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OS 004-2019 防爆容器通用技术要求

T/COS 004-2019 General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explosion-proof contain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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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OS 004-2019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2-10
实施日期
2020-01-01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兵工学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爆容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级和命名,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牌、使用说明书和包装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柱形和球形防爆容器; 主要技术内容:5.1外观5.1.1产品的外观应光滑,无裂纹、凹坑等缺陷;内外表面应做好防腐处理。5.1.2所有零部件应完好,装配可靠。5.1.3焊缝应饱满、均匀、连续,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应符合GB/T 985.1-2008的规定。5.2操作可靠性所有机械运动部件应灵活、可靠、无卡滞。5.3防护能力5.3.1非破碎型防爆容器防护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将相应质量的TNT炸药或其它爆炸装置放置在防爆容器内部的设计位置引爆后,a)容器整体应完好,不应产生穿透性裂纹或孔洞;b)安全位置应无破片;c)安全位置冲击波超压应小于等于20kPa。5.3.2可破碎型防爆容器防护能力应符合以下要求:将相应质量的TNT炸药或其它爆炸装置放置在防爆容器内部的设计位置引爆后,a)安全位置应无破片;b)安全位置冲击波超压应小于等于20kPa。6检验规则6.1出厂检验产品应进行100%出厂检验,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6.2型式检验6.2.1检验原则凡属下列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设计定型或生产定型时;b)老产品转厂生产时;c)正式生产后,如材料、结构、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d)主管部门或用户提出型式检验时。6.2.2检验要求型式检验采用抽检方式,应在国家质检部门授权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机构监督下进行。经防护能力检验合格,并取得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检验报告或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6.2.3组批与抽样6.2.3.1组批原则采用相同名称与状态的材料、相同的结构与制造工艺,制造的相同名称与代号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6.2.3.2抽样原则型式检验产品应是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根据检验需求,在每检验批次随机抽取用于防护能力检验的容器1台。6.2.4判定规则防护能力检验合格,判定该批次产品合格;否则,判定该批次产品不合格。7检验方法7.1出厂检验7.1.1外观检验采用目视方法检查容器外观,零部件及其装配情况。根据焊缝射线探伤的第三方报告判定容器的焊接质量。检验结果应满足5.1的要求。7.1.2操作可靠性检验3人分别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对操作可靠性进行判定。检验结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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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化工材料研究所、北京京金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
起草人:
董奇、胡榕希、张明、王俊岭、黄广炎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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