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1023-2019 山葡萄优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DB22/T 1023-2019

吉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2/T 1023-2019
标准类型
吉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0-14
实施日期
2019-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05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023—2019

代替DB22/T1023-2003

山葡萄优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Technicalregulationsforhighqualityandsafetyproductionofamurgrape

2019-10-14发布2019-11-01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DB22/T1023—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1023-2003《山葡萄生产技术规程》,与DB22/T1023-200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

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删除了名词“山葡萄”(见2,2003年版);

——修改了名词“山葡萄品种”(见3.2,2003年版的2);

——增加了“农业投入品管理”(见4);

——增加了“硬枝插条催根”(见5.2.1.5);

——修改了“硬枝嫁接育苗”(见5.2.2,2003年版的3.2.2);

——增加了“苗木出圃”(见5.3.3);

——修改了“气候条件”(见6.1.2,2003年版的4.1.1);

——修改了“园地规划”(见6.2,2003年版的4.2);

——修改了“品种选择”(见6.4,2003年版的4.3.3);

——修改了“整形修剪”(见8,2003年版的6和7);

——修改了“施肥”(见9.2,2003年版的8.1.2和8.2.1);

——修改了“水”(见9.3,2003年版的8.3);

——修改了“病虫害防治”(见10,2003年版的9);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特产研究所、集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滢、王月、路文鹏、杨义明、范书田、石广丽、刘迎雪、秦红艳、许培

磊、张宝香、李昌禹、李双岑、宋润刚、沈育杰、艾军、舒楠、赵萍。

本标准代替DB22/T1023-2003。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22/T1023-2003。

I

DB22/T1023—2019

山葡萄优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山葡萄(VitisamurensisRupr.)生产投入品管理、苗木培育、建园、架式、整形修

剪、果园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包装和运输、生产记录与档案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山葡萄园生产操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469葡萄苗木

NY/T857葡萄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1843葡萄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

NY/T2379葡萄苗木繁育技术规程

NY/T2798.4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第4部分:水果

DB22/T2823冰葡萄生产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葡萄品种amurgrapevariety

通过资源收集筛选、实生选种、杂交育种等途径培育出的山葡萄种内遗传物质组成的品种。

4生产投入品管理

4.1农药

4.1.1采购

不得采购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应从正规渠道采购下列农药,并索取购药凭证或发票:

a)有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的;

b)有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的;

c)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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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1023—2019

d)标签内容完整的;

e)保质期内的;

f)国家和进口国允许使用的。

4.1.2贮存

应贮存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场所应符合卫生、防火、防水、防雨、防腐、避光、阴凉、

干燥、通风等安全条件要求,并配有农药配制量具、急救药箱,出入口处贴有警示标志。不得与食品、

农产品、饮料、饲料等混放。

4.1.3包装物处理

农药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农药空包装物应清洗3次以上,空的农药包装物在回

收处置前应妥善收集。

4.2肥料

4.2.1采购

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肥料,并索取购肥凭证或发票。应采购符合下列要求的肥料:

a)正规肥料经营单位经营的;

b)有肥料登记证的;

c)有产品质量标准及合格证明的;

d)标签内容完整的;

e)保质期内的。

4.2.2贮藏

应当贮藏于专用场所,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与农产品存放在一起。

4.2.3包装物处理

肥料包装物不应重复使用、乱扔,应妥善处理、安全存放。

5苗木培育

5.1苗圃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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