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1548-2011 天然气泄漏处置导则

DB34/T 1548-2011 Natural gas leak handling guideline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1548-2011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11-15
实施日期
2011-12-15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发生泄漏时的应急处置程序、方法、处置装备器材及一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气态天然气输气管道、天然气加气站储气井、储气瓶组、天然气气瓶(含车用)、压 缩天然气汽车(含长管拖车)、天然气门站、储备站等厂站的压力容器、调压站等工艺设备和设施发生 泄漏时的应急处置。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马鞍山分院、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起草人:
查正发、周海潮、朱峻、江平、陈习文、古朝平。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5.060

E24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1548—2011

天然气泄漏处置导则

GuidelinesforDisposalofCompressedNaturalGasLeak

文稿版次选择

2011-11-15发布2011-12-15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1548—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马鞍山分院、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查正发、周海潮、朱峻、江平、陈习文、古朝平。

I

DB34/T1548—2011

天然气泄漏处置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发生泄漏时的应急处置程序、方法、处置装备器材及一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气态天然气输气管道、天然气加气站储气井、储气瓶组、天然气气瓶(含车用)、压

缩天然气汽车(含长管拖车)、天然气门站、储备站等厂站的压力容器、调压站等工艺设备和设施发生

泄漏时的应急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2811安全帽

GB2890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3836(所有部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12014防静电服

GB21146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

CJJ51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TSGR6003-200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Z6001-200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国务院2009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一般要求

3.1压缩天然气设备、设施发生泄漏事故时,设备、设施产权单位必须依据天然气贮存量、泄漏情况、

泄漏量大小及现场环境,启动相应的天然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当设备、设施产权单位不能控制时,报

告当地政府。当地政府按照规定,启动救援预案,实施泄漏处置。

3.2实施泄漏处置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进行泄漏现场的勘测和泄漏检测,判断泄漏类型、判定泄漏

部位,制定现场处置方案。

3.3天然气一般泄漏事故可由设备、设施所有权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处置。设备、设施所有权单位无法

处置时必须选择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进行处置。

3.4事故发生单位必须提供现场作业的必备的安全保证条件。现场作业处置时,使用单位安全部门应

有专人现场监督,并配合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队伍)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3.5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对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进行事故情况介绍,并协助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

伍)进行泄漏现场的勘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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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许可资质或省级安全管理部门确

认。

3.7现场专业泄漏处置作业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文化程度;

——身体健康,无恐高、癫痫、残疾等影响本岗位正常工作的病症;

——从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检修、维修工作3年以上(含3年)。

3.8泄漏处置过程中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TSGZ6001-2005要求,经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期

内及合格项目特种设备作业证。带压堵漏作业人员应按TSGR6003-2006要求进行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3.9泄漏处置作业时计量器具及用于泄漏处置作业时的特种设备必须在法定检(校)验合格期内,且

处于完好状态。现场处置、通讯、照明、检测等器材工具和设备设施防爆等级应达到GB3836《爆炸性

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规定的A级要求。带压堵漏密封注剂及注剂工器具必须具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出

厂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并应具有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合格的质量检测报告。

3.10处置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应立即控制气源、消灭消除火种、切断电源、驱散积聚的燃气,严禁启

闭电器开关及使用电话。地下管道泄漏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聚积在地下和构筑物空间内的燃气。

3.11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须服从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挥。除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负责

人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随意指挥、调度泄漏处置作业人员。

3.12泄漏处置作业现场应划定警戒区、设置警戒线,严禁无关人员、机动车辆进入警戒区。

4泄漏处置一般程序

4.1泄漏现场勘测和泄漏检测

4.1.1用燃气泄漏检测仪器设备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检测定位,并做标记,设置警戒区。

4.1.2现场勘查检测前应现场清除影响勘测的杂物、保温层、附着物等污物,地下管道泄漏可使用探

孔法、开挖法进行检测定位。

4.1.3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现场勘查检测人员必须由2名作业人员进行,并按规定正确穿戴安

全防护用品,配备专业设备和器材。事故单位应派安全人员和技术人员配合现场勘查,向专业泄漏处置

单位(队伍)介绍泄漏部位设计参数、工况条件、运行参数及状况、事故情况。

4.1.4事故单位应配合专业泄漏处置单位(队伍)进行现场泄漏检测,查明泄漏容器和管道的储量、

泄漏部位、泄漏强度、扩散范围、设施等情况,现场勘查检测的数据采集应以文字形式记录。主要内容

应包括:泄漏部位设备运行状况、密封型式、相关尺寸、泄漏状况及周边腐蚀减薄情况、施工条件及障

碍物位置。

4.2泄漏现场勘查和泄漏检测的范围:

4.2.1通过询问、勘查、检测、监测等方法,掌握泄漏区域天然气浓度、扩散方向、风力、风向等情

况。

4.2.2查明天然气总储存量、泄漏设备、管道的储存量以及邻近设备、管道的储存量、管线、沟渠、

下水道等情况。

4.2.3了解事故单位已经采取的处置措施、内部消防设施配备及运行等情况。

4.2.4查明拟定警戒区内的单位情况、人员数量、地形、附属物、电源、火源、交通道路等情况。

4.2.5掌握现场及周边的消防水源位置、储量和给水方式。

4.2.6初步分析评估泄漏扩散的范围、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危险因素及其后果等情况。

4.3警戒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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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疏散泄漏区域和扩散可能波及范围的无关人员,无关人员应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

4.3.2根据泄漏勘查和泄漏检测,确定警戒范围,并划分重危区、轻危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和

出入口。严格控制进入警戒区特别是重危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安全检查,做好记录。

4.3.3根据动态实时泄漏检测情况,适时调整警戒范围。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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