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T 1850-2019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与验收技术规范

DB41/T 1850-2019 Groundwater monitoring station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3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T 1850-2019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6-17
实施日期
2019-09-17
发布单位/组织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D14

DB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1850—2019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与验收技术规范

2019-06-17发布2019-09-17实施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1850—2019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3

5选址与设计........................................................................3

6地质勘探孔施工....................................................................8

7水文测井..........................................................................9

8监测井施工.......................................................................11

9站房及附属设施建设...............................................................13

10工程质量检验验收................................................................15

附录A(资料性附录)地下水监测站建设用表样式.......................................20

附录B(资料性附录)地下水监测井设计书编写要求.....................................25

附录C(资料性附录)井口保护装置结构示意图.........................................26

附录D(资料性附录)地下水监测站验收用表...........................................27

附录E(资料性附录)地下水监测站工程竣工报告书编写要求.............................30

I

DB41/T185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河南

省水文水资源局、河南省地质环境监测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奇峰、王刚、张建良、李利彬、景兆凯、秦国君、李洋、潘登、于丽、任胜

伟、张梦瑶、李莹、豆敬峰、肖航、谢山立、张予强、燕青、郑栋材、宋高举、范志勇、赵建粮、张领、

张秋冬、王盼盼、王欢、汪源典、李卫华、潘虹宇、焦宇洋、师永霞、夏飞雪、许一川、续常胜、张娅、

朱玉娟、张硕、米付生、张静、王晓飞、荣富强、陈新、陆旭、王振宇。

II

DB41/T1850—2019

引言

为改变地下水监测在水资源评价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对滞后的局面,大幅度提高地下水监

测与信息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2015年水利部、国土资源部

联合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2016年河南省地下水监测工程开始实施。未来几年,我省将以国家地下

水监测工程建设和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为契机,带动地方地下水监测网的建设,构建国家、

省、地市三级地下水监测网络。为提高河南省地下水监测工程质量,规范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与验收工作,

特制定本标准。

III

DB41/T1850—2019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与验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与验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选址与设计、地质勘探孔施工、水文

测井、监测井施工、站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检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地下水监测站的建设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89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83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50027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296管井技术规范

GB/T51040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规范

CJJ/T13供水水文地质钻探与管井施工操作规程

DZ/T0064地下水质检验方法

DZ/T0148水文水井钻探规程

DZ/T0181水文测井工作规范

DZ/T0270地下水监测井建设规范

DZ/T0288区域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规范

DZ/T0308区域地下水质监测网设计规范

HJ/T16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SL61水文自动测报系统技术规范

SL360地下水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51040、DZ/T0270、SL36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

重复列出了GB/T51040、DZ/T0270、SL360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

地下水监测站

为获取地下水水位、开采量、泉流量、水质、水温等数据而设置的监测设施,包括:监测井、井口

装置、站房、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点水准标石以及自动监测系统。

3.2

地下水监测井

1

DB41/T1850—2019

为获取地下水水位、开采量、水质、水温等监测数据而设置的水井,根据监测对象分为水温监测井、

水质监测井、水位监测井、开采量监测井等。

3.3

水位监测井

以监测地下水水位为主要目的的地下水监测井。

3.4

水质监测井

以监测地下水质量和污染状况为主要目的的地下水监测井。

3.5

水温监测井

以监测地下水水温为主要目的的地下水监测井。

3.6

监测目的层

指选定监测的一个特定含水层或含水层组或段。

3.7

单层监测井

在一个钻孔中设施一个管井,对一个含水层或含水段进行监测。

3.8

多层监测井

通过对各含水层的分层止水和安装特定设备,可在一个井中对多个含水层或含水段的地下水进行分

层监测。

3.9

监测井结构

监测井孔身结构和井管结构的总称。

3.10

水文测井

在钻孔中研究地下水特点的各种物探方法。

3.11

成井工艺

钻孔、采集岩土样、排管、换浆、清孔、安装井管、填充砾料、止水和固井以及洗井、抽水试验、

采集水样等工序的总称。

3.12

抽水试验

在水文钻孔或水井中进行抽水,取得含水层各种水文地质参数和各种水力联系等资料并检验止水和

洗井效果的工序。

3.13

监测井井口保护装置

在监测井井口安装的保护设施或装置。

3.14

主控项目

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与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和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项目。

3.15

一般项目

2

DB41/T1850—2019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4总则

4.1地下水监测站建设与验收的内容包括:选址与设计、地质勘探孔施工、水文测井、监测井施工、

抽水试验与水样采集、监测装置安装、站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4.2地下水监测站类别应根据监测井性质分类确定(泉流量监测站除外),监测井分类如下:

a)根据所监测地下水含水层的介质类型分为松散层地下水监测井、基岩裂隙水监测井、岩溶水监

测井;

b)根据监测动态要素分为地下水水位监测井、水质监测井和水位水质水温监测井;

c)根据监测方式分为人工监测和自动监测。

4.3地下水监测站建设应遵循先设计后实施的原则。

4.4地下水监测站设计应执行审核、批准制度。监测站的设计一经批准,应严格遵照执行。因特殊情

况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应经原设计审批机构批准。

4.5地下水监测站设计应明确监测地下水类型、监测层位和监测要素。水文地质与成井资料应齐全,

监测井坐标、高程准确,保护设施坚固,适宜水样采集、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与运行维护。

4.6地下水监测站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进入地下水监测信息管理系统中。监测站基本情况表可参照附

录A中表A.1填写。

4.7监测井根据监测含水层数量分为单层监测井和多层监测井。根据性质分为专用地下水监测井和非

专用地下水监测井。

4.8对于多层含水层地下水系统宜按含水层组实施分层监测。根据条件可采用分层监测井组或一孔多

层监测技术。

4.9地质勘探孔施工宜全孔取芯,取芯困难的地层可采用捞取岩屑样代替,但需要水文测井辅助,以

准确鉴别、划分地层。

4.10岩土分类描述按GB50027执行。

4.11地下水监测站验收分为单井验收、野外验收、档案验收和合同验收。验收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

格和不合格三级。验收按下列规定执行:

a)单井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和建设等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参加,对单个监测站的地质

勘探孔施工、监测井成井、功能性试验、站房及附属设施建设和原始资料等进行验收,验收比

例为100%;

b)野外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验收专家参加,对一个标

段或多个标段的监测站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为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30%;

c)档案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原始资料、

过程控制资料、影像资料和竣工资料等进行验收;

d)合同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验收专家参加,对

合同完成情况和竣工资料等进行验收。

5选址与设计

5.1站址确定

5.1.1地下水监测站选址应符合国家、省、市等各级政府的相关规划。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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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地下水监测站选址应在充分收集区域的气象水文、地形地貌、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有关资料

和野外踏勘的基础上进行比选,科学论证,选择能够代表区域地下水特性的场地。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时,

结合地面调查和物探方法确定站址。

5.1.3地下水监测站选址要根据地形地貌、周边环境、道路交通、通讯、施工要求等条件,选取方便

实施监测和运行维护的建设场地。

5.1.4地下水监测站选址应考虑区域内已建和在建的监测站、监测泉点和其他监测点综合确定,合理

布置,避免重复建设。

5.1.5地下水监测站选址应广泛征求建设单位、项目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后确定。

5.2地下水监测站密度

5.2.1地下水监测站布置原则如下:

a)地下水监测站密度的设计应在地下水调查及水文地质评价分区的基础上进行;

b)密度应能控制不同的水文地质单元和区域主要含水层,并能够反映所在区域地下水的环境质量

状况和地下水的空间变化,并兼顾供水水源地;

c)布设密度的原则为地下水开采强度大的地区密度大,一般地区密度小;城区密度大,农村密度

小;地下水污染严重地区密度大,非污染区密度小;

d)监测点应有代表性,兼顾实际采样的可行性、方便性,宜选取经常使用的民井、生产井附近场

地以及泉水布设监测点;

e)多层含水层区应根据区域水文地质条件及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分层监测;

f)作为区域主要开采含水层监测点数量不低于总监测点数量的50%,区域主要开采含水层以下的

监测点数量不高于总数量的10%;

g)对于区域洪涝灾害具有重要影响的岩溶流域宜布设监测点,岩溶裂隙水监测点布设应考虑地下

水开发利用状况、裂隙水的类型及运动特征。

5.2.2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平原区、盆地)监测密度参照以下推荐值:

a)省级地下水监测站按照4.0点/1000km2~5.0点/1000km2布设;

b)地市级地下水监测站按照5.0点/1000km2~6.0点/1000km2布设;

5.2.3岩溶水监测点仅在有供水意义的地区布设,密度参照以下推荐值:

a)地下水供水占40%以上的区域,宜按照2.5点/1000km2~3.6点/1000km2布设监测点;

b)有泉点出露的区域,优先在泉点布设监测站,密度参照5.2.3a)。

5.2.4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监测点仅在有供水意义的地区布设,密度参照以下推荐值:

a)地下水供水占40%以上、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区域,基岩裂隙水监测点密度宜按照1.0点

/1000km2~1.5点/1000km2布设;

b)地下水供水占40%以上、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基岩裂隙水监测点密度宜按照1.5点/1000km2~

2.0点/1000km2布设;

c)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区域监测点可适当加密。

5.3监测频率

5.3.1监测频率的设置原则如下:

a)监测频率应在地下水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设定;

b)监测频率可以根据地下水变化情况调整,监测结果应能够反应出地下水的变化趋势;

c)安装自动化监测设备的监测井可根据需要设定监测频率;

d)区域发生可能影响到地下水变化的事件时,应及时调整监测频率。

5.3.2水位监测频率参照以下要求: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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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监测频率如下:

1)人工监测水位、水温宜每月6次;

2)自动化监测水位、水温宜每4小时1次。

b)岩溶水监测频率如下:

1)人工监测水位、水温宜每月3次;

2)自动化监测水位、水温宜每6小时1次。

c)基岩裂隙水监测频率如下:

1)对于丘陵和山区供水的水源区人工监测宜每月1次;

2)在重点开采区人工监测宜每月3次;

3)自动化监测宜每6小时1次。

5.3.3水温监测频率参照水位监测频率执行。

5.3.4水质监测频率宜每年2次。

5.4地下水监测站设计

5.4.1基本要求

5.4.1.1地下水监测站设计应在详细调查监测区背景的基础上进行。背景调查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地

下水开发利用现状和已有监测网调查、地下水监测点(水井和泉点)的实地调查等。

5.4.1.2地下水监测站设计应以监测对象和场地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等要素为依据对地质勘探孔、监

测井、井口保护设施、监测仪器以及辅助配套设施进行全面设计,内容应齐全、具体、科学、适用。

5.4.1.3地下水监测站设计的重点是监测井设计,为保证目的含水层的监测效果,井深可以根据钻探

取芯揭露的地质情况进行调整或变更。

5.4.1.4地下水监测站监测装置设计应根据场地交通、通讯、供电、环境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设

计。

5.4.1.5新建场地或地质条件复杂场地,监测井施工前应进行地质勘探孔施工,查明地质结构、含水

层分布等水文地质条件,以优化监测井结构设计。

5.4.1.6新建、改建的国家级、省级地下水水位监测站和地市级重点地下水水位监测站的监测井应进

行抽水试验及水质采样。

5.4.1.7国家级基本水位监测站和省级行政区重点水位基本监测站宜建设站房。普通水位基本监测站

和水温基本监测站根据需要可建设站房。

5.4.2地质勘探孔设计

5.4.2.1地质勘探孔设计按以下要求:

a)地质勘探孔深度满足地下水监测井的设计要求;

b)地质勘探孔应全孔取芯钻探(有准确地质资料时可以分段取芯),取芯率满足DZ/T0148相关

要求;

c)岩芯摆放、运输和保存符合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典型地层岩芯按照要求制作缩减样。

5.4.2.2每回次取芯完成后按照顺序摆放岩芯,填写岩芯标签,并及时进行地质编录工作。

5.4.2.3监测井尽可能在取芯勘探孔原位扩孔或重新钻探施工,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不同点位实施时,

两个位置要属于同一水文地质单元,且地层情况一致。

5.4.2.4地质条件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地质勘探孔与地下水监测井宜逐井勘探设计。

5.2.4.5钻探取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国家级监测站的区域代表性监测井应进行全井取芯;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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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省级监测站的区域代表性监测井宜进行全井取芯;

c)市、县级监测站的区域代表性监测井可进行全井取芯;

d)具有井位详细地质资料时,地质勘探孔取芯标准可以降低。

5.4.3水文测井设计

5.4.3.1监测井(组)均应进行水文测井工作。

5.4.3.2水文测井应进行视电阻率测井、自然电位测井,宜进行井径测量、井斜测量,地热监测井应

增加温度测井。

5.4.3.3地质条件复杂、环境条件特殊的地区,根据需要可增加其他水文测井方法。

5.4.3.4监测井(勘探孔)钻孔应满足水文测井要求。

5.4.4监测井设计

5.4.4.1监测井设计原则如下:

a)监测井应坚持一井(组)一设计的原则;

b)监测井结构应为完整井;

c)监测井结构设计,应在下列条件的基础上进行:

1)确定了地下水监测井的类别和监测项目;

2)探明了地下水监测目标含水层(组)的厚度、岩性特征、埋藏条件和地下水水质的腐蚀性

能;

3)掌握了地下水监测井监测目标含水层(组)的多年最低地下水位。

5.4.4.2监测井设计满足以下规定:

a)监测井设计深度宜揭穿目标含水层(组),底部应封底;

b)监测井的井管外径设计应不小于159mm,且满足洗井、维护、监测仪器工作要求;

c)监测井监测目标含水层(组)厚度不大于30m时,应凿穿整个含水层(组);大于30m时,

应凿至多年最低水位以下12m。

5.4.4.3监测井孔径、管材、下管要求按SL360执行。

5.4.4.4填砾技术要求如下:

a)砾料应选用磨圆度好的砂砾,以选用石英砾料为宜,砾料应用清水或蒸汽清洗;

b)砾料粒径应根据含水介质粒度确定,按GB50296的相关要求执行;

c)投砾过程应连续记录填砾量和测量砾料面的位置,达到设计位置时终止填砾;

d)填砾高度宜高于滤水管顶端5m。

5.4.4.5止水技术要求如下:

a)监测井应进行永久性止水,止水材料宜选用优质粘土球或水泥等;

b)止水的隔水层(段)单层厚度不宜小于5m,充填粘土球垂向厚度宜高于止水层位顶板2m~3m;

c)基岩监测井应采用水泥固井,对上部第四系松散含水层止水;

d)可采用管内外水位差法和压力法检验止水效果;

e)对一孔多井的井组,应通过抽水试验,根据相邻含水层水位、水质的差异进一步检验止水效果。

5.4.4.6洗井技术要求如下:

a)应根据井孔结构与井管材料、含水层类型综合确定洗井方法;

b)采用冲击钻进成井工艺,护壁泥皮不易清除时应采用空压机洗井方法;

c)在同一井中,宜采用多种方法联合洗井,按GB50296的相关要求执行;

d)洗井结束后应对洗井效果进行检验。

5.4.4.7封孔与固井技术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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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监测井顶部应用粘土或水泥封孔;

b)在砾料(止水)顶面上宜投入粘土球至地面以下2m,然后用水泥、石子等材料封孔、固井至

地面,与井台相衔接;

c)固井材料应分层夯实,确保井口稳固。

5.4.4.8抽水试验技术要求如下:

a)监测井抽水试验应在洗井质量达到要求后进行;

b)井深70m内的监测井应开展1个落程的定流量抽水试验,抽水稳定时间达到24h以上,并进

行水位恢复观测。井深大于70m的监测井宜开展3个落程的定流量抽水试验,抽水稳定时间

分别为8h、8h、16h;

c)抽水试验结束后,应编制抽水试验综合成果图表,包括:流量、水位(包括恢复水位)历时曲

线、稳定水位和流量关系曲线、水质分析成果、水文地质参数计算成果、钻孔成果综合柱状图

等;

d)一孔多井监测井(组)抽水试验时应对其他层位同时进行水位观测;

e)试验结束后应测量井深,达不到要求应进行排渣处理。

5.4.4.9水样采集技术要求如下:

a)在抽水试验结束时采集水质分析样;

b)水样采集与保存按DZ/T0064.2的相关要求执行;

c)需采集有机质分析水样的监测井,其抽水试验应采用专用水泵抽水取样;

d)根据需要可增加其他同位素样品、有机污染物和特殊组分的水样采集。

5.4.5站房及附属设施设计

5.4.5.1站房设计要求如下:

a)站房选址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划要求,适宜进行建筑施工;

b)站房场地地基稳定,必要时采取地基处理措施;

c)站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4m2,站房内净高不应低于2m,并满足监测设施工作要求;

d)站房宜采用砖石混凝土结构,并设置门窗,配置照明设备。

5.4.5.2附属设施设计要求如下:

a)监测井附属设施应根据监测功能和运行需要配置,满足监测仪器运行和保护要求;

b)监测井附属设施应配置齐全,包含基座与井台,井口保护装置、标识牌、水准点。有特殊要求

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设施;

c)附属设施设计应明确所包含项目,并逐项说明附属设施的结构、规格、材料等级、质量标准及

文字标识;

d)监测井附属设施设计应与监测井设计同步进行。

5.4.6监测系统设计要求如下:

a)监测系统性能基本要求如下:

1)所有监测站宜采用自动监测,采用自动监测的监测站,应作为自动监测系统设计的对象;

2)自动监测系统应包括自动监测与采集子系统、自动储存子系统及自动传输与接收子系统;

3)自动监测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SL61的相关要求;

4)自动监测系统选用的设备应经过国家授权质检或其他机构的产品型式试验检测。

b)自动监测系统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传感器、遥测终端机、固态存储器;

2)自动监测与采集、传输等设备;

3)电源、电缆、避雷装置等辅助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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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地质勘探孔施工

6.1施工准备

6.1.1施工组织内容如下:

a)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明确施工相关责任人,应设置机长、钻探技术负责、水文地质技术负责、

记录员和安全员;

b)建立质量和安全保障体系;

c)每个作业班组设置作业岗位人员,各负其责,分工协作;

d)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岗位责任制;

2)技术交底制度;

3)安全操作规程;

4)机具维护维修制度;

5)班前班后会交接制度。

6.1.2场地准备工作如下:

a)详细踏勘场地,查明满足施工的各项环境条件,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b)做好场地平整、施工道路整修、接通水电、开孔护口、安全维护、安全警示;

c)做好塔基修建、设备安装调试、转盘水平及主动钻杆垂直效验等工作;

d)准备好钻探班报表、野外编录表、岩芯箱、岩芯标签等。

6.1.3采取有效环境保护措施,控制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

6.2钻进施工

6.2.1钻进施工基本要求如下:

a)孔位控制:监测井宜原位施工地质勘探取芯孔,地质复杂地段应原位施工地质勘探取芯;

b)进尺控制:为提高岩芯采取率,严格控制回次进尺,岩芯管长度不宜超过4m,严禁超管钻进;

软、流塑地层宜采用钢丝钻头、阀门式钻头钻进,提高岩芯采取率;

c)泥浆维护:按照相关规程加强对泥浆的维护管理,泥浆参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在供水水源地

及其他敏感地段施工时宜采用套管护壁钻进减少井液漏失;

d)按照钻探顺序和回次摆放岩心;

e)钻探施工中按要求填写班报表、野外编录表、钻探日志等。

6.2.2原始资料记录要求如下:

a)做好钻孔各项原始资料的记录与整理工作,钻探班报表可参照附录A中表A.2填写,当天及时

记录并完成整理;

b)各项原始资料由专人负责,提交的班报资料应真实、准确、工整,严禁篡改钻孔原始资料及数

据;

c)岩芯标签分为回次标签和分层标签,应准确反映地层垂向变化和地质分层情况;

d)发生钻探事故时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准确填写事故处理记录,作为原始资料存档,注明事故发

生原因、处理过程、处理措施和实际效果,由相关人员和负责人签字;

e)终孔验收后,应及时将各种原始资料立卷存档。

6.2.3岩芯(屑)采取要求如下:

a)采用回转正循环钻进法取芯时符合下列要求:

1)黏性土和完整基岩平均采取率应大于70%,单层采取率不少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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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砂性土、疏松砂砾岩、强风化基岩、破碎带平均采取率应大于40%,单层不少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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