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4/T 1037-2022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指南
DB3204/T 1037-2022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
- 起草人:
- 汤永忠、方晓臻、卞伟、杨雪松、丁伟、颜国平、汤晨、闫洪亮
- 出版信息:
-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040
CCSX00
3204
常州市地方标准
DB3204/T1037—2022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置
工作指南
Guidelinesforreportingandinvestigating&disposingoffoodsafetyusualincident
2022-10-13发布2022-11-13实施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204/T1037—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常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处、
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常州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汤永忠、方晓臻、卞伟、杨雪松、丁伟、颜国平、汤晨、闫洪亮。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I
DB3204/T1037—2022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置
工作指南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一般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置的工作原则、事件报告、事件调查与控制、事件查
处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常州市行政区域内一般食品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的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一般食品安全事件foodsafetyusualincident
造成30人以下(不含30人)食源性疾病、未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件。
4工作原则
4.1事件的报告和调查处置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多方协作、依法有序、科学循证的原则。
4.2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响应工作,组织调查,采取措施控制事
态发展,并按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卫生行政等部门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到达调查现场,相互配合、
信息共享,边调查边救治、边调查边分析、边调查边控制、边调查边报告。调查内容包括人群流行病学
调查、卫生学调查和事件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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