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3524.1-2015 陈设艺术瓷器 第1部分:雕塑瓷

GB/T 13524.1-2015 Standard of artistic porcelain—Part 1:Carved porcelai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3524.1-201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7-03
实施日期
2016-0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05)
适用范围
GB/T 13524的本部分规定了雕塑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本部分适用于雕塑瓷产品,不适用于特种工艺雕塑瓷和工贸双方协商认可的雕塑瓷产品。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德化县质量计量检测所、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省泉州龙鹏集团有限公司、德化县苏清河艺瓷苑、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德化蕴玉陶瓷雕塑艺术研究所、德化县聚益瓷雕工艺厂、福建省德化县飞天陶瓷有限公司、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陈国典、陈志翰、[杨剑民]、柯宏荣、瞿凤珍、林雪萍、王培景、陈瑞文、郑智奥、苏友德、林建胜、郑雄伟、蔡廷祥、黄志亮、周冬菊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2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81.060.20“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13524.1—2015

代替GB/T13524.1—1992

陈设艺术瓷器

第1部分:雕塑瓷

Standardofartisticporcelain—

Part1:Carvedporcelain

2015-07-03发布2016-02-01实施

幅畿勰畫曹1警彎畫发布

GB/T13524.1—2015

-—1—

刖旨

GB/T13524((陈设艺术瓷器》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雕塑瓷;

——第2部分:器皿瓷;

——第3部分:文化用瓷。

本部分为GB/T1352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13524.1—1992«陈设艺术瓷器雕塑瓷》。与GB/T13524.1—1992相比,主要

技术差异如下:

——删除了“底板粘渣”术语(见1992年版的3.2.4);

-删除了吸水率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1992年版的5.1.6.1);

——修改了产品规格差(见5.1,1992年版的5.5);

——修改了釉面的要求(见5.2.1,1992年版的5.2);

——修改了裂纹的技术要求(见表3,1992年版的表3);

——修改了检验规则(见第7章,1992年版的第7章)。

本部分由中国轻丁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日用陶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0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福建省佳美集团公司、德化县质量计量检测所、福建省日用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中心、福建省泉州龙鹏集团有限公司、德化县苏清河艺瓷苑、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德化蕴

玉陶瓷雕塑艺术研究所、德化县聚益瓷雕工艺厂、福建省德化县飞天陶瓷有限公司、广东长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国典、陈志翰、匾亟]、柯宏荣、瞿凤珍、林雪萍、王培景、陈瑞文、郑智奥、

苏友德、林建胜、郑雄伟、蔡廷祥、黄志亮、周冬菊。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3524.1—1992O

GB/T13524.1—2015

陈设艺术瓷器

第1部分:雕塑瓷

1范围

GB/T13524的本部分规定了雕塑瓷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

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雕塑瓷产品,不适用于特种T艺雕塑瓷和T贸双方协商认可的雕塑瓷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IJ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3301日用陶瓷的容积、口径差、高度差、重量差、缺陷尺寸的测定方法

GB/T3302日用陶瓷器包装、标志、运输、贮存规则

GB/T3303日用陶瓷器缺陷术语

GB/T5000日用陶瓷名词术语

3术语和定义

GB/T5000.GB/T33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特种工艺雕塑瓷specialtechnicalcarvedporcelain

在造型和装饰上,技术难度大、工艺要求高或按客户要求定制、仿制,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精雕细刻的捏雕、镂雕、浮雕及采用特种工艺造型和综合装饰的雕塑瓷;

b)小于50mm的微型雕塑瓷和大于800mm的超特型雕塑瓷。

3.2

镀膜装饰platingfilmdecoration

采用镀膜方法,使产品表面形成一层色膜。

3.3

合缝迹seammark

产品表面呈现的合缝痕迹。

3.4

注浆纹

吊浆veinofcastingslip

产品表面呈现的线状痕迹。

GB/T13524.1—2015

3.5

皮子釉

刨皮花browningmark

带有树节的刨皮烧后留在产品上的阴褐色釉面。

3.6

青花毛料blurofblueandwhitepigment

青花料色模糊不清。

3.7

青花料朿!]roughonblueandwhitepigment

青花色料有刺手感。

3.8

镀膜痕迹markofplatingfilm

镀膜产品的镀层表面呈现的痕迹。

3.9

脱膜droppingfilm

产品在镀膜后镀层脱落。

4产品分类

4.1按产品形状分为人物、动物、花卉山水、其他类。

4.2按产品规格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型,其规格范围见表1。

表1单位为毫米

型式

类别

小型中型大型特型

人物50~<150150〜<350350〜V550550〜800

动物、花卉山水、其他50〜V150150〜<250250〜<400400〜800

注:按产品外形最大尺寸定型。

4.3按产品的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5技术要求

5.1产品规格差

小、中型的差允许±3.0%;大、特型的差允许士4.0%。

5.2外观质量

5.2.1釉面光润(无光釉、无釉产品等除外),色泽纯正。

5.2.2产品放置在平面上应基本稳定,配件与主体应相适宜。

5.2.3成套产品的色泽应基本一致,规格尺寸应相称。

5.2.4产品不允许有裂穿、碰损、坯爆、炸釉、颜色剥落和脱膜缺陷。

2

GB/T13524.1—2015

5.2.5产品裸露部位外观质量要求:

a)陈设的人物头面正视部位不允许有缺陷。

b)头面非正视部位及人物的胸腹、四肢、动物的头、脚等裸露部位的斑点、落渣、熔洞、疙瘩、坯泡、

泥渣、毛孔、缺泥、缺釉、石膏脏等缺陷按表2规定,测定量和单位按表3执行。

c)罗汉、寿星及类似产品裸露头顶的斑点缺陷,小、中型:优等品与一等品不允许,合格品不大于

0.5mm限1处;大、特型:优等品不允许,一等品不大于0.5mm限1处,合格品不大于0.5mm

限2处。

d)裸露部位裂纹:优等品与一等品均不允许;合格品阴裂:小型不大于5mm限1处,中型不大于

10mm限1处,大型不大于15mm限1处,特型不大于20mm限1处;坯釉皆裂:显见面不允

许,非显见面各型按表3规定幅度缩小50%。

e)其他缺陷按表3规定执行。

表2单位为毫米

缺陷部位产品规格优等品-*等品合格品

小、中型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人物头面

大、特型不允许不允许不大于0.5,限1处

人物头顶、胸、小、中型不允许不大于0.5,限1处不大于0.5,限2处

腹、四肢大、特型不大于0・5,限1处不大于0.5,限2处不大于1,限1处

人物头部背面、躯干小、中型不大于0・5,限1处不大于0.5,限2处不大于1,限2处

背部和动物头、脚大、特型不大于0.5,限2处不大于1.限2处不大于1.5.限2处

5.2.6产品各等级的非裸露部位外观缺陷应符合表3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优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2种缺陷;

b)一等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4种缺陷;

c)合格品每件产品不得超过6种缺陷,

表3

缺陷测定量产品

序号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

名称和单位规格

阴裂不大于5,限2处;阴裂不大于15,限2处;

小型不允许

坯釉皆裂不允许坯釉皆裂不允许

阴裂不大于4,限1处;阴裂不大于8,限2处;阴裂不大于20,限2处;

中型

度坯釉皆裂不允许坯釉皆裂不允许坯釉皆裂不允许

1裂纹*

mm阴裂不大于5,限1处;阴裂不大于12,限2处;阴裂不大于30,限3处;

大型

坯釉皆裂不允许坯釉皆裂不允许坯釉皆裂不允许

阴裂不大于6,限2处;阴裂不大于16,限2处;阴裂不大于40,限3处;

特型

坯釉皆裂不允许坯釉皆裂不允许坯釉皆裂不允许

小型不大于0.5,限1个不大于1,限2个不大于2.5,限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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