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882-2019 搪玻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范

DB41/T 1882-2019 Glazed glass pressure vessel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specification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882-2019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9-30
实施日期
2019-12-30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1.120

G94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882—2019

搪玻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范

2019-09-30发布2019-12-30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1882—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要求..........................................................................2

5制造监督检验......................................................................4

6改造与重大修理监督检验............................................................9

附录A(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格式)...................................11

附录B(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格式)...............................12

附录C(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格式).....................................13

I

DB41/T1882—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承压类特种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史龙潭、乔慧芳、李宏彬、魏世民、史佳玉、刘洁琼、杜少旭、刘海芳、许芮

凡、齐泽民、任宏、林保军、刘建生、弋明涛、卢晓明、徐广祎、郑甜甜、郭艳芳。

II

DB41/T1882—2019

搪玻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搪玻璃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监督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温度为-20℃~+200℃的搪玻璃压力容器制造、改造与重大修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4压力容器第四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

GB/T713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7991.5搪玻璃层试验方法第5部分:用电磁法测量厚度

GB/T7991.6搪玻璃层试验方法第6部分:高电压试验

GB/T7994.1搪玻璃设备试验方法第1部分:水压试验

GB/T7994.2搪玻璃设备试验方法第2部分:气密性试验

GB25025—2010搪玻璃设备技术条件

HG/T2637搪玻璃件几何尺寸检测方法

HG/T3105钢板搪玻璃试件的制备

NB/T47013.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2部分:射线检测

NB/T47013.3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

NB/T47013.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NB/T47013.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NB/T47014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承压设备焊接规程

NB/T47016承压设备产品焊接试件的力学性能检验

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TSGZ8002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搪玻璃

在金属基体上通过高温复合一层光滑、致密的特殊性能的玻璃质材料。

3.2

监督检验

1

DB41/T1882—2019

在搪玻璃压力容器制造、改造、修理单位(以下简称受检单位)的质量检验、检查与试验(以下简称

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的过程监督和满足基本安全要求的符合性验证。

3.3

搪玻璃压力容器的改造

改变主要受压元件结构或者改变使用条件(运行参数、盛装介质、用途),并且应进行耐压试验的

改造。

3.4

搪玻璃压力容器的重大修理

主要受压元件的更换、矫形、挖补,以及壳体对接接头的补焊,并且应重新进行耐压试验的修理。

3.5

监检机构

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核准,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3.6

烧成

喷涂搪玻璃釉后的金属基体在高温炉中升温和降温的过程。

3.7

缺陷

不符合规范、标准或对产品的安全性能构成危险,使用性能构成影响,必须消除的不合格。

4一般要求

4.1受检单位义务

受检单位在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工作中履行以下义务:

a)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对搪玻璃压力容器的制造、改造、重大修理质量负责;

b)在搪玻璃压力容器的制造、改造、重大修理前,约请监检机构实施监检;

c)向监检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提供与受检产品有关的真实、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技

术资料、检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等;

d)确定监检联络人员,按质量计划和工作进度,及时通知监检人员(以下简称监检员)到场;

e)对监检员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联络单》(以下简称《监检联络单》,见附录A)或监检机

构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监检意见书》,见附录B),在规定的

期限内处理并书面回复,如受检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并且书面回复,监检机构应暂停对其

监检;

f)应监检而未监检的产品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

4.2监检机构职责

监检机构应按TSGZ7001核准的范围从事监督检验工作,并承担以下职责:

a)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对搪玻璃压力容器监检工作质量负责;

b)向受检单位提供监检工作程序以及监检员资格情况;

c)定期组织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评价;

d)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者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存在严重问题(注)时,发出《监检意

见书》,同时报告所在地的和颁发许可证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

e)对监检员加强管理,定期对监检员进行培训、考核,防止和及时纠正监检失当行为;

2

DB41/T1882—2019

f)按信息化工作和统计年报的要求,及时汇总、统计、上报上传有关监检的数据。

注:严重问题,是指监检项目不合格并且不能纠正;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严重失控;对《监检联络单》提出

的问题拒不整改;有许可要求时,已不再具备相应的许可条件;严重违反特种设备许可制度(如发生涂改、伪

造、转让或者出卖特种设备许可证,向无特种设备许可证的单位出卖或者非法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发生

重大质量事故等问题。

4.3监检员职责

承担搪玻璃压力容器监检工作的人员应持有TSGZ8002规定的资格证书,并履行以下职责:

a)按受检单位的生产安排,及时对报检的产品进行监检并且对监检结论负责;

b)妥善保管受检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并且负有保密义务;

c)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者搪玻璃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存在一般问题时,及时向受检单

位发出《监检联络单》;

d)发现受检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或者搪玻璃压力容器安全性能出现不符合本标准的严重问题

时,及时停止监检并且向监检机构报告;

e)及时在工作见证上签字(章)确认,填写监检记录;

f)对监检合格的搪玻璃压力容器,及时出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书》(以下简称监检证书,见

附录C),负责打监检钢印(制造监检时)。

4.4监检程序

搪玻璃压力容器监检的一般程序如下:

a)受检单位约请监检机构并且签署监检工作协议,明确双方权力、责任和义务;

b)监检员确定监检项目;

c)监检员对制造、改造与重大修理过程进行监检,填写监检记录等工作见证;

d)制造监检合格后,监检员打监检钢印;

e)监检机构出具监检证书。

4.5监检内容

监检的主要内容如下:

a)通过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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