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159-2011 木薯杆(渣)栽培食用菌技术规程

DB35/T 1159-2011 DB35/T 1159-2011 Cultivation of edible fungi using cassava straw (residue) technical regulations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159-2011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7-01
实施日期
2011-10-01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农业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要求、原料要求、栽培工艺、栽培管理、米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木薯秆(渣)栽培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毛木耳、黑木耳、平菇等食用菌的人工栽培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大田县天蕈食用菌研究所、三明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刘传森、苏启苞、王建宝、刘叶高、苏再德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180

L73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159—2011

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技术规程

2011-07-01发布2011-10-0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5/T1159—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田县天蕈食用菌研究所、三明市食用菌技术推广站、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传森、苏启苞、王建宝、刘叶高、苏再德。

I

DB35/T1159—2011

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薯秆(渣)栽培食用菌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要求、原料要求、栽培工艺、栽培管

理、采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木薯秆(渣)栽培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毛木耳、黑木耳、平菇等食用菌的人工栽

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NY/T528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5099无公害食品食用菌栽培基质安全技术要求

NY5358无公害食品食用菌产地环境条件

DB35/T552-2004无公害食用菌栽培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木薯秆屑

木薯(Manihotutilissima)收获块根后的茎秆部分为木薯秆,木薯秆经粉碎后的颗粒状粉屑称木

薯秆屑。

3.2

木薯渣

木薯块根经手工或机械磨碎取粉后的剩余残渣。

4环境条件要求

4.1产地要求

1

DB35/T1159—2011

栽培场地周围应无工矿企业污染源、无生活垃圾和有害废弃物填埋场,环境安全卫生、交通、水电

便利,能够方便作业。产地应符合NY5358规定要求。

4.2培养室要求

培菌室环境卫生,具备干燥、防潮、避光、通风、保温、防虫、防鼠等条件。

4.3出菇房要求

出菇房环境卫生,具备保温、保湿、通风,遮阳、防雨、防虫、防鼠等条件。

5原料要求

5.1木薯秆屑、木薯渣要求

要求新鲜、无虫、无霉、无异味。

5.2其它原辅材料

其它原料应符合NY5099规定的要求。

6栽培工艺

6.1栽培配方

金针菇、杏鲍菇、真姬菇、毛木耳、黑木耳、平菇栽培配方参见附录A。

6.2菌种选择

6.2.1应使用具有菌种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供应的菌种。

6.2.2应选择优良菌株。菌种要菌龄适中,菌丝健壮有力,无杂菌、虫源污染。

6.2.3母种、原种、栽培种选择常规配方、常规方法制作,应符合NY/T528规定的要求。

6.3培养基制作

6.3.1木薯秆、木薯渣粉碎

6.3.1.1木薯秆粉碎

木薯收获后,除去带土部分,自然条件下连秆带叶晒至半成干或全干,然后进行粉碎。粉碎颗粒粗

细3mm~5mm。木薯秆屑七成干可用于生产。未干的木薯秆屑需晒干、防霉变,包装、贮藏备用。

6.3.1.2木薯渣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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