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2572-2019 干旱河谷造林技术规程

DB51/T 2572-2019 Rehabilitation and afforesta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arid river valleys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2572-2019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4-16
实施日期
2019-05-01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干旱河谷地区造林分区、土壤退化程度、造林原则和技术要点、树(草)种选择、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技术措施、抚育和管护措施、造林成效评价、造林节水灌溉技术等。 本标准适用于横断山区四川省境内干燥度在1.5以上的区域,包括横断山东部四川省境内的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白龙江、大渡河、岷江等干流及支流等河谷区域的造林技术活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起草人:
曹昌楷、刘凯、李守剑、王守强、蔡凡隆、朱子政、陈家德、胡开波、张军、王博、何龙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40

B61

DB51/T2572—2019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2572—2019

干旱河谷造林技术规程

2019-04-16发布2019-05-01实施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1

DB51/T2572—2019

目次

目次···························································································································I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干旱河谷分区··············································································································2

5土壤退化程度··············································································································3

6造林原则和技术要点·····································································································3

7树(草)种选择···········································································································4

8技术措施····················································································································5

9造林成效评价··············································································································9

附录A(资料性附录)推荐(但不限于)的造林树种和草本植物···········································10

附录B(资料性附录)造林节水灌溉技术·········································································14

I

DB51/T2572—2019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的附录A和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四川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昌楷、刘凯、李守剑、王守强、蔡凡隆、朱子政、陈家德、胡开波、张军、

王博、何龙。

II

DB51/T2572—2019

干旱河谷造林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干旱河谷地区造林分区、土壤退化程度、造林原则和技术要点、树(草)

种选择、封山育林和人工造林技术措施、抚育和管护措施、造林成效评价、造林节水灌溉技术等。

本标准适用于横断山区四川省境内干燥度在1.5以上的区域,包括横断山东部四川省境内的

金沙江、雅砻江、安宁河、白龙江、大渡河、岷江等干流及支流等河谷区域的造林技术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GB/T15163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GB/T18337.1—200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

GB/T50485微灌工程技术规范

LY/T1000容器育苗技术

LY/T1557—2000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

NY/T1342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

DB51/T705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51/T706四川省林木种子质量分级

DB51/T1891小型太阳能提灌系统技术规范

DB51/T1906干热河谷地区容器育苗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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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干旱河谷dryvalley

亚热带横断山脉深切河谷所形成的特殊地貌和气候类型,青藏高原的一类特殊的山地生态系

统,属于局部的干旱生境。分为干热、干暖和干温3种亚类型。四川省境内主要分布于金沙江、

雅砻江中下游,安宁河流域,大渡河中游,岷江上游、白龙江流域等河谷区。

4干旱河谷分区

4.1干热河谷区

海拔在1700m以下,最冷月平均气温>12℃,最热月平均气温24℃~28℃,日平均气温≥

10℃的天数>350天,土壤以燥红土为主,主要植被类型为稀树灌木草丛、中生小叶灌丛群落的

区域。

四川省境内主要分布在西昌市以南的金沙江支流、雅砻江河谷和安宁河谷,以及金沙江河谷,

包括凉山州的西昌市、布拖县、德昌县、盐源县、会东县、会理县、金阳县、雷波县、美姑县、

宁南县、喜德县与攀枝花市的东区、西区、仁和区和米易县、盐边县等。

4.2干暖河谷区

海拔在1700m~2800m,最冷月平均气温5℃~12℃,最热月平均气温22(20)℃~24℃,

日均温≥10℃的天数251天~350天,土壤主要为褐红土,主要植被类型为稀树灌木草丛、小叶

落叶灌丛群落的区域。

四川省境内主要分布在干热河谷向北至北纬30°左右的河谷地带,包括雅砻江、岷江、大渡

河、白龙江的河谷。涉及甘孜州的巴塘县、丹巴县、得荣县、九龙县、康定县、泸定县、乡城县、

雅江县;雅安市汉源县、石棉县;阿坝州九寨沟县、理县、汶川县、小金县;凉山州的冕宁县、

木里县、甘洛县、盐源县、西昌市。

4.3干温河谷区

海拔在2800m~3800m,最冷月平均气温0℃~5℃,最热月平均气温16℃~22℃,日均温≥

10℃的天数151天~250天,土壤主要为山地褐土、山地棕壤,主要植被类型为小叶落叶灌丛的

区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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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境内主要分布在干暖河谷再向北的河谷地带,包括金沙江上游、雅砻江上游、岷江和

大渡河流域等。涉及甘孜州白玉县、德格县;阿坝州金川县、马尔康县、茂县、黑水县、松潘县

等。

5土壤退化程度

5.1极强度退化

坡度>35°,土壤厚度<5cm,土壤有机质<5g/kg,土壤剧烈侵蚀,母质层部分被侵蚀,植被盖

度<10%。

5.2强度退化

坡度26°~35°,土壤厚度5cm~10cm,土壤有机质5g/kg~15g/kg,土壤强度侵蚀,活土层

全部被侵蚀,植被盖度10.1%~30%。

5.3中度退化

坡度16°~25°,土壤厚度10.1cm~15cm,土壤有机质15.1g/kg~25g/kg,土壤中度侵蚀,活

土层厚度50%以上被侵蚀,植被盖度30.1%~50%。

5.4轻度退化

坡度7°~15°,土壤厚度15.1cm~25cm,土壤有机质25.1g/kg~33g/kg,土壤轻度侵蚀,活

土层小部分被侵蚀,植被盖度50.1%~80%。

5.5无明显退化

坡度<7°,土壤厚度>25cm,土壤有机质>33g/kg,土壤无明显侵蚀,活土层完整,植被盖

度>80%。

6造林原则和技术要点

6.1造林原则

干旱河谷造林应遵循以下原则:

a)保护优先,充分保护好现有自然生境和植被,严禁采用引起水土流失、土壤退化的造林

方法和生产行为,以有效遏制人为干扰和破坏,恢复或适度改造原有植被,改善生态环

境为最终目标。

b)自然恢复、人工造林和其他辅助工程措施相结合,分类治理、定向培育,充分利用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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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能力。

c)以乡土树(草)种为主,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先易后难,逐步扩大林草植

被。

d)土壤退化程度中度及以上区域,以防护林为主;中度及以下区域可适度发展经济林、用

材林等林种。

e)量水造林、节水造林,合理利用水资源,根据水资源确定造林力度和规模,积极发展节

水林业,适量发展灌溉林业。

6.2技术要点

6.2.1干热河谷区

a)植被恢复的最终植被类型目标应为干热河谷灌丛和稀树灌木草丛植被。

b)对无灌溉条件、造林保存率低的区域,可在解决水利设施后再造林。

c)极强度及强度退化土壤积极营造以覆盖和具有改良土壤作用的草、灌植物,中度及以下

退化程度土壤可将生态型和经济型结合,营造经济价值高、效益快的物种。

6.2.2干暖河谷区

a)重点造林地带为水源充足的河谷及1700m以上的山中上部半干旱地段。

b)应选择耐旱的深根性乔灌适生树种,再辅以造林保障技术措施。

c)优先最大限度利用自然降水、自然河流、集水技术、穴土保墒技术等水源和水分保障措

施缓解水分限制,适度使用人工修建引水灌溉等基础设施。

6.2.3干温河谷区

a)优先保护好现有植被,造林应采用插枝荫蔽,雨季造林等特殊营林方式恢复植被。

b)优先利用自然水资源,量水造林,测土造林。

c)在因无水利设施而造林保存率特别低的区域,要规划水利设施建设,以提高造林保存率。

7树(草)种选择

7.1选择原则

参照GB/T15776中有关条款,同时考虑以下原则:

a)优先考虑乡土树(草)种,同时根据“气候相似性”原理,积极引进在干热、干暖、干

温区造林实践中已有成功经验、值得推广的物种。

b)耐旱、耐热、耐贫瘠,抗逆性强、适生性广的乔、灌、草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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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生长速度快、萌芽力及覆盖能力强,能在短期内起到水土保持作用的乔、灌、草物种。

d)自我繁殖和更新能力强的乔、灌、草物种。

e)具有结瘤固氮和改土功能的乔、灌、草物种。

f)有一定的利用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多用途乔、灌、草物种。

7.2种苗类型

推荐使用容器苗,土壤轻度及无明显退化区可采用容器苗或裸根苗。

容器苗参照DB51/T1906和LY/T1000中有关条款,裸根苗执行DB51/T705、DB51/T706、GB

6000中的有关条款规定。推荐(但不限于)种苗见附录A。

8技术措施

8.1封山育林

8.1.1封育区域

干旱河谷适宜封育的区域如下:

a)土壤极强度、强度退化,通过封山育林能促进植被生长的区域。

b)立地条件较差无法人工造林或暂时无法人工造林的区域。

c)原有植被人为干扰退化严重难以恢复或通过封育可恢复的林地。

8.1.2封育途径

土壤极强度退化区,采取自然恢复途径。土壤强度退化区,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一定工程

措施的途径。

8.1.3封育类型

土壤极强度退化区以灌草型为主,土壤强度退化区以灌木型为主。

8.1.4封育方式

土壤极强度、强度退化类型区采取全封方式,达到封育成效后采取半封或轮封方式,但对林

草的利用必须适度、合理、科学,并有严格的控制措施。

8.1.5封育年限

全封方式封育年限灌木型不低于6年,灌草型不低于4年,且已达到封育成效标准。达到封育

成效后半封或轮封方式应长期进行。

8.1.6封禁和辅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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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执行GB/T15163中10.2和10.3的有关条款,做好火、病、虫、鼠等灾害的防治措施,

注意加强对半封、轮封中林草利用的控制,及时做好抗旱、灌溉等措施。

8.1.7封育成效合格标准

封育成效合格标准如下:

a)灌木型要求灌木覆盖度不低于30%或每公顷灌木90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b)灌草型要求灌草综合覆盖度不低于50%(其中灌木覆盖度不低于15%),或每公顷灌木

750株(丛)以上,且分布均匀。

8.2人工造林

8.2.1造林范围

四川省干旱河谷范围内土壤退化程度中度、轻度、无明显退化的需造林区域。

8.2.2造林密度

8.2.2.1生态林造林密度应根据立地条件、培育目的、土壤水分供应能力、灌溉条件、树种旱季

单株水分消耗量等综合确定,参考GB/T15776中9.1和9.2规定的要求。

8.2.2.2主要造林树种初植密度见附录A。土壤退化程度重,可适当稀植;土壤退化程度轻,可

适当密植。

8.2.2.3经济林造林密度根据不同树种(品种)、砧木类型、栽植方式和立地条件等确定,参考

LY/T1557的规定。

8.2.2.4草本植物种植方式和密度应根据土壤条件、物种特征等确定,参考NY/T1342的相关规定。

推荐适宜草本植物见附录A。

8.2.3整地

8.2.3.1整地原则

整地应遵循以下原则:

a)禁止全面整地,坚持局部整地、集雨整地、保护原有植被。

b)整地前可不清林,或小面积清林。

c)应根据不同树种和立地条件选择合适的整地方式,整地方式应能最大限度保护原有植被

且能最大限度利用天然降水和有利于土壤集水。

d)整地时表土放置一边,底土放置另一边,下雨抢墒回土,先将表土填入坑内,后将底土

填入坑内。

8.2.3.2整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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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热河谷区、干暖河谷区需在雨季前进行整地,雨季造林。干温河谷区在春季前或雨季前整

地,春季或雨季造林。

8.2.3.3整地方式

针对不同条件,可分别采用鱼鳞坑、水平沟或竹节沟、反坡水平阶、穴状、集水等方式整地。

a)鱼鳞坑整地

适用于干旱河谷分区中土壤退化程度中度及以上立地条件,鱼鳞坑应品字型或正三角形,随

自然坡型沿等高线排列,规格执行GB18337.3中有关条款。

b)水平沟或竹节沟整地

适用于干旱河谷分区中土壤退化程度中度和轻度的立地条件,可用于经济树造林整地,品字

型或正三角形排列,沟长度依地形而定,雨季来临前回填,填后留沟深不小于7cm,规格执行

GB18337.3中有关条款。

c)反坡水平阶整地

适用于干热、干暖河谷区土壤退化程度中度和轻度的立地条件。阶面宽1m,呈反坡状,沿等

高线整形,长度随地形而定,尽量连续就势弯曲,开挖深度40cm,阶间距3m。

d)穴状整地

适用于干暖、干温河谷区,可结合客土造林。破土面圆形或方形挖坑,以坑为中心将周围修

成120º~160º边坡,形成一个面积4m2~6m2的漏斗状方形或圆形坡面集水区,并将坡面做硬化处理

(拍实或铺膜)。穴径和穴深根据树种、苗木规格、立地条件而异,不小于苗木主根幅或钵体的

1.1倍。

e)集水整地

参考执行GB/T15776中的有关条款。

8.2.3.4土壤改良

整地时可视土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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