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2940-2019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DB13/T 2940-2019 DB13/T 2940-2019 Fire prevention detection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building electrical equipment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03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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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3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8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2940—2019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2019-03-25发布2019-04-25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294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消防总队、衡水市消防支队、河北筑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巩玉斌、王桂红、刘志斌、任海龙、王亮、吴希晖、吴亮、申雪晓、张晓辉、
刘增芹、董晓丰、赵亚晨、王阔、苑京亮。
I
DB13/T2940—2019
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电气防火检测技术的术语、要求、检测方法以及火灾隐患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1000V及以下的建筑电气防火检测。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井地下、爆炸性危险区域的建筑电气防火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T1395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T16895.6低压电气装置第5-52部分:电气设备的选择和安装布线系统(IEC60364-5-52)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气故障electrictrouble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短路、过载、局部过热、火花放电、过电压、欠电压等故障的统称。
3.2
电气火灾electricfire
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发生电气故障而引发的火灾。
3.3
接地grounded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局部地之间做电连接。
[GB/T50065-2011,2.0.1]
3.4
(电力)系统接地(power)systemearthing
电力系统的一点或多点的功能性接地。
[GB/T50065-2011,2.0.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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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保护接地protectiveearthing
为电气安全,将系统、装置或设备的一点或多点接地。
[GB/T50065-2011,2.0.3]
3.6
接地导体earthconductor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
[GB/T50065-2011,2.0.7]
3.7
接地极earthelectrode
埋入土壤或特定的导电介质(如混凝土或焦炭)中与大地有电接触的可导电部分。
[GB/T50065-2011,2.0.6]
3.8
接地装置groundingconnection
接地导体(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GB/T50065-2011,2.0.9]
3.9
接地电阻groundresistance
接地阻抗的实部。
[GB/T50065-2011,2.0.13]
3.10
中性导体neutralconductor
电气上与中性点连接并能用于配电的导体。
[GB/T50065-2011,2.0.24]
3.11
保护导体protectiveconductor
为了安全目的设置的导体。
[GB/T50065-2011,2.0.25]
3.12
保护中性导体PENconductor
具有中性导体和保护导体两种功能的导体。
[GB/T50065-2011,2.0.26]
3.13
等电位联结equipotentialbo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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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等电位,多个可导电部分间的电连接。
[GB/T50065-2011,2.0.27]
3.14
接地故障电流earthfaultcurrent
由于绝缘失效而流向大地的电流。
[GB/T2900.70-2008,定义442-01-23]
3.15
对地泄漏电流earthleakagecurrent
无绝缘失效的情况下,从装置的带电部分流向大地的电流。
[GB/T2900.70-2008,定义442-01-24]
3.16
剩余电流residualcurrent
同一时刻,在电气装置中的电气回路给定点处的所有带电体电流矢量和的有效值。
注:改写GB/T2900.1-2008,定义3.5.89
3.17
剩余动作电流residualoperatingcurrent
在规定条件下,使剩余电流保护器动作的剩余电流。
[GB/T2900.18-2008,定义6.1.45]
3.18
剩余电流装置residualcurrentprotectivedevice;RCD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能接通、承载和分断电流,以及在规定条件下当剩余电流达到规定值时能使触
头断开的机械开关器件。
[GB/T2900.70-2008,定义442-05-02]
4基本要求
4.1建筑电气防火检测应在电气设备和线路经过1h以上时间的正常运行,进入正常热稳定工作状态
后进行。
4.2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具有合格证和检验(测)证书。
4.3实行生产许可、安全认证或3C认证的产品应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安全认证或3C认证标志。
4.4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铭牌标志应齐全、清晰、易见。
4.5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额定频率应与所在回路相适应,不得过负荷使用。
4.6建筑电气防火检测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
5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器
5.1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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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并满足下列要求:
a)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不被损伤的保护措施;
b)连接到发热元件(如管形电阻)上的绝缘导线,应采取阻燃材料的隔热措施;
c)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d)接线应采用有金属防锈层或铜质的螺栓和螺钉,并应有配套的防松装置,连接时应拧紧。
5.1.2低压电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器在柜、屏、台、箱(盘)或建筑墙(柱)上,应采用金属支架、卡轨、绝缘板固定平整、
牢固可靠;
b)柜、屏、台、箱(盘)的固定支架、金属框架和箱体外壳应接地(PE);装有电器的可开门
和金属框架接地端子间,连接的编织铜线不应断裂松脱;
c)抽出式配电柜,抽屉抽推灵活,动、静触头接触紧密;
d)有防震要求电器的减震装置,其紧固螺栓应采用防松措施。
5.1.3低压电器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接线应排列整齐,导线绝缘良好,无损伤;
b)电源线应接在电器固定触头端,不应反接在可动触头端,且电器不得上下倒置安装;
c)电器端子接线应采用铜质或有电镀金属层的防锈螺栓和螺钉压接牢固,防松弹簧垫圈无缺
损;
d)与电器连接的电线端部应绞紧,无松散、断股缺陷;
e)电器外露可导电外壳接地连接可靠,完好无损。
5.2直观检查
5.2.1低压配电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仪表指示应正常;
b)导线绝缘应无老化、腐蚀和损伤痕迹;
c)各部位连接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熔接等痕迹;
d)套管、绝缘子应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e)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灭弧用的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f)电磁式电器应无异常声响。
5.2.2电器发热元件周围应散热良好,与导线间应有隔热措施。
5.2.3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低压断路器的整定值电流应与导体截面相匹配,动作可靠。一般在由
过负荷电流引起的导体温升对导体绝缘、接头、端子或导体周围的物质造成损害前,就应切断负荷电
流。
5.2.4电器端子安装牢固,端子规格与所连接的导线截面大小适配。
5.2.5电磁型电器不应有异常电磁振动声音。
5.2.6负荷开关、隔离电器和控制电器的灭弧罩、触头间隔板应完好,无缺损。
5.2.7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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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RCD)应安装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或配电干线分支处,其应动作于信
号或切断电源,为减少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危险而装设的剩余电流监测或保护电器,其
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0mA;
b)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负载侧的中性线不得与其他回路共用;
——不应将PEN线穿过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
——不应用导线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电源侧与负荷侧接线端子直接跨接;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可靠接地。
5.2.8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使用了低于B1级装修材料的房间内,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其壳体
和底板应采用A级材料;
b)配电箱(盘)和开关箱不应直接安装在低于B1级(含B1级)的装饰材料上;否则应采用岩棉、
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c)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周边0.3m内,不应有可燃物;箱门操作方便,不得被它物遮挡;箱
体内和下方,不得搁置和堆放可燃物;
d)可燃材料仓库的配电箱(盘)和开关宜设置在库房外,并有防湿和防雨、雪措施;
e)配电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无断股,绝缘良好;垫
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相同,同一端子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f)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接触良好,触头无烧蚀现象;
g)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配电回路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动作时间
不大于0.1s,且动作可靠;
h)熔断器不得随意更换原配熔体规格,并不应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体;
i)照明配电箱(盘)内,应分别设置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标识清晰,
零线和保护地线应分别经各自的汇流排配出,不得铰接或交错混配。
5.2.9测听柜、屏、台、箱(盘)内,开关电器的打火放电声响。
5.2.10查验剩余电流动作报警器的运行记录,从剩余电流的变化中,判断火灾隐患趋势。
5.3仪器检测
5.3.1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电器仪器检测项目:
a)测量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允许温升值应不大于表1和表2中的规定;
b)测量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允许温升值应不大于表1和表2中的规
定;
c)测量配电回路各相相线电流、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线)电流;测量频繁故障或绝
缘不良回路的剩余电流值,排除绝缘水平降低的潜在危险;
d)测量配电回路电流的真有效值,对非线性装置多、容量大的回路,应测量高次谐波含量;
e)测量柜、屏、台、箱(盘)内母排连接、分支点,开关电器接线端子的温度,其允许温度应
符合表1的规定要求。同相上下端子的相对温差值,宜小于10℃;
f)测量自动开关负荷出线导线规格与截面,其允许载流量应大于热脱扣器的整定电流值;
g)测试剩余电流保护电器(RCD)动作的可靠性;
h)测量导线绝缘电阻,用兆欧表现场抽测导线绝缘电阻,并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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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低压电器与外部连接的连接端子的允许温升值
接线端子材料允许温升(K)
裸铜60
裸黄铜65
铜(或黄铜)镀锡65
铜(或黄铜)镀银或镀锡70
注:低压配电室的最高室温不应超过40℃
表2交流低压母线装置各部位的允许温升值
部位允许温升(K)
母线上的插接式触点-
铜母线60
镀锡铝母线55
母线相互连接处-
铜—铜50
铜搪锡—铜搪锡60
铜镀银—铜镀银80
铝搪锡—铝搪锡55
铝搪锡—铜搪锡55
注:低压配电室的最高温度不应超过40℃
6低压配电线路
6.1一般要求
6.1.1低压配电导体及其绝缘类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a)电缆、电线可选用铜芯或铝芯,民用建筑宜采用铜芯电缆或电线;下列场所应选用铜芯电缆
或电线:
——易燃、易爆场所;
——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特别潮湿场所和对铝有腐蚀的场所;
——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
——重要的资料室、计算机房、重要的库房;
——移动设备或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有特殊规定的其他场所。
b)在一般工程的室内正常条件下,可选用聚氯乙烯绝缘导线或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的电
缆;也可选用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和导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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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绝缘导体的工作电压,对室内敷设的塑料绝缘导线不应低于0.45/0.75kV,对电力电缆不应低
于0.6/1.0kV;
d)对一类高层建筑以及重要的公共场所等防火要求高的建筑物,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
烯绝缘电力电缆、电线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
e)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
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
电缆。
6.1.2配电线路按敷设方式、环境条件确定的导体最小截面,应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且每一相导体
截面不应小于表3的规定。
表3导体最小允许截面积
导体最小截面积(mm2)
布线系统形式线路用途
铜铝
电力和照明线路1.52.5
固定敷设的电缆和绝缘导线
信号和控制线路0.5——
电力(供电)线路1016
固定敷设的裸导体
信号和控制线路4——
任何用途0.75——
用绝缘导线和电缆的柔性连接
特殊用途的特低电压0.75——
6.1.3当电线管与热水管、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宜敷设在热水管、蒸汽管的下面;当有困难时,也可
敷设在其上面。相互间的净距宜符合下列规定:
a)当电线管路平行敷设在热水管下面时,净距不宜小于200mm;当电线管路平行敷设在热水管上
面时,净距不宜小于300mm;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lOOmm;
b)当电线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下面时净距不宜小于500mm;当电线管路敷设在蒸汽管上面时,净距
不宜小于1000mm;交叉敷设时,净距不宜小于300mm;
c)当不能符合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热措施。当蒸汽管有保温措施时,电线管与蒸汽管间的净
距可减至200mm;
d)电线管与其他管道(不包括可燃气体及易燃、可燃液体管道)的平行净距不应小于lOOmm;交叉
净距不应小于50mm。
6.1.4无铠装的电缆在屋内明敷,除明敷在电气专用房间外,水平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
2.5m;垂直敷设时,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1.8m;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防止电缆机械损伤
的措施。
6.1.5电线相与相以及相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导体绝缘层不应有机械损伤痕迹、
变色、脆裂、炭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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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配电线路应根据不同故障类别和具体工程要求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载保护、接地故障保护等,
作用于切断供电电源或发出报警信号。
6.1.7配电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吊顶内时,应釆取穿金属导管、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等防火
保护措施。
6.1.8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中,中性线(N线)或保护中性线(PEN线)截面应符合以下
规定:
a)当用电负荷大部分为单相负荷或三相电流严重不平衡时,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宜小于相线
截面;
b)主要供给含有谐波源(如LED灯)灯具的三相配电线路,其中性线截面应满足不平衡电流及
谐波电流的要求,且不应小于相线截面。当3次谐波电流超过基波电流的33%时,应按中性
线电流选择线路截面,并应符合GB50054的有关规定;
c)向可控硅调光或计算机负荷供电的两相三线或三相四线制配电线路,其N线或PEN线截面不
应小于相线截面的两倍。
6.1.9配电线路不得穿越通风管道内腔或敷设在通风管道外壁上,穿金属管保护的配电线路可紧贴通
风管外壁敷设。
6.1.10明敷线路的导线与导线、导线与其他管线交叉或穿越建筑物时,均应穿套管。
6.1.11导线芯线、导线连接点、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处的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导线芯线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
类型长期工作最高允许温度(℃)
聚氯乙烯绝缘导线70
橡皮绝缘导线65
6.1.12导线连接应牢固可靠,接触良好,且连接点和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6.1.13配电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建筑物内导电体(如水管等)的等电位联结,应连接牢
固可靠,接触良好。
6.1.14当配电系统的管道、电缆盒(槽)、母线、绝缘母线槽穿过有特殊防火要求的建筑构件(如
地板、墙壁、屋顶、天花板、隔墙)留下的孔穴,应按建筑构件原有防火等级进行封堵。
6.1.15电力电缆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在室内及电缆沟、隧道、竖井内明敷时,不应采用有易延燃外护层的电缆,对带有麻护层的
电缆,应剥除麻护层、并对其铠装进行防腐处理;
b)1kV及以下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用1000V摇表摇测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10MΩ;
c)电缆通过易受机械损伤、过热、腐蚀等危害的地段时,应采取相应的穿绝缘、耐高温、防腐
蚀的保护管;
d)电缆终端和中间接头的接头连接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
e)表面允许温升应符合表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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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电力电缆最高允许温度和表面允许温升值
表面允许温升(K)
电缆类型缆芯长期允许温度(℃)
带铠装不带铠装
节油性浸渍绝缘电缆652025
交联聚乙烯电缆80-9030-4025-35
橡胶绝缘电缆652025
6.2直观检查
6.2.1金属导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b)电线穿入金属导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
线后,管口应密封;
c)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不宜采用金属导管配线;
d)金属导管进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明敷金属导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并加橡皮垫圈;
——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木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锁母,防止管口脱离损伤电
线;
——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的敲落孔,除对实装管孔敲落外,其它备用的不应敲掉;
——金属导管应有可靠接地。
6.2.2刚性塑料导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闷顶内无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可穿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
b)塑料导管具有防酸碱腐蚀性能,但不宜明敷在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c)穿入塑料导管绝缘电线(除两根外)的包括外护层在一起的总截面积,不应超过导管内总面
积的40%,以利散热;不得有受硬拉和挤压损坏绝缘现象;
d)塑料导管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盒(箱)等器件插入连接处,接口牢固密封,导线不
得有外露现象。
6.2.3护套绝缘电线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护套绝缘电线不应直接敷设在建筑物顶棚内及其抹灰层、灰幔角落和墙体、保温层及装饰面
板内;
b)护套绝缘电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护导管;
c)护套绝缘电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或设备、
器具内;
d)柜台、货架和展柜等处的配线宜用护套绝缘电线明敷,但应平直、固定牢固,护套层不得破
损;
e)护套绝缘电线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时,应采用刚性阻燃塑料导管、塑料槽板或金属导
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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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金属(塑料)线槽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金属线槽宜敷设在正常环境的室内;当敷设在有腐蚀气体、热力管道上方以及腐蚀性液体管
道下方时,应采取防腐、隔热措施;
b)金属线槽在建筑顶棚内敷设时,应采用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c)电线、电缆在金属(塑料)线槽内,应留一定余量,绑扎牢固,不得有接头,分支接头处绝
缘导线的总截面面积(包括外护层)不应大于该点盒(箱)内截面面积的75%;
d)塑料线槽应具有阻燃性能;
e)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体等易受机械损伤的地方连接;
f)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金属外壳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线。
6.2.5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瓷(塑料)夹配线一般适用于正常环境的室内场所和挑檐下室外场所;瓷柱、瓷瓶配线一般
适用于室内外场所;
b)在闷顶内,不应采用瓷(塑料)夹、瓷柱、瓷瓶配线;
c)绝缘导线交叉时,交叉点应穿绝缘管并加支持物予以固定;
d)绝缘导线的绑扎线应有绝缘层,绑扎时不得损伤绝缘导线的绝缘层;
e)瓷(塑料)夹、瓷柱或瓷瓶应完好无损,表面清洁,安装牢固可靠;
f)绝缘电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有腐蚀的场所时,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距,应
符合表6的规定。
表6高温或腐蚀性场所,电线间及电线至建筑物表面最小净距
电线固定点间距L(m)最小净距(mm)
L≤275
2<L≤4100
4<L≤6150
6<L≤10200
6.2.6可挠性金属电线保护套管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a)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可挠性金属电线保护套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严实;
b)可挠性金属导管在有可能乘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取保护措施;
c)可挠性金属导管或柔性金属管与管、盒(箱)、器具连接时,应采用其专用卡箍连接;
d)可挠性金属导管、盒(箱)连接处,应采用专用接地夹,其他地线是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
铜线且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e)可挠性金属导管与盒(箱)连接时,无电气连接的两端应跨接地线,其接地线应是截面不小
于4mm2的多股铜线;
f)在闷顶内从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性金属管或柔性金属管等保护,导线不
应有裸露部分;
g)可挠性金属管和柔性金属管都不能作为接地的接续导体。
6.2.7装饰工程配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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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装饰工程的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导线分支接头应在接线盒内,接头应焊接;
b)装饰场所或装修部位的配电线路,每条支路均应单独设置带有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的断路器
进行保护;
c)动力设备和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穿越可燃、难燃装饰材料时,除配电线路应穿保护管外,
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非燃材料做隔热阻燃保护;
d)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导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
属管时,应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e)装饰装修工程中,不应破损原建筑暗敷在墙体内的管线,将电线和接头穿塑料或玻璃丝软管
埋在墙体或楼板的灰浆内;电线分支加接线盒,暗敷穿硬质塑料导管。
6.2.8导线与导线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导线接头应设在密封式不燃烧体盒(箱)或器具内,盒(箱)配件齐全,固定牢固;在多尘
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不燃烧体盒(箱);
b)铜、铝导线连接处,应采取铜铝过渡接续措施;
c)绝缘导线接头,应包扎绝缘,其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导线本身的绝缘强度;
d)明敷配电干线的分支线连接,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e)临时移动电气线路的接头包扎绝缘后,应采用机械保护措施,不得被可燃物覆盖。
6.2.9导线与设备、器具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a)截面在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
b)截面在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应先将芯线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器具的端
子连接;
c)截面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将芯线端部拧紧搪锡压接端子
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d)设备和器具的端子上,压接的电线不得多于两根;
e)导线与接线端子连接的根部绝缘应良好,对裸露线芯应采用绝缘带严密包缠。
6.2.10三相四线制系统中应采用四芯电力电缆,不应采用三芯电缆另加一根单芯电缆或以导线、电缆
金属护套作中性线。单独设置的保护地线(PE线)应靠近电缆敷设。
6.2.11电缆构筑物中的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平行时不应小于1.0m,交叉时不应
小于0.5m;当受条件限制时,应采取隔热措施。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6.2.12电缆明敷设时,电缆与热力管道的净距不宜小于1.0m,否则应采取隔热措施。与非热力管道
的净距不宜小于0.5m。
6.2.13在下列地点,电缆应采用金属(塑料)管、罩进行机械保护:
a)电缆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或墙壁处;
b)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在地面高度2.0m以下的一段;
c)其他可能受到机械损伤的地方。
6.2.14电缆沟内应无杂物,无积水、渗水现象;盖板齐全,且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电缆隧道内应
无杂物,照明通风、排水等消防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完好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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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2940—2019
6.2.15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或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
封。
6.2.16电缆沟道、竖井的电缆应排列整齐,固定敷设在支架上,不得交错放置在沟道底面;垂直敷
设于沟道、竖井、桥架上的电缆应固定良好,防止重力拉伤电缆绝缘。
6.2.17三相或单相的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6.2.18电缆防火涂料无脱落,裸铅包电缆的铅皮无龟裂、腐蚀现象。
6.2.19电力电缆不应和输送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可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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