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4/T 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标准

DB3304/T 014-2018 Bus Terminal and Station Standards for Townships and Villag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4/T 014-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5-10
实施日期
2018-06-10
发布单位/组织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孙继峰、徐伟、赵磊、陈驰、徐钊、刘翔、褚一伟、覃雅芳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080.01

A22DB3304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标准

DB3304/T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规范

2018-05-10发布2018-06-10实施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4/T014—2018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的规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嘉兴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兴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省标

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继峰、徐伟、赵磊、陈驰、徐钊、刘翔、褚一伟、覃雅芳。

I

DB3304/T014—2018

镇村公交场、站设置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镇村公交场、站设置的总要求及公交车站、停车场的设置要求和建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镇村公交场、站的规划和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845.3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

GB/T15566.4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GB/T18487.3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电动车辆交流/直流充电机(站)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CJJ/T15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

CJJ45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镇村公交

连接城区与乡镇、乡镇与行政村之间,具有公交基本特征的公共服务。

3.2

首末站

镇村公交覆盖区域内1条公交线路始发或到达的站点。

3.3

枢纽站

镇村公交覆盖区域内2条及2条以上公交线路始发或到达的站点。

3.4

中途站

除起点站、终点站外,延公共交通线路设置的车站。

1

DB3304/T014—2018

4总要求

4.1镇村公交场、站应纳入县(市、区)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宜与新建小区、道路同步规划、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使用。

4.2应节约资源和用地,宜以立体布置为主。选址应尽量靠近现有公共设施,如公共厕所。改建、扩

建过程中应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设施。

4.3应与城市公共交通衔接;镇村公交站点与村民委员会或人口比较集中的村居点的距离应在1000m

内。

4.4公交场站信息导向系统应符合GB/T15566.4的要求。

4.5在场、站内建充电设施时,应符合GB/T18487.3的规定。

4.6配置照明设施的,应符合CJJ45的规定。

4.7场站设施应达到抗震、消防、防雨、防风、防雷、防盗的要求。

5车站

5.1首末站

5.1.1规模

首末站的规模应根据线路所配营运车辆的车型、总数确定。每辆标准车首末站用地面积应按100

㎡~120m²计算。其中:回车道、行车道、候车亭用地应按每辆标准车20m²计算。若建有休息室或停

车坪,休息室应按每辆标准车2m²~3m²计算;停车坪用地不应小于每辆标准车58m²计算。用地狭长

或高低错落等情况下,首末站用地面积应乘以1.5倍以上的用地系数。

5.1.2设置要求

应根据综合交通体系的道路网系统和用地布局,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

侧。宜设置在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村居点或村委会附近。

5.1.3建设内容

5.1.3.1首末站功能主要是首站和末站发车、客流集散、公交车回车。偏远地方的首末站根据首、末

班车发车需要,还应有车辆停放的功能。

5.1.3.2根据功能要求应建设站台、候车亭、站牌、无障碍设施、回车道、消防设施及绿化,远离停

车场、保养场或有较大早班客运需求的首末站可根据需要设置供夜间停车的停车坪、司机休息室和卫生

间,有条件的首末站宜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

5.1.3.3设置交通导流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警示标志与防护设施等。

5.1.4建设要求

5.1.4.1应按最大运营车辆的回转轨迹设置回车道,回车道宽度不应小于7m,长度根据实际需要设定。

5.1.4.2设置停车坪的首末站,应有明显的车位标志、行驶方向标志及其它营运标志。停车坪的坡度

宜为0.3%~0.5%。

5.1.4.3可只设一个出入口,出入口应能目测到站内或站外的车辆和行人。有条件的首末站宜将入口

和出口分隔开。

5.1.4.4候车亭宜设置在靠近出入口的位置,方便乘客上车并避免干扰车辆正常运行。候车亭的设计

应符合CJJ/T15的要求。

2

DB3304/T014—2018

5.1.4.5站台长度、宽度、高度应符合CJJ/T15的要求。

5.1.4.6首末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站牌标识和发车显示装置。站牌设计应按GB/T5845.3的规定执行,

并符合CJJ/T15的要求。

5.1.4.7首末站停车区的道路宜采用混凝土路面结构,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时,应作抗车辙增

强处理。候车区宜设置提示盲道和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5.1.4.8当首末站配置有司机休息室、卫生间等设施时,必要的生活保障设施应配套齐全,如:水、

电的连通等。

5.2中途站

5.2.1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