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1892-2011 小蚕共育规程

DB37/T 1892-2011 Small silkworm co-culture regulation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892-201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06-01
实施日期
2011-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80

B47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1892—2011

小蚕共育规程

2011-06-01发布2011-07-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1892-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泰安丝绸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岱岳分局、泰安市标准化研

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清忠、郭玉华、张光辉、王晓燕、侯俊香、王彦文、高春山、高兴甫、颜晶

晶。

I

DB37/T1892-2011

小蚕共育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蚕共育的基础条件、组织管理、饲育技术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的小蚕饲育技术管理。

2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2.1

小蚕

蚕儿一般有4眠5龄,通常把第1龄到3龄蚕称为小蚕。

2.2

小蚕共育

若干蚕户所需养蚕量的蚕种集中到一起,根据小蚕生理特点和生长发育的需要,采用统一的技术处

理和管理,饲育至3龄或4龄初再分至各户饲养的一种科学的养蚕经营形式。

2.3

补催青

蚕种由催青室领到小蚕饲养室后,继续按照催青标准进行保护,直到孵化,这项技术处理称为补催

青。

2.4

收蚁

刚孵化的蚕儿称为蚁蚕。将孵化出来的蚁蚕收放到蚕匾等养蚕用具中给桑或人工饲料饲养的操作叫

收蚁。

2.5

疏毛期

收蚁后24h左右,蚁蚕身上成簇的刚毛随着蚁体成长逐渐分散,蚕体变白,这一时期称为疏毛期。

2.6

饷食

1

DB37/T1892-2011

蚕儿眠起后第1次给桑或人工饲料称为饷食。

2.7

扩座

为适应蚕儿的生长发育,必须相应地扩大蚕座面积。扩大蚕座面积的操作称为扩座。

2.8

匀座

在原蚕座面积内调整蚕头稀密度,使蚕在蚕座内均匀分布,这项操作称为匀座。

2.9

除沙

蚕座上的残桑、蚕粪和糠草混合物称蚕沙,除去蚕沙的操作叫除沙。除沙分为起除、中除和眠除。

2.10

适熟叶

在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上符合蚕儿消化吸收和营养要求,这种适合于不同龄期、成熟度适宜的桑叶,

称适熟叶。

3共育的基础条件

3.1共育室的建立

凡桑园2hm2(30亩)以上的村,应建立小蚕专用共育室。不足2hm2的村,联村共育或请邻村代育,由

乡镇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安排。

3.2共育场地的选择

共育室应选择地势高燥、宽敞、水源充足、供电方便的地方,远离大蚕室和上蔟室100m以上,应与

果园、烟田、粪场、垃圾场、厂区(石灰窑厂、砖瓦厂、化工厂等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工厂)等污染源

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3共育室的附属设施配套

共育室除专用饲育室外,应配备专用贮桑室、调桑室、值班室、更衣室,各室布局合理。院内设晒

场,建造专用消毒池,远离饲育场所建立蚕沙坑。

3.4共育室主要建筑设计要求

3.4.1饲育室

面向南,南面设宽1.8m的走廊,室内设天花板(或塑料薄膜顶棚)、水泥地(或砖地)、对流窗、拔气

洞(地窗),暖气或地火龙暗火加温设施。100张蚕种需饲育室100m2~120m2。房屋单间设计长、宽分别为

6.5m、4.5m,双间设计长、宽分别为6.5m、9m,有效高度2.7m~3m。

2

DB37/T1892-2011

3.4.2贮桑室

半地下室结构,高2.5m,其中地上1m,地下1.5m,水泥墙、水泥地面,地面上加铺一层砖不注缝,

塑料薄膜顶棚,四壁应加挂塑料薄膜帐,南、北墙壁各开50cm×50cm的对流窗。100张蚕种需贮桑室面

积25m2(3龄起蚕给桑2次后分蚕),应不少于饲育室面积的1/4,并设立5m2的活叶贮桑池。

3.5共育室的蚕具及配套工具

3.5.1共育室的蚕具

张种备0.6m2~0.7m2蚕匾4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