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598-2016 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DB35/T 1598-2016 Cultivation and Restora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ncient and Famous Tree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6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 起草人:
- 庄晨辉、徐炜、张惠光、邹炳渊、林贵民
- 出版信息:
- 页数:3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B65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598—2016
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2016-08-22发布2016-11-22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福建省地方标准
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DB35/T1598—2016
*
2017年3月第一版2017年3月第一次印刷
DB35/T1598—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总则..............................................................................1
4日常养护..........................................................................1
5复壮..............................................................................5
附录A(规范性附录)保护牌制作和设置规定............................................8
附录B(规范性附录)修剪技术.......................................................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支撑与加固技术.................................................11
附录D(规范性附录)有害生物防治措施...............................................17
附录E(规范性附录)土壤环境改良技术...............................................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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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标准由福建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庄晨辉、徐炜、张惠光、邹炳渊、林贵民。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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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古树名木养护与复壮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养护、复壮。
本标准适用于古树名木的养护与复壮,其它树木的养护与复壮可参照使用。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养护
为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对树木及其周围环境所采取的保养维护技术措施。
2.2
复壮
对生长衰弱、濒危的古树名木通过改善其外部生长条件和自身营养状况,促进其恢复生长,以达
到增强树势的技术措施。
2.3
防腐
通过采取各种手段,使树木创伤面与周围致病微生物及腐蚀介质隔离,防止腐烂,达到延长树木寿
命的目的。
2.4
固化
通过化学混合物在树木创伤面快速形成防水透气的、增加组织纤维硬度的一种涂膜技术。
3总则
3.1坚持生态修复与人工复壮并举,切实有效地保护古树名木资源。
3.2坚持系统性和协调性管理,做到树体、生境和景观同步保护。
3.3坚持因树因地因时制宜,提升关键措施的有效性,加快恢复和提高古树名木的生机。
4日常养护
4.1设置保护牌
古树名木应设置保护牌。具体要求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
4.2设置围栏
4.2.1在易受踩踏、机械损伤或“三废”等危害的地方,应遵循防护空间最大化原则设保护围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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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围栏应考虑树木生长、周边景观等因素,不得伤害根系或影响古树名木生长。禁止采用石块堆
砌、混凝土浇筑等做法。
4.3浇灌
4.3.1遇连续高温干旱,宜早晨或傍晚进行补水浇灌,浇足浇透。
4.3.2不得使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再生水。
4.4土壤施肥
4.4.1日常管护可不施肥,如需施肥,以有机肥为主,优先使用生物有机肥,慎重使用新研发的肥料。
4.4.2如需施肥,每年施肥1次或多次,宜早春或秋后进行;对于树势较弱或盛花(果)期的树木,
酌情增加施肥次数。
4.4.3采用开沟施肥方法时,施肥沟规格:宽以0.3m~0.7m为宜,深度因树制宜,长度因地制宜,
开挖不得伤害根系,不得将肥料直接堆埋于根系。
4.4.4采用缓释棒施肥时,在树木根盘靠外缘1/3范围内钻深1m、直径略大于棒径的孔,放入缓释
棒,孔眼应用土封闭。
4.4.5对生长濒危和树势衰弱或出现缺素症状的树木,施肥方案依据营养诊断结果制定。
4.5修剪
4.5.1以去除病枯死枝、易折枝和适当缩减树体不稳固的枝杈为主,严禁随意或重度修剪,修剪前应
科学制定修剪方案。
4.5.2修剪后应对剪口及时进行消毒、涂布愈伤组织诱导激素和防腐固化处理。
4.5.3对体现古树自然风韵且无安全隐患的枯枝应保留并进行防腐固化和防断裂隐蔽性加固处理。
4.5.4具体技术操作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执行。
4.6伴生植被处理
4.6.1定期清除危害古树名木生长的杂灌草、寄生、藤本等竞争植物;调控影响古树名木采光的邻近
树木;适当保留附生植物;创造通风、透光、卫生的古树名木生存环境。
4.6.2山地古树名木应保留原有伴生灌木和地被植物。
4.7健康诊断巡查
4.7.1定期健康巡查
定期开展巡查,判断古树名木的健康状况。
4.7.2巡查判断标准内容
4.7.2.1衰弱的标准
生长势减退,生长量减少。超过30%的叶片出现褪绿、变短、变小或枝叶稀疏、有病虫害及小枝干
枯现象。
4.7.2.2濒危的标准
树体有严重损伤,树干受损面超过50%;或超过50%的叶片出现异常,树冠出现大量枯枝、黄叶或
卷、落叶或严重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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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3生境适宜的标准
没有人为破坏,无地上、地下污染;土壤质地、结构、肥力、有机质含量等指标良好;具有适宜
的供水、排水条件和通风、采光等小气候环境,树木生长良好。
4.8自然灾害防护
4.8.1防涝
古树名木保护区域内应有完善的排水系统,保证积水及时排除。
4.8.2防断倒
4.8.2.1定期对古树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检查的重点部位是根颈部、分杈处、主
枝的向阳面和主干、主枝的朝天洞穴,必要时可采用探伤仪测定心腐的程度,对有倾倒或折断可能的古
树名木树干、大枝条,应进行支撑或加固。
4.8.2.2支撑方式宜采用半切面弹性支撑,硬性支撑时,支撑点应加弹性垫层,垫层应定期维护更换。
4.8.2.3支撑、加固设施的造型和材质应与景观环境相协调。
4.8.2.4台风来临前,应再次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维护防护支撑或补充支架加固。
4.8.2.5具体技术按附录C的规定执行。
4.8.3防冻
4.8.3.1在寒潮来临前,对尚处抢救复壮期的古树名木,应及时采取树干涂白、根颈部盖草或覆土、
树体包膜穿衣、设防寒屏障、喷洒防寒抗冻剂和追施磷钾肥等物理、化学的防护措施。
4.8.3.2及时去除危害古树名木的积雪、冰挂,对已扭伤的主枝,应立即采用金属拴箍固定,同时涂
抹愈伤剂、密封剂保护伤口。
4.8.4防雷
树体高大、位于空旷处或高保护等级的古树名木,应安装防雷设施并兼顾景观需求。
4.8.5有害生物防治
具体措施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执行
4.9创伤处理
4.9.1伤口处理
4.9.1.1小伤口处理
枝干上小于100cm²的小伤口,应先清理伤口,酌情喷洒2%~5%硫酸铜溶液或涂抹石硫合剂原液等
无害药剂进行伤口处理,清理时避免损伤愈伤组织,待伤口干燥后,再涂抹专用的伤口涂封剂或紫胶漆。
小伤口过密的创伤面宜按大伤口处理。
4.9.1.2大伤口处理
枝干上超过100cm²的大伤口,应及时采取植皮处理。用锋利的刀刮净削平四周,使枝干的皮层边
缘平整后涂生长素,采用同种同样大小的树皮紧贴在伤口处。补贴的树皮要压平压实,涂抹伤口涂封
剂后捆紧,定期检查,必要时再次处理直至植皮成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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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防腐
树干腐烂的,应清除古树名木的腐烂部分,有木质部裸露的应先使用适宜的药剂进行消毒、防腐
固化处理。
4.9.3洞穴修补
4.9.3.1修补准备
修补时间宜在新梢萌动之前,且不得在雨天和冰冻天进行。修补前应做好排水、清创和消毒以及伤
口干燥等预处理工作。
4.9.3.2修补方法
4.9.3.2.1开放法
预处理结束后,进行防腐固化处理,涂防护剂。每年定期进行清腐、防腐固化处理,经常检查洞
内的排水情况,防护剂一般每隔半年涂抹一次。如树穴很大,完全敞开,只剩下周围树皮的古树名
木,可采用“鱼骨型”高强金属或螺纹杆加固。
4.9.3.2.2假填充法
假填充法介于开放法和填充法之间,适合公园、街道等古树的修补装饰,也可满足树穴修补后必
要时打开观察内部生长情况的要求。首先清理树穴并消毒,并沿开创边整形。将整形后的树穴边缘树
皮切掉10mm~15mm深。钉上钢丝网或纱窗,用水泥混合物(加胶合剂更好)涂在网上,厚度10mm~
15mm,干后再涂上一到二层紫胶漆,干透即可。宜与螺纹杆等加固法配合进行。也可加贴一层棉布,
刷一层腰果漆或清漆,如此反复,至10层以上。涂封工作完成后应在表面涂上树皮色纹或年轮色纹进
行装饰,并涂紫胶漆等防水涂料进行防护。
4.9.3.2.3填充法
严禁采用水泥、石块和砖头等硬质物进行填充。宜使用低温发泡剂(如聚氨酯发泡材料)等具有良
好伸缩性、气密性和耐久性材料进行树穴软填充。清理、消毒树穴和整修穴口形状后,削去穴口边缘
树皮1cm宽,盖上铝板等覆盖物密封洞穴,上留一孔。从孔中注入聚氨酯发泡剂,直至发泡剂溢出,
待其硬化后,取下覆盖物,用刀削成所需形状,涂上伤口涂封剂固化剂,最后表层涂布保护漆防护或
作仿木装饰。填充效果应每年定期检查。
4.10生态工程防护
4.10.1根盘保护
4.10.1.1根系范围内不得采用硬铺装,严禁设置树坛;严禁在根盘区设立大型置石等危害根系生长的
行为。
4.10.1.2铺装防践踏设施,应采用架空铺设或铺设透水、透气的轻型铺装材料,确保良好的根系生境。
4.10.1.3在古树名木根盘区域可配植适生豆科地被植物。
4.10.2旱坡挡土墙
4.10.2.1有水土流失隐患或根系裸露较多、有倾覆危险的区域,应建挡土墙。
4.10.2.2建设位置为树冠投影面或根区外侧,墙高不宜超过树木根际线高度,以砖石干砌法为宜,勾
缝法应设置有效排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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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3挡土墙内填土应分次进行,一般每次填土深度不超过20cm、每生长季一次。土质应满足树
木健康生长需求。
4.10.2.4对根系裸露的古树名木应分期、分段培上适合根系生长的营养土。
4.10.2.5自然情况下形成的根系裸露,未发现异常情况前,可不设置挡土墙。
4.10.3滨水防护驳岸
古树名木边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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