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607-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管理规范
DB35/T 1607-2016 Loudness Device Detection Institution Management Guidelin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6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泉州市气象局、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厦门市翔安区气象局、福建省风光物资技术开发公司。
- 起草人:
- 蔡河章、李宏图、季芬琴、陈承滨、邱洪华、陈兴旺、官义明、李全荣、林强、黄声锦、王辉煌、张建彬、王鹏、陈灵生、刘泽民、江根平、林杉。
- 出版信息:
-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A47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607—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管理规范
Lightningprotectiondeviceexaminationorganizationmanagementspecification
2016-11-11发布2017-02-1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607—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基本要求..........................................................................1
4业务流程..........................................................................2
5安全管理..........................................................................3
6质量控制..........................................................................3
7档案管理..........................................................................4
8诚信管理..........................................................................5
附录A(资料性附录)检测机构部门设置................................................6
附录B(规范性附录)仪器设备配置...................................................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技术标准资料配备表.............................................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安全作业操作规程...............................................13
I
DB35/T1607—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福建省气象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气象局、福建省福州市气象局、福建省漳州市气象局、厦门市翔安
区气象局、福建省风光物资技术开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河章、李宏图、季芬琴、陈承滨、邱洪华、陈兴旺、官义明、李全荣、林强、
黄声锦、王辉煌、张建彬、王鹏、陈灵生、刘泽民、江根平、林杉。
II
DB35/T1607—2016
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基本要求、业务流程、安全管理、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诚信管
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规范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
GB/T21431-2015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31880-2015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
QX/T319-2016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SB/T10382-2004服务管理体系规范及实施指南
3基本要求
3.1机构
3.1.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法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质证书。
3.1.2应有明确的组织管理结构,设置相应的部门,制定各部门职责。检测机构部门设置参见附录A。
3.1.3应建立防雷装置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健全的技术、档案和安全管理制度。
3.1.4应具有满足开展防雷装置检测业务需要的场所。
3.1.5应具备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防雷装置检测能力。
3.2人员
3.2.1应有与其从事检测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2.2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并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关系证明。
3.2.3应按计量认证的要求设立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
岗位并有任命文件,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应具有防雷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甲级资质单位的需从事防雷装
置检测工作五年以上,乙级资质单位的需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三年以上,授权签字人应经能
力确认并考核合格;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防雷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管理体系,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
五年以上;
——质量监督员应具有防雷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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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607—2016
3.3仪器设备
3.3.1应按资质等级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与服务项目的需求,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配置
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3.3.2仪器设备的精度应满足检测标准的要求。
3.3.3仪器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计量检定、校准或比对,并对其使用状态进行标识。
3.3.4应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规程,应当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和保养,建立仪
器设备的技术档案和使用档案。
3.4技术标准
3.4.1应配备现行有效的防雷技术标准及工具书等资料,并做好更新和补充,技术标准配备参见附录C。
3.4.2标准使用前应进行确认,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并对标准使用人员进行能力确认。
3.4.3检测机构应依据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制定检测作业指导书。
4业务流程
4.1业务受理
4.1.1业务受理应有固定的场所及联系方法,受理所需材料应一次性告知。
4.1.2检测收费严格执行价格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4.1.3应本着“自愿有偿、自主选择”的原则,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
容、技术标准和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
4.2现场检测
4.2.1检测机构应根据自身的检测能力和范围,制定相应的现场检测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4.2.2检测前,检测负责人应就现场作业方案与用户做好沟通,并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交底内
容:
——出入相关场所的便利条件;
——受检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需要受检单位配合的其它要求。
4.2.3检测前后都应对所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校验,以确认仪器设备在检测过程中的有效性。
4.2.4检测时及检测后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对已测数据进行分析,并报告技术负责人,对检
测结果的有效性做出判定,查找故障时间点,换用仪器设备从故障时间点之后继续检测,若无法确定故
障时间点,应重新进行检测。
4.2.5原始记录表应有检测人员、校核人员和现场负责人签名。
4.2.6检测原始数据真实、准确,应按GB/T8170-2008的要求对检测原始数据进行修约。
4.3报告编制
4.3.1检测人员对检测数据处理、分析、判定,并出具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的,还应出具存在问题
告知书。
4.3.2应使用统一的报告格式,规范、完整的出具有关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报告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
的计算机打印。
4.3.3检测报告内容应全面,结论应明确。
2
DB35/T1607—2016
4.3.4检测报告由检测员根据原始记录的内容编制,检测员和校核员签字后,经授权签字人签发,并
加盖检测单位公章。
4.3.5报告的编码应按以下方式统一:
——检测报告按“NO:‘检测机构全称首字母大写’+‘雷检’+‘〔年〕’+‘四位编码’号”;
——存在问题告知书按“NO:‘检测机构全称首字母大写’+‘雷检整’+‘〔年〕’+‘四位编码’
号”。
4.3.6检测报告存档应有文字和计算机存档两种形式。
5安全管理
5.1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正常进行,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5.2应制定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现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参见附录D。
5.3应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各类岗位安全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检查与考核。进行特种
作业的检测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才能上岗。
5.4应制定对现场检测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的制度。(与5.6合并)
5.5应配备满足检测项目安全要求的防护用品。
5.6应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安全员不定期的对检测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
二次。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用具的使用;
——安全交底的记录;
——现场安全作业的情况。
5.7现场检查中发现不符合检测作业安全要求时,严禁检测人员继续工作,待整改完成后才能继续检
测。
5.8检测人员在检测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应及时报告。
5.9检测作业安全应符合GB/T21431-2015,第5.9条要求。
6质量控制
6.1质量管理体系
6.1.1应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6.1.2质量管理体系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
6.1.3下设分支机构的还应将质量管理体系覆盖到各分支机构。
6.1.4应建立和保持控制其管理体系的内部和外部文件的程序。
6.1.5应建立和保持评审客户要求、标书、合同的程序。
6.2质量保证措施
6.2.1应建立工作质量目标,并制定监督检查制度。
6.2.2应设立用户投诉处理制度和纠正措施。
6.3质量监督
6.3.1现场监督
6.3.1.1应制定对现场检测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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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607—2016
6.3.1.2应安排专职质量监督员定期对检测人员的现场操作流程进行现场监督,每月不少于一次。现
场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技术交底的记录;
——仪器设备的使用;
——现场操作的情况;
——检测方法的选用;
——检测标准的适用性。
6.3.2资料检查
6.3.2.1应制定针对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检查制度。
6.3.2.2应安排质量监督员对检测人员完成的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按一定比例进行检查,最低不
少于1%。资料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原始记录填写的规范性;
——原始记录及其它检测文件的完整性;
——检测报告数据的准确性;
——检测结论的准确性。
6.3.3数据复测
6.3.3.1应制定对检测原始数据进行复测的制度。
6.3.3.2对数据分析处理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数据,检测机构应安排专职质量监督员进行现场复测。数
据复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现场复测;
——与原始数据比对;
——分析误差原因。
6.4服务体系
6.4.1应按SB/T10382-2004的要求建立服务管理体系。
6.4.2应制定服务质量回访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回访。
7档案管理
7.1应制定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7.2应保存技术人员档案。该档案至少应包括:
——履历表;
——毕业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复印件;
——防雷装置检测资格证书复印件;
——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培训经历证明复印件;
——参与的课题技术报告、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参与编写的标准复印件;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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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5/T16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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