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HAA 000204-2022 数字广告 第4部分:用户信息保护

T/SHAA 000204-2022 Digital Advertising Part 4: User Information Protec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SHAA 000204-2022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1-30
实施日期
2022-12-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上海市广告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目次前 言2引 言31范围42规范性引用文件43 术语和定义44 保护责任55个人信息保护原则66个人信息保护措施67一般要求79跨境提供要求1010个人信息保护、用户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维护工作建议10参考文献11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T/SFSF000001《数字广告》的第4部分。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上海市广告协会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文件由上海市广告协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广告协会、上海广告研究院、上海大学、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 阎峰、张秀莉、周崧弢 、王强。本文件首批承诺执行单位:1. 承诺执行企业:上海美术设计有限公司、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先恩环境艺术发展集团、互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广播电视台、上海广告有限公司、德高广告(上海)有限公 司、上海唐神广告传播有限公司、东方航空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帆广告有限公司、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凤凰卫视都市传媒(上海)有限公司、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映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亚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广国际广告创意产业基地发展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不只广告有限公司、上海企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辰源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上海惠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剧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 承诺执行团体:上海市广告协会展览陈列分会、上海市广告协会品牌服务分会、上海市广告协会 互联网分会、上海市广告协会交通分会、上海市广告协会融媒体分会、上海市广告协会户外分会、上海 市广告协会招牌标识分会、上海市广告协会摄影分会、上海市广告协会生态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广告协 会园区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广告协会学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引 言数字广告是通过网络和流媒体内容等进行的在线营销传播活动形式。数字广告的重要性在于,数字广告相比传统广告更为灵活和精准。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脑、移动终端设备和智能家居设备连接互联网,进行在线消费、接受销售服务、反馈信息和接触数字广告,数字广告对于消费者的把握和了解能力超过以往。为防止数字广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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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上海市广告协会
起草人:
阎峰、张秀莉、周崧弢、王强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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