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713-2007 水产苗种渔药残留限量

DB37/T 713-2007 The limit of residues of fish seed fish medic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713-2007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7-10-09
实施日期
2007-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50

B51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713-2007

水产苗种渔药残留限量

2007-10-09发布2007-11-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713-2007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渔业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主要起草人:孙玉增、高继庆、秦华伟、刘义豪、马元庆、靳洋。

I

DB37/T713-2007

水产苗种渔药残留限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产苗种中渔药及通过环境污染造成的药物残留的最高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繁育的水产苗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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