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17/T 80-2023 达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DB5117/T 80-2023 Fire safety regulations for religious activities venues in Dazhou City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17/T 80-2023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07
实施日期
2024-01-01
发布单位/组织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基本原则、消防安全责任、建筑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志愿消防组织的建设、消防培训演练、消防工作档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参照执行。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达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起草人:
刘强、吴志兵、冉丹、郭三禾、潘潇、罗斌、王豪、杨峻、余海、谯自强、王军。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99

CCSC82

DB5117

四川省(达州市)地方标准

DB5117/T80—2023

达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FiresafetyspecificationofreligiousacticvitypalcesinDazhou

2023-12-07发布2024-01-01实施

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117/T80—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达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强、吴志兵、冉丹、郭三禾、潘潇、罗斌、王豪、杨峻、余海、谯自强、

王军。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DB5117/T80—2023

达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的基本原则、消防安全责任、建筑防火安全和消防设施、消

防安全管理、志愿消防组织的建设、消防培训演练、消防工作档案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宗教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消防安全管

理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

用于本文件。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4024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四川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志愿消防队volunteerfirebrigade

由志愿人员组成,平时有自己的主要职业,不在消防站备勤,但配备消防装备、通信器材,定期

组织消防训练,能够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的消防组织。

[来源:GB/T40248-2021,3.6]

3.2

微型消防站microvolunteerfirestation

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初起火灾处置的站点。

3.3

火灾隐患firepotential

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1

DB5117/T80—2023

[来源:GB/T40248-2021,3.7]

3.4

重大火灾隐患majorfirepotential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

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

[来源:GB/T40248-2021,3.8]

4基本原则

4.1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4.2宗教活动场所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

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保障消防安全。

4.3宗教活动场所应结合本场所的特点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机制。

4.4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置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消防安全责任

5.1一般规定

5.1.1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的场所,应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

门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

5.1.2应加强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实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5.1.3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是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

责任人。

5.1.4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或建立志愿消防

队,同时依托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提高自防自救

能力。

5.1.5场所内的对外出租经营场所、居住场所(生活区)的承租人和居住人是其租赁、居住范围内的

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

5.1.6发生租赁关系时,在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指定专人或专门机构统一管理

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

5.1.7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的人员及消防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

5.2消防安全责任人

5.2.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确保场所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全面掌握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5.2.2统筹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5.2.3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5.2.4依法建立并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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