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4/T 702-2011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64/T 702-2011 DB64/T 702-2011 Rural animal husbandry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4/T 702-2011
标准类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9-05
实施日期
2011-09-05
发布单位/组织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030.01

Z77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64/T702—2011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sforanimalenvironmentalpollutioncontrolinruralaera

2011-09-05发布2011-09-05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64/T702—2011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

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宁夏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宏坤、罗良国、张庆忠、夏训峰、刘锦霞、王德全、张生海。

I

DB64/T702—2011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总体要求、废弃物处理的场址及布局要求、粪污处理模式与

工艺选择以及排放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畜禽养殖场(小区、户)(存栏≥10头奶牛单位)污染治理工艺选择和处理设施建

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5246-2010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CJJ/T54-1993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

NY525有机肥料

NY/T682-2003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

NY/T1220.1-2006沼气工程技术规范第1部分:工艺设计

NY/T1222-2006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

HJ2005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64/T699-201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

好氧生物流化床(内循环)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国家环保部,征求意见稿,2011年6月)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厌氧发酵Anaerobicdigestion

有机物质(如人、畜、家禽粪便、秸秆、杂草等)在一定的水分、温度和厌氧条件下,通过各类微

生物的分解代谢,最终生成甲烷和二氧化碳等可燃性混合气体(沼气)的过程。本标准中特指畜禽养殖

高浓度污水中的有机物在厌氧条件下被分解成甲烷和二氧化碳等气体的过程。

3.2

静态垛堆肥staticwindrowscomposting

1

DB64/T702—2011

在好氧条件下,将混合好的畜禽粪便等固体废弃物堆成垛状,物料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堆肥发酵过

程,需要定期翻动堆体达到供氧目的。

3.3

强制通风静态垛堆肥air-forcedstaticwindrowscomposting

与静态垛堆肥类似,但通过强制通风方式给堆体供氧。

3.4

机械搅拌堆肥mechanizedcomposting

堆肥过程中的物料移动、通风等环节均由机械搅拌完成的堆肥工艺。

3.5

发酵床fermentationbedding

利用微生物发酵控制技术,将微生物与木屑、谷壳或秸秆等按一定比例混合,进行高温发酵后平铺

在圈舍内的有机物垫层。

4总体要求

4.1畜禽废弃物处理应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循环利用的原则,实现畜禽废弃物的减量化、

无害化和资源化。

4.2畜禽养殖业应与种植业结合,科学合理地将畜禽粪污就地消纳,既不污染环境,又实现废弃物资

源化。

4.3畜禽养殖场(小区)应建造配套的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或建立有效的畜禽粪便处理(置)机制,农

村散养密集区应建立集中处理设施或工程。

4.4畜禽养殖粪污经过处理达到无害化标准后方可在农田施用,养殖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达到国

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后方能排放。

4.5发生重大疫情时,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的畜禽粪污必须按照国家兽医防疫有关规定处置。

5处理场区选择及场区布局

5.1新建、扩建和改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配置畜禽废弃物贮存与处理设施。已建的畜禽养殖场

(小区)和散养密集区应由当地县(区)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责令畜禽养殖业主建

设废弃物处理设施。

5.2在下列区域内不得建设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

——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

——城市和城镇居民区,包括文教科研、医疗、商业和工业等人口集中地区;

——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

——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它区域。

2

DB64/T702—2011

5.3在禁建区域附近建设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应设在5.1规定的禁建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

侧下风向处,场界与禁建区域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00m。

5.4畜禽废弃物处理设施应距离地表水体500m以上。

5.5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按照NY/T682-2003的规定执行,应设在养殖场(小区)的隔

离区,与主要生产设施保持一定的安全防疫距离;畜禽粪便处理设施与畜禽养殖区域的最小距离不得小

于2000m。

5.6畜禽粪便处理区域内应采取地面硬化、防渗漏、防扬散、防径流和雨污分离等措施。

6粪污处理模式与技术工艺

6.1粪便处理模式与工艺

农村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技术模式应按表1或表2选取。

表1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技术模式表(按地区)

模式农户散养散养密集区养殖场(小区)

区域

发酵床粪便污水粪便污水粪便污水

沿黄灌溉集中厌氧+强制通风集中厌氧+机械搅拌堆高效厌氧+

适用静态垛

农业区好氧静态垛好氧肥好氧

中部干旱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