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 2863-2018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 2863-2018 The ultra-low emission standard for air pollutants in the coking chemical industry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 2863-2018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19
实施日期
2019-01-01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40.40

Z6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2863—2018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2018-09-19发布2019-01-01实施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13/2863—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河北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力敏、曹鹏、张静、王盼、康宁、李清龙、吴海云、张皓然、刘博扬、焦

翠燕、张敏然。

本标准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I

DB13/2863—2018

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焦炉生产过程备煤、炼焦、煤气净化、焦化产品回收和热能利用等工序

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T14669空气质量氨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GB/T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5439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16171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28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异烟酸—吡唑啉酮光度法

HJ/T3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HJ/T40固定污染源气中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38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57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76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479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482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483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533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4环境空气氨的测定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583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固体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法

HJ584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1

DB13/2863—2018

HJ604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38环境空气酚类化合物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HJ644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吸附管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690固定污染源废气苯可溶物的测定索氏提取-重量法

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定电位电解法

HJ732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734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759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HJ836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DB13/T2376固定污染源废气颗粒物的测定β射线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GB161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16171中

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炼焦化学工业cokechemicalindustry

炼焦煤按生产工艺和产品要求配比后,装入隔绝空气的密闭炼焦炉内,经高、中、低温干馏转化

为焦炭、焦炉煤气和化学产品的工艺过程。炼焦炉型包括:常规机焦炉、热回收焦炉、半焦(兰炭)

炭化炉三种。

3.2

常规机焦炉machine-cokeoven

炭化室、燃烧室分设,炼焦煤隔绝空气间接加热干馏成焦炭,并设有煤气净化、化学产品回收利

用的生产装置。装煤方式分顶装和捣固侧装。本标准简称“机焦炉”。

3.3

热回收焦炉thermal-recoverystampingmechanicalcokeoven

集焦炉炭化室微负压操作、机械化捣固、装煤、出焦、回收利用炼焦燃烧废气余热于一体的焦炭

生产装置,其炉室分为卧式炉和立式炉,以生产铸造焦为主。

3.4

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

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325Pa时的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以标

准状态下的干气体为基准。

3.5

现有企业existingfacility

2

DB13/2863—2018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炼焦化学工业企业及生产设施。

3.6

新建企业new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炼焦化学工业建设项目。

3.7

排气筒高度stackheight

自排气筒(或其主体建筑构造)所在的地平面至排气筒出口计的高度。

3.8

企业边界enterpriseboundary

炼焦化学工业企业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企业的实际边界。

4排放控制要求

4.1基本规定

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企业自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4.2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4.2.1有组织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限值按表1中规定执行。

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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