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884-2019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DB41/T 1884-2019 Fixed pressure vessel modification and major overhaul supervision inspection rule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884-2019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9-30
实施日期
2019-12-3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3.020.30

J74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884—2019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

监督检验规则

2019-09-30发布2019-12-30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1884-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1

5监检程序..........................................................................2

6监检项目及主要内容................................................................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证书(格式)......................7

附录B(资料性附录)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记录(格式)..............8

附录C(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格式)..................................9

附录D(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10

I

DB41/T188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天祥、耿亚鸽、刘振刚、常偃波、李宏彬、刘红征、卢晓明、郭会丽、赵予

龙、林保军、刘建生、刘洁琼、任晓军、杜少旭、郑磊、任宏、刘莹、尚磊。

II

DB41/T1884-2019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规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一般要求、监检程序、

监检项目及主要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TSG21—2016中6.1.2.2条规定需要进行监督检验的固定式压力容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定式压力容器改造

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的结构或者改变压力容器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等。

3.2

固定式压力容器重大修理

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对符合TSG21—2016中3.2.2.1条规定的对接接头或者对

非金属压力容器粘接缝的修补。

3.3

严重问题

监检项目不合格并且不能纠正;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严重失控;对监检联络单提出的问题拒

不整改;已不再具备施工的许可条件;严重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如发生涂改、伪造、转让或者出卖

特种设备许可证,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者非法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等问题。

3.4

一般问题

除严重问题之外,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存在的其它问题。

4一般要求

4.1监检单位

监检单位根据受检单位的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配备相应数量的监检人员,监检人员名单应由监检

单位正式通知受检单位,监检单位应为监检人员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工具。

4.2监检人员

1

DB41/T1884-2019

监检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应具备相应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监检员对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等

应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

4.3监检证书

经监检合格的产品,监检单位应及时汇总并审核见证材料,按台出具《特种设备改造与重大修理监

督检验证书(压力容器)》(见附录A)。

5监检程序

5.1一般程序

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程序一般包括受理申请、实施监督检验、出具监督检验证书等。

5.2接收告知资料

申请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的单位在履行告知手续后,向监检单位提出申请,并附以下材料:

a)施工告知书;

b)施工合同;

c)施工计划;

d)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等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5.3安排监检工作

接到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做好监督检验的安排工作,

并通知改造、重大修理单位。从事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压力

容器的改造、重大修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5.4施工过程监检

监检机构安排监检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验,监检工作按本标准第6章进行。监检员应及时在工

作见证上签字(章)确认,填写《压力容器改造与重大修理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记录表》(见附录B)。

5.5出具监检证书

监检机构和监检员经过监督检验,认为施工过程、设备安全性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按台出

具监检证书;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存在一般问题时,向受检单位发出《特

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见附录C);发现严重问题时,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见

附录D)。

6监检项目及主要内容

6.1监检项目确定原则

监检员应当根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产品标准和制造技术条件、工艺文件,综合考

虑所监检的压力容器改造、重大修理过程对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结合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

况,基于质量计划确定监检项目。

6.2监检项目分类

2

DB41/T1884-2019

监检项目分为A类、B类、和C类,其要求如下:

a)A类,是对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项目,在压力容器施工进行到该项目时,监检

员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其结果得到监检员的现场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b)B类,是对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监检员一般在现场监督该项目的实施,

如不能及时到达现场,受检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可以继续施工,监检员随后对该项目的结果进行

现场检查,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c)C类,是对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有影响的检验项目,监检员通过审查受检单位相关的自检报告、

记录,确认该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本标准监检项目设为C/B类时,监检员可以选择C类,当产品标准、设计文件规定需要进行现场检查

时,监检员应当选择B类。

6.3资料审查

6.3.1告知手续审查(C类)

审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检查受检单位向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情况,审查受检单位的改造、修理许可资质;

b)施工告知书对于本次改造、重大修理的施工范围,是否清晰明确、涵盖齐全。

6.3.2设计文件审查(C类)

设计文件审查包括的内容如下:

a)设计单位的资质、设计总图及设计变更(含材料代用)的批准手续;

b)受检单位外来图样工艺审图的见证资料;

c)设计文件的齐全性;

d)设计采用的法规及产品标准、主要受压元件材料标准的有效性,当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标准

设计时还应当审查设计文件与与我国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申明;

e)设计总图上注明的无损检测要求、热处理要求、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是否符合规程标准规

定。

6.3.3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审查(C类)

审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改造与重大修理施工方案的批准手续,原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应能力的设计单位对改造与重大

修理施工方案的同意文件;

b)材料、焊接(粘接)、热处理、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试验的技术要求与TSG21-2016

及产品标准的符合性。

6.3.4工艺文件审查(C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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