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T 241-2007 饮用净水水表

CJ/T 241-2007 Water meter for fine drinking water

行业标准-城建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J/T 241-2007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城建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7-01-17
实施日期
2007-08-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水表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特性、计量特性、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流量范围为0.6 m3/h~10 m3/h,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AP)大于或等于大于1 MPa和最大允许工作温度(MAT)为30℃的不同计量等级的饮用净水水表(以下简称水表)。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北京京兆水表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计量测试所、福州水表厂、苏州自来水表业有限公司、上海水表厂、宁波东海仪表水道有限公司、无锡水表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兴源鼎新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连利水表有限公司、江西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自来水公司水表厂、宁波京宁水表有限公司、宁波精诚仪表有限公司
起草人:
叶显苍、张文江、陈含章、林志良、唐士安、王和琪、孔华卿、李志光、李红卫、汤思孟、陈峥嵘、陈国建、陆聪文、沈安邦、郑剑波、张云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1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91.140

P40

口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241—2007

CJ/T

饮用净水水表

Watermeterforfinewater

drinking

2007-08—0

2007-01-17发布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40644064241—2007ISO

241—2007

CJ/T

饮用净水水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饮用净水水表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特性、计量特性、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

装、运输及贮存。

m3/h~10m3/h,最大允许工作压力(MAP)大于或等于大于

本标准适用于常用流量范围为0.6

lMPa和最大允许工作温度(MAT)为30℃的不同计量等级的饮用净水水表(以下简称水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4064

778.11:1993)

GB/T1996冷水水表第1部分:规范(eqv

IS04064—3:1983)

778.3—1996冷水水表第3部分: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idt

GB/T

IEC

GB529:1989)

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

ISO

73072001228—1:1994)

GB/T55。非密封管螺纹(eqv

15464—1995仪器仪表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GB/T17219--1998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

CJ3064居民饮用水计量仪表安全规则

9329

JB/T1999仪器仪表运输、运输储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778.1

GB/T199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water

饮用净水finedrinking

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自来水或水源水为原水,经再净化后可供给用户直接饮用的管道直

饮水。

3.2

meterforfinewater

饮用净水水表waterdrinking

用来测量流经管道中的饮用净水的体积总量的流量仪表。

4技术特性

4.1水表公称口径和总尺寸、水表代号和常用流量

4.1.1水表公称口径和总尺寸

水表公称口径是用螺纹连接端的内径来表征的,每一个公称口径都相应有一组固定的总尺寸见图

1,尺寸规定见表1。

4.1.2水表代号与常用流量之间的关系

以m3/h表示的常用流量q。的数值原则上应至少等于水表代号N相对应的数字。

1

NNNNNNNNH1H2DNG1BG1G2B402885850.665606562.520240252252602302802452050505050550503.532300k7075241—2007l1511018010121151301801012151651801012195121412161318101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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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4.4远传输出装置

水表可配置远传输出装置。

水表加上远传输出装置后不应改变水表的计量性能。

远传输出装置可安置在水表本体内或指示装置内,或者配置在外部。装置在外部时,应按4.9提供

防护装置和封印。

4208

远传输出装置连同电缆和电缆密封装置应能在潮湿条件下工作,按GB1993具有IP65的防

护等级。对于要求能浸在水中工作的特殊订货,应具有IP68的防护等级。

4.5最大允许压力

水表最大允许压力应大于或等于IMPa。

4.6压力损失

水表在过载流量时最大允许的压力损失为0.1MPa。

4.7耐久性

水表应经受模拟工作状态的加速磨损试验,符合GB/T778.3—1996第10.1.3.5条规定。

4.8逆流时的工况

当可能受到意外的逆流时,水表能经受住逆流且没有任何损坏,其计量特性没有变化。

4.9封印

水表应有防护装置,封印后,在水表正确安装好之前和之后,如不破坏防护装置就不能拆开或改变

水表及其调整装置。

4.10材料

制造水表的材料应有足够的强度和耐用度,以满足水表的使用要求。

制造水表的材料不应受工作温度范围内水温变化的不利影响。

水表内所有接触水的零部件应采用无毒、无污染和无生物活性的材料制造,并应符合

GB/T17219—1998及CJ3064的规定。

5计量特性

5.1最大允许误差

在从包括最小流量q~在内到不包括分界流量q。的低区中的最大允许误差为±5%;

在从包括分界流量q。在内到包括过载流量q。的高区中的最大允许误差为±2%。

5.2计量等级

水表按最小流量q。。和分界流量q。分为c、D二个计量等级,见表2。

NNN4o01o.015o.0070.0114208—16.6.15N5241—200777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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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示值误差试验。

7.3型式检验

7.3.1下列情况下水表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设计定型鉴定及批试生产定型鉴定;

b)当结构、工艺或主要材料有所改变,可能影响其符合本标准及产品技术条件时;

c)批量生产间断一年后重新投人生产时;

d)正常生产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性(一般为3年)进行一次;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778.3

被试水表的数量按GB/T1996第10.1.2条规定进行。

7.3.2型式检验程序

型式检验应包括下列各项,并按下列顺序进行:

a)外观检查;

b)材料卫生安全试验;

c)压力试验;

d)示值误差试验;

e)逆流试验;

f)压力损失试验;

g)耐久性试验(加速磨损试验)。

7.3.3检验结果

778.3—1996第9章、第10章的规定。

出具检验报告,报告格式按GB/T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标志

产品标志应包括下列内容:

a)制造厂的厂名或商标;

b)计量等级、水表代号、计量单位和压力损失(MPa);

c)制造年份和编号;

d)在水表的壳体上标志出指示流动方向的一个或两个箭头,但不应在罩盖上标志箭头;

e)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f)水表安装方式(字母v表示垂直安装、字母H表示水平安装);

g)水表公称口径(DN);

h)如果最大允许压力超过1MPa时应标明。

8.2包装

水表的包装应符合GB/T15464--1995的规定。

8.3运输

9329--1999的规定。

水表的运输应符合JB/T

8.4贮存

水表应贮存在环境干燥、通风好,且在空气中不含有腐蚀性介质的室内场所,并满足以下要求

a)环境温度为5"C~50℃;

b)相对湿度不大于90%;

c)层叠高度不超过五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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