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816-2011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DB11/T 816-2011 Technology Transfer Service Specification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816-2011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8-09
实施日期
2011-12-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0

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816—2011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technologytransfer

2011-08-09发布2011-12-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816—201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总则................................................................................4

4技术交易服务........................................................................7

5技术评估服务........................................................................9

6技术集成与技术经营服务.............................................................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技术转移服务流程框架图..........................................16

附录B(资料性附录)技术信息登记表..................................................17

附录C(资料性附录)技术需求信息登记表..............................................19

附录D(资料性附录)技术评估服务流程框架图..........................................20

附录E(资料性附录)技术评估登记表..................................................21

参考文献.............................................................................22

I

DB11/T816—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北京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金香、赵绮秋、陈深井、杜赟、张晓凌、王波、陈锴、刘军、李明亮、丛巍、

赵升祥、高雯、宋研、夏晨曦。

II

DB11/T816—2011

技术转移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技术转移服务的总则,技术交易服务、技术评估服务、技术集成与技术经营服务的服

务原则、服务要求和服务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提供的技术交易服务、技术评估服务、技术集成与技术经营服务,

其它技术转移服务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2.1

技术转移technologytransfer

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的过程。

2.2

技术转移服务technologytransferservices

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提供的各类服务,内容包括技术交易服务、技术评估服务、技术集成与技术

经营服务等。

2.3

技术转移服务机构technologytransferserviceorganization

从事各类技术转移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2.4

技术转移服务委托人technologytransferserviceclient

委托服务机构办理技术转移事务的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委托人。

2.5

技术转移服务人员technologytransferservicepersonnel

为委托人提供技术转移服务的专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服务人员。

2.6

技术成果technologyachievements

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

1

DB11/T816—2011

正在申请专利的技术、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2.7

技术秘密know-how

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2.8

技术交易technologytransaction

技术供需各方对技术成果和知识性服务进行交易的行为,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

术服务等。

2.9

技术开发technologydevelopment

开发方针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进行研究开发的行为。

2.10

技术转让technologyassignment

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包括其他有权对外转让技术的人,将特定技术成果的相关权利转让他人或

许可他人实施使用,由受让方按约定支付费用的行为。

2.11

技术咨询technicalconsultation

服务方就特定技术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等的行为。

2.12

技术服务technicalservices

服务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行为。

2.13

技术交易服务technologytransactionservices

为技术交易提供场所、信息、咨询、培训、中介居间、行纪、代理等服务。

2.14

技术评估technologyassessment

根据委托人的明确目的,遵循一定的原则、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可行的方法,对技术成果的技

术水平和技术价值等进行综合评估,作出相应结论的服务。

2.15

2

DB11/T816—2011

技术持有人technologyholder

拥有某项技术处分权的组织或个人。

2.16

技术集成technologyintegration

组织各方面专家、研发团队和相关机构,通过必要的资金、装备条件与技术支持,对有产业化前景

的技术成果,进行二次开发、整合、配套、中间试验、工程化设计等服务。

2.17

中间试验pilottest

对试验室或小试阶段的技术成果进行中间放大试验,即根据试验室研究的新产品制备方法,采用尽

可能与常规生产近似的设备和工艺进行的小批量生产试验,简称中试。

2.18

技术经营managementoftechnology

从技术的研究开发到应用的过程中,策划和管理技术的研究开发、采购、人力资源、生产、营销等

活动的服务,例如技术并购、技术入股等技术资本化运营和技术许可。

2.19

技术并购technology-motivatedacquisition

通过企业并购获取所需技术的活动。

2.20

技术入股technologyappraisedascapitalstock

拥有技术的一方将其技术折成股份,与其它方开展合作生产或合资经营的技术交易方式。

2.21

技术许可technologylicense

双方通过签订许可协议,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期间和范围内使用许可方的专利或技术秘密等

从事生产和销售,由被许可方支付许可费用的行为。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交叉许可、

可转让许可等类型。

2.22

技术联盟technologyalliance

由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围绕技术的开发与运用,为实现某一技术创新战略目标而建立的一种

长期、持续、互惠互利的合作伙伴关系。

3

DB11/T816—2011

2.23

技术路线图technologyroadmap

通过时间序列,系统描述技术创新过程中技术、产品和市场的互动关系,识别技术创新的方向和态

势,明确影响未来主导产品(产业)的关键技术及其发展路径。

3总则

3.1服务原则

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a)诚实信用原则:服务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客观、真实的信息,全面履行承诺;

b)中立性原则:服务机构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服务过程中涉及的任何一方;

c)透明度原则:服务机构应全面地告知委托人该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收费方法等基本情况,应

及时、准确地告知服务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d)保密原则:服务机构对于委托人的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维护委托人的知识产权

及相应权益。

3.2服务机构

3.2.1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成立,承担责任和义务。

3.2.2应有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其他各类人员。

3.2.3应根据业务需要,建立专、兼职专家队伍和信息储备。

3.2.4应具有固定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3.2.5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主要包括岗位责任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与监督制度、保密制

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3.3服务人员

3.3.1应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操守,客观公正,诚实守信。

3.3.2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或同等学力文化程度。

3.3.3应具有与所从事的技术转移服务相关的知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其专业技能应包括:

a)信息获取;

b)鉴别与评估;

c)调研与预测;

d)组织与洽谈;

e)计划与实施;

f)宣传与传播;

g)协调与应变;

h)学习与研究。

3.3.4应具有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DB11/T816—2011

3.3.5应有服务意识,注重职业形象。

3.3.6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6学时的相关业务培训。

3.4服务一般要求

3.4.1服务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规范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活动。

3.4.2服务机构用于营销宣传的各类资料、信息应合法、真实、可信。

3.4.3服务机构应根据业务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严格审核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4.4服务机构对不能接受的委托,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退还其提供的材料。

3.4.5服务机构应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或协议,约定权利、义务,不做任何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承诺。

3.4.6服务机构应按合同要求开展服务,按合同约定收费;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

人协商变更、解除外,应保证合同履行;不应强制改变服务项目或强制收费。出现不能实施合同的部分

或全部条款的情况时,服务机构应与委托人及时协商,达成新的共识或新的合同。

3.4.7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服务机构可将部分服务内容转委托,且应和转委托的机构签订合同,明确

各自的分工与职责。

3.4.8服务机构应及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事件。

3.4.9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项目需要设置档案保存期限,可分为永久(二十年以上)、长期(五至二

十年)、短期(二至五年)等。

3.5服务一般流程

3.5.1流程概述

服务一般流程包括委托与受理、考察与评价、签订合同/协议、组织实施、服务总结、档案归档、

跟踪服务、服务改进等,流程框架图参见附录A。

3.5.2委托与受理

a)由委托人提出书面或口头委托意向;

b)了解委托事项内容、具体要求,并提示委托人出具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合法、真实、有效的技术

资料和证明材料;

c)向委托人说明可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限、收费方法、后续服务、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d)受理委托,进行相应记录。

3.5.3考察与评价

a)审核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

b)进行评价,判断是否接受委托。如果可以接受委托,做好签订合同/协议的准备工作;如果不

能接受委托,向委托人说明情况,退回相关材料,并备案、归档。

3.5.4签订合同/协议

与委托人沟通、协商,达成共识后,签订合同/协议。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合同法的分类选

择适合的合同类型。

5

DB11/T816—2011

服务合同/协议宜包括以下内容:

a)服务项目名称;

b)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c)服务的方式、期限和地点;

d)委托人的协作事项;

e)对委托人交给的技术资料、样品的保管;

f)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和泄密责任;

g)风险责任的承担;

h)服务产生的技术成果的归属;

i)服务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方法;

j)报酬、活动经费和支付方式;

k)违约责任;

l)争议的解决方式;

m)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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