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3/T 1041-2023 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用安 全管理规范

DB3203/T 1041-2023 Public transportation automatic escalator and automatic sidewalk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3/T 1041-2023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4-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标志和警示装置、节能要求、宣传与培训、档案 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使用安全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市特种设备安全协会,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徐州富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起草人:
薛春,蒋曦阳,孙浩翔,蔡靖,张雷,石祥通,汪洋,周晋,耿敏,王锐锋, 薛傲,许飞,熊维琼。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90

Q78

3203

徐州市地方标准

DB3203/T1041—2023

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用安

全管理规范

Speccificationfortheusageandmanagementofpublicservice

escalators&movingwalk

2023-12-29发布2024-02-01实施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3/T1041—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安全使用管理要求.................................................................2

6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4

7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4

8标志和警示装置..................................................................4

9节能要求........................................................................4

10宣传与培训.....................................................................5

11档案和记录.....................................................................5

附录A(资料性)电梯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6

附录B(资料性)电梯设备自行检查计划..............................................7

参考文献...........................................................................9

I

DB3203/T104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定起草。

本文件由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徐州市特种

设备安全协会,徐州市泉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

司,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徐州富奥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春,蒋曦阳,孙浩翔,蔡靖,张雷,石祥通,汪洋,周晋,耿敏,王锐锋,

薛傲,许飞,熊维琼。

II

DB3203/T1041—2023

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使用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标志和警示装置、节能要求、宣传与培训、档案

和记录。

本文件适用于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使用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T7024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16899—2011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31200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乘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42615在用电梯安全评估规范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T5002电梯维护保养规则

DB32/T3257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7024、GB16899和DB32/T325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publicserviceescalator(movingwalk)

适用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

a)是公共交通系统包括出口和入口处的组成部分;

b)高强度的使用,即每周运行时间约140h,且在任何3h的间隔内,其载荷达100%制动载荷

(见GB16899—2011的5.4.2.1.3.1和5.4.2.1.3.3)的持续时间不少于0.5h。

[来源:GB16899—2011,3.1.30]

3.2

电梯设备installation

安装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的公共交通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3.3

室外型电梯设备outdoorequipment

直接适用于室外自然环境的电梯设备。

3.4

使用单位theelevatorunit

具有电梯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5

维保单位themaintenanceunit

具有法定资格的,对电梯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

工作的单位。

3.6

建设单位thebuildingun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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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法人或自然人,又称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的总

负责方。

4基本要求

4.1使用单位

4.1.1确定原则

应符合TSG08-2017中2.1的规定。

4.1.2职责

4.1.2.1使用单位是电梯设备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负责电梯设备日常运行的安全管理。

4.1.2.2使用单位应委托电梯设备制造单位或依照相关规定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维保单位对电梯

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修理。

4.1.2.3使用单位应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设备进行必要的改造或修理。

4.1.2.4使用单位应为电梯设备购买责任保险。

4.2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

4.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a)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电梯;

b)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

4.2.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配备和职责应符合TSG08—2017中2.4的规定。

4.2.3电梯设备分布在不同地点的使用单位,应按分支机构分别配备至少一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4.2.4车站、地铁、机场、医院、商场、客运码头、展览馆、公园等公共场所且无人值守的电梯设

备,使用单位应在管理制度中规定作业人员巡查,确定巡查间隔和巡查内容,并在电梯设备醒目位

置标明使用单位名称、管理人和联系电话。

4.3安全管理制度

4.3.1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梯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并及时修订。

4.3.2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b)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c)维修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d)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电梯设备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f)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g)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h)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i)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j)电梯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5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5.1使用登记

5.1.1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d内向设备所在地的特种设备使用

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5.1.2电梯设备改造、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使用单位更名,应向设备所在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1.3拟停止使用1年以上的电梯设备,使用单位在停用30d内向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

重新启用时,使用单位应进行自行检查,到使用登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的,应

2

DB3203/T1041—2023

当按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

5.1.4报废的电梯设备,产权单位在设备报废处理30d内向原使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非产权所有者的使用单位经产权单位授权办理特种设备报废注销手续时,需提供产权单位的书面委

托或者授权文件。

5.2乘客安全管理

5.2.1使用单位应正确使用警示标志,向乘客提供乘用安全提示。提示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看护好随行儿童;

b)抱住宠物;

c)握住扶手带;

d)监护人陪同;

e)不能接打电话。

5.2.2使用单位应当对危及乘客安全的下列行为进行规劝和阻止:

a)乘坐不得使用的电梯设备;

b)在梯级(踏步)上蹦跳、打闹;

c)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或危化品;

d)使用非专用手推车;

e)拆除、毁坏电梯设备的部件或标志;

f)正常运行时按紧急停止装置或附加紧急停止装置;

g)使用钥匙或其它物品强行打开电梯设备上下层盖板;

h)其他危及安全运行的行为。

5.3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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