

变化率(%)<-15-15~-10-10~-5-5~-1-1~11~55~1010~15≥1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归一化值123456789

8

DB63/T1342—2015

用宏观生态状况变化指数(MECCI),评价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见表13)。

宏观生态状况变化指数计算见公式(4):

MECCI0.65MECCLCCI0.35MECCLCSI.....................................(4)

式中:

MECCI—宏观生态状况指数;

MECCLCCI—土地覆被转类指数的归一化值;

MECCLCSI—土地覆被状况指数的归一化值。

表13基于宏观生态状况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类别判别等级

MECCI123456789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评价结果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6.2.1.5基于植被组成结构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根据植物物种丰富度、物种多样性指数、植被均匀度指数和植被物种重要值的统计结果(见表D.11、

表D.12、表D.13和表D.14)变化率,判断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程度(见表14)。

表14基于植被组成结构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分类判断

类别判别等级

变化率(%)<-15-15~-10-10~-5-5~-1-1~11~55~1010~15≥1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归一化值123456789

用植物物种多样性变化指数(VCSCI),评价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见表15)。

植物物种多样性变化指数计算见公式(5):

VCSCI0.25VCSCS0.25VCSCH0.25VCSCEQ0.25VCSCVI...............(5)

式中:

VCSCI—植被组成结构变化指数;

VCSCS—植物物种丰富度的归一化值;

VCSCH—植物物种多样性指数的归一化值;

VCSCEQ—植被均匀度指数的归一化值;

VCSCVI—物种重要值的归一化值。

表15基于植物物种多样性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类别判别等级

VCSCI123456789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评价结果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9

DB63/T1342—2015

6.2.1.6基于环境质量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根据水质指数、土壤质量指数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统计结果(见表D.15、表D.16和表D.17)变化

率,判断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程度(见表16)。

表16基于环境质量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分类判断

类别判别等级

变化率(%)>1510~155~101~5-1~5-5~-1-10~-5-15~-10≤-1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变化程度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归一化值123456789

用环境质量变化指数(ENQCI),评价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见表17)。

环境质量变化指数计算见公式(6):

ENQCI0.4ENQCWQI0.3ENQCSQI0.3ENQCAQI....................(6)

式中:

ENQCI—环境质量变化指数;

ENQCWQI—水质指数的归一化值;

ENQCSQI—土壤质量指数归一化值;

ENQCAQI—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归一化值。

表17基于环境质量变化指数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类别判别等级

ENQCI123456789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评价结果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6.2.1.7基于多年冻土深度上限变化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评价

根据多年冻土上限深度统计结果(见表D.18)变化率,评价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变化(见表18)。

表18基于多年冻土深度上限变化的生态系统质量变化判断

类别判别等级

变化率(%)>1510~155~101~5-1~5-5~-1-10~-5-15~-10≤-15

显著明显较明显微弱基本微弱较明显明显显著

评价结果

转差转差转差转差不变转好转好转好转好

归一化值123456789

6.2.2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综合评价

用生态系统质量变化指数(EQCI),对区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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