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358-2016 防爆除湿机
DB41/T 1358-2016 Explosion-proof dehumidifier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6年12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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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ICS29.260.20
K35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358—2016
防爆除湿机
Explosion-proofDehumidifier
2016-12-29发布2017-03-29实施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1/T1358—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型式和基本参数....................................................................4
5技术要求..........................................................................4
6试验方法..........................................................................9
7检验规则..........................................................................9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防爆除湿机型号编制方法.........................................16
I
DB41/T1358—2016
前言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
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参考GB/T19411—2003《除湿机》以及GB3836《爆炸性环境》系列标准制定。
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南阳中天防爆电气有限公司、南阳市一通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南阳三禾防爆
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景富、刘建康、赵云丽、汪晓波、范尚勇、李旭明、张刚。
II
DB41/T1358—2016
防爆除湿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除湿机(以下简称防爆除湿机)的术语和定义、型式和基本参
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机械制冷方式除湿、以冷凝热为再热方式的名义除湿量大于0.16kg/h的整体式或
分体式除湿机。
本标准适用于防爆除湿机的结构设计、制造、检验与安装。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吸收或吸附等方法作为除湿方式的除湿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780:1997,MOD)
GB/T1408.1—2006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工频下的试验(IEC60243-1:1998,
IDT)
GB/T2423.17—2008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a:盐雾(IEC600
68-2-11:1981,IDT)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
划(ISO2859-1:1999,IDT)
GB/T2828.2—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2部分:按极限质量LQ检索的孤立批检验抽样方案(ISO
2859-2:1985,NEQ)
GB/T2900.35—2008电工术语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IEC60050-426:2008,IDT)
GB3836.1—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IEC60079-0:2007,MOD)
GB3836.2—2010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IEC60079-1:2007,MOD)
GB3836.3—2010爆炸性环境第3部分:由增安型“e”保护的设备(IEC60079-7:2006,IDT)
GB3836.4—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IEC60079-11:2006,MOD)
GB3836.5—200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外壳型“p”(IEC60079-2:2001,
MOD)
GB3836.8—2014爆炸性环境第8部分:由“n”型保护的设备(IEC60079-15:2010,MOD)
GB3836.9—2014爆炸性环境第9部分:由浇封型“m”保护的设备(IEC60079-18:2009,MOD)
GB3836.13—2013爆炸性环境第13部分:设备的修理、检修、修复和改造(IEC60079-19:2010,
MOD)
GB3836.14—20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IEC60079-10-1:2008,
IDT)
GB3836.15—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eqv
IEC60079-14:1996)
1
DB41/T1358—2016
GB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60529-2001,IDT)
GB4343.1—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1部分:发射(CISPR
14-1:2005,IDT)
GB4343.2—2009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第2部分:抗扰度(CISPR14-2
(Ed.1.2):2008,IDT)
GB4706.32—201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IEC
60335-2-40:2005,IDT)
GB/T6388—19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941—1987制冷装置试验(ISO/R916:1968,NEQ)
GB9237—2001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eqvISO5149:1993)
GB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0080—2001空调用通风机安全要求(eqvBS848Part5:1986)
GB/T13306—2011标牌
GB14048.1—2012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第1部分:总则(IEC60947-1:2011,MOD)
GB17625.1—2012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IEC
61000-3-2:2009,MOD)
GB/T18517—2012制冷术语
GB/T19411—2003除湿机
GB/T20109—2006全新风除湿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爆炸性环境用设备的其它术语和定义见GB/T2900.35-2008。
3.1
防爆除湿机explosion-protectdehumidifier
通过采取隔爆、限制能量、密封隔离以及控制温度等措施使电气、机械火花和危险温度被控制在认
可的限度内,符合GB3836系列标准的要求,能够在可燃性气体、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
合物场所中使用的除湿机。
3.2
整体式除湿机self-containeddehumidifier
制冷系统和送风系统组装在一起的,能从周围环境除去水分的除湿机。通常包括一个电动制冷系统
和空气循环装置和排水装置。
3.3
分体式除湿机splitdehumidifier
具有分体风冷冷凝器或水冷冷凝器的除湿机。
3.4
全新风除湿机freshairdehumidifiers
用于处理新风,以控制送风状态为目的的除湿机。
3.5
爆炸性气体环境explosivegasatmosphere
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
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6
2
DB41/T1358—2016
点燃源souseofignition
由静电积蓄和释放、开关触点闭合、电缆破裂、短路事故、摩擦、发热、波的传送和接收等操作、
故障或现象引起的机械火花、热表面、火焰和热气体、静电、无线电电磁辐射、光辐射、超声波、离子
辐射、雷电、绝热压缩和冲击波、放热反应和自燃等现象。这些现象的产生能够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的燃
烧或爆炸。
3.7
防爆型式typeofexplosion-protect
为防止电气设备引起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引燃而采取的特定措施。对防爆除湿机而言,多为复合型
防爆结构。
3.8
外壳enclosure
为实现电气设备防爆型式或防护等级(IP)的所有壁、门、盖、电缆引入装置、杆、转轴、芯轴等
构成的整体。在本标准中,外壳不仅指除湿机的外部壳体,还包括其壳体内部电气设备的外壳及管道。
3.9
最高表面温度maximumsurfacetemperatures
电气设备在允许的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其表面或任意部分可能达到的,并有可能引燃周围爆炸性
气体环境的最高温度。在本标准中,最高表面温度不仅指除湿机的外部壳体表面的最高温度,还包括其
壳体内部电气设备及管道表面的最高温度。
3.10
防爆部件explosion-protecteddevice
能够满足爆炸性气体环境使用,通过认证认可程序取得防爆认证证书的电磁阀、风机、电加热器
(带)、电气控制箱、压力(流量、温度)保护开关或控制器、文本显示器、电缆引入装置、温(湿)
度传感器、手动操作控制器、压缩机等设备或装置。
3.11
风管系统vent-pipesystem
风冷冷凝器配套的系统,由风机、风管等组成。
3.12
水管系统water-feedsystem
水冷冷凝器配套的系统,由水泵、冷却塔、管道等组成。
3.13
制冷系统refrigeratingsystem
能完成冷热交换循环的系统,由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阀体、管道等组成。
3.14
控制、调节装置deviceofcontrolandregulation
可用来控制和调节制冷系统、风管或水管系统的元器件、设备或装置。
3.15
制冷剂refrigerant
氟里昂、氨、二氧化碳等无机与有机制冷工质,可用来实现制冷过程的冷热循环。
3.16
名义除湿量nominaldehumidificationcapacity
在GB/T19411—2003中表6的名义工况所规定的大气压、进风温湿度条件下,防爆除湿机运行1h
的凝结水量的名义值,单位:kg/h。
3.17
3
DB41/T1358—2016
单位输入功率除湿量dehumidificationcapacityperinputpower
在GB/T19411—2003中表6所示名义工况下,名义除湿量与输入总功率之比,单位用kg/h·kW表示。
3.18
名义风量nominalairflow
单位时间内向封闭的空间、房间或区域送入的空气量。带风机的机组,应按制造厂规定的机外静压
送风运行,该风量应换算成20℃,101kPa、相对湿度65%的状态下的数值,单位m3/h。
4型式和基本参数
4.1型式
4.1.1防爆除湿机按结构类型、功能类型及进风温度适用类型划分,分别有不同型式,其代号及含义
按GB/T19411—2003中表1、表2、表3和GB/T20109—2006中规定。
4.1.2防爆除湿机型号表示方法见附录A。
4.2基本参数
防爆除湿机的基本参数按GB/T19411—2003中表4和GB/T20109—2006中规定。电源为50Hz频率的
单相电压220V或三相电压380V交流电源,特殊情况不受控制,但应考虑电压变化引起的影响。
5技术要求
5.1概述
5.1.1防爆除湿机应符合GB/T19411—2003、GB/T20109—2006、GB3836.15—2000和本标准的要求。
除湿机上配用的电气设备或装置应符合其相应设备标准或装置标准的要求。
5.1.2防爆除湿机应按国家认可的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审查合格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点燃源
5.2.1防爆除湿机外壳(含管道)及内部元件或装置的热表面、热流体、火花或电气设备不应点燃爆
炸性环境。
5.2.2基于不同用途或场所的不同需求,防爆除湿机会出现不同的防爆型式,应考虑复合防爆型式能
否满足爆炸性环境场所的需要。
5.3运行环境
防爆除湿机应能在下列环境条件下可靠工作:
a)海拔不超过2000m;
b)防爆除湿机进风温度5℃~32℃(A型进风温度18℃~32℃);全新风防爆除湿机进风温
度15℃~43℃,露点12℃以上;
c)调温型的防爆除湿机水冷冷凝器进水温度应不高于34℃,而调温型的防爆除湿机风冷冷凝器
进风温度应不高于43℃;全新风防爆除湿机的水冷冷凝器的进水温度应不高于34℃;
d)存在ⅡA、ⅡB或ⅡC级,T1~T4组的可燃性气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危险1区、2
区场所;
e)无剧烈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4
DB41/T1358—2016
5.4电气单元
5.4.1防爆除湿机所有配套的设备或装置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有关要求,并取得防爆合格证。这些电
气设备或装置的防爆级别、温度组别和保护级别应不低于防爆除湿机,整机要求的防爆级别、温度组别
和保护级别。
5.4.2电气设备或装置可以是单一的隔爆型、增安型、本安型、浇封型、“n”型或正压外壳型电气设
备或装置,也可以是它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复合型。
5.5隔爆型电气设备或单元
5.5.1非螺纹隔爆接合面表面平均粗糙度Ra不超过6.3μm,其表面严禁磕碰或划痕。
5.5.2隔爆接合面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但通常不应使用漆或类似材料涂覆,除非已证明该材料和涂
覆工艺不会影响隔爆接合面性能。
5.5.3设备或装置隔爆接合面宽度和间隙应符合GB3836.2—2010中表1~表3的规定。
5.5.4设备或装置外壳机械强度应符合GB3836.2—2010中第12章的规定。
5.5.5隔爆型部件上的操纵杆或轴、透明件、紧固件、引入装置及连接应符合GB3836.2—2010中第
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第11章、第13章的规定。
5.5.6电缆和导管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1—2010中第16章及GB3836.1—2010附录A和GB3836.2
—2010附录C的要求。
5.5.7轻金属外壳的设备或装置应符合GB3836.1—2010中第8章的要求。
5.5.8非金属外壳和外壳的非金属部件应符合GB3836.1—2010中第7章的要求。
5.5.9外壳精加工后应能承受GB3836.2—2010规定的静压(水压)试验。
5.5.10外壳应能承受GB3836.2—2010中第15章规定的强度试验和隔爆性能试验。
5.5.11电缆引入装置应能承受GB3836.1—2010附录A规定的冲击试验和夹紧试验。
5.5.12电缆引入装置应能承受GB3836.2—2010附录C规定的密封性能及机械强度试验。
5.5.13透明件应能承受GB3836.1—2010中26.4.2条规定的冲击试验及GB3836.1—2010中26.5.2
条规定的热剧变试验。
5.5.14电气设备或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GB4208—2008中IP54或以上防护等级。
5.5.15相间、各相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20MΩ。
5.5.16电气设备或装置的绝缘介电强度应符合GB3836.3—2010的要求。
5.6增安型电气设备或单元
5.6.1增安型电气部件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2010中表1的规定。
5.6.2设备或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GB4208—2008中IP54或以上防护等级。
5.6.3设备或装置内每根绝缘导线应可靠地连接到金属接线端子上,导线连接应符合GB3836.3—2010
中4.2条的要求,并采用符合GB3836.3—2010中4.2条要求的连接件。
5.6.4应确保增安型接线箱(盒)的壳体内发热不会导致温度超过设备规定的温度级别。可以采用以
下措施:
a)满足制造厂给出的允许端子数量、导线尺寸和最大电流规定;
b)检查制造厂提供的参数计算出的功率损耗是否小于额定最大功率损耗(按GB3836.3—2010
中6.7条确定)。
5.6.5零件结构的设计应确保连接导线不会被损坏。
5.6.6设备或装置的温度应符合GB3836.3—2010中4.7条的要求。
5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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