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980-2026 船舶噪声级规定

GB 5980-2026 Regulation on noise levels on board ship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即将实施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5980-2026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即将实施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6-08-27
实施日期
2027-09-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海洋船舶船上噪声级限值。
本文件适用于内河的干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客船、推(拖)船、滚装船、高速船、特定航线江海直达船舶和耙吸式及绞吸式挖泥船,以及1600总吨及以上海洋船舶的噪声级的限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内河的耙吸式及绞吸式挖泥船的作业工况,以及海洋的动力支承船、高速船、渔船、铺管驳船、起重驳、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非商用游艇、军舰和军用运输船、非机械推进船、打桩船和挖泥船的噪声级的限定。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10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17.140.20;47.020

CCSZ6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980—2026

代替GB5980—2009

船舶噪声级规定

Regulationonnoiselevelsonboardships

2026⁃08⁃27发布2027⁃09⁃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GB5980—2026

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内河船舶分类和舱室噪声级最大限值·············································································1

5海洋船舶舱室噪声级最大限值······················································································2

6测量方法·················································································································3

7防护措施·················································································································3

参考文献·····················································································································4

GB5980—2026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5980—2009《内河船舶噪声级规定》,与GB5980—2009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

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09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内河船舶第Ⅲ类船舶最小船长(见表1);

——删除了报务室噪声级最大限值(见2009年版的表2);

——更改了医务室噪声级最大限值(见表2,2009年版的表2);

——增加了海洋船舶舱室噪声级最大限值(见第5章);

——更改了防护措施(见第7章,2009年版的第5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于1986年首次发布,2000年第一次修订,2009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GB5980—2026

船舶噪声级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内河、海洋船舶船上噪声级限值。

本文件适用于内河的干货船、液货船、集装箱船、客船、推(拖)船、滚装船、高速船、特定航线江海直

达船舶和耙吸式及绞吸式挖泥船,以及1600总吨及以上海洋船舶的噪声级的限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内河的耙吸式及绞吸式挖泥船的作业工况,以及海洋的动力支承船、高速船、渔

船、铺管驳船、起重驳、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非商用游艇、军舰和军用运输船、非机械推进船、打桩船和

挖泥船的噪声级的限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4595船上噪声测量

GB23466听力防护装备的选择、使用和维护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内河船舶分类和舱室噪声级最大限值

4.1根据船长和连续航行时间,内河船舶按表1划分为三类。

表1内河船舶分类

船长(垂线间长)L连续航行时间T

类别

mh

Ⅰ类L≥70T≥24

L≥7012≤T<24

Ⅱ类

30≤L<70T≥12

5≤L<30—

Ⅲ类

—T<12

注1:表中不包括内河高速船。

注2:法规对相关航行区域船舶上噪声级限值另有规定除外。

4.2内河船舶舱室噪声以A计权声压级为评价依据。各类船舶不同舱室噪声级的最大限值按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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