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219-1995 槽式混合机

YY 0219-1995 Mixing tank

行业标准-医药 中文简体 被代替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YY 0219-1995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医药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5-12-22
实施日期
1996-10-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医药管理局
归口单位
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制药机械检测中心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宝鸡制药机械厂
起草人:
董春亮、周玉华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yy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0219一1995

槽式混合机

1995一12一22发布1996一10一01实施

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0219一1995

代替2BC92002-s6

槽式混合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槽式混合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槽式混合机(以下简称混合机),该产品主要用于制药工业中不同比例的千性或湿性

粉状物料的均匀混合。

弓I用标准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280-92不锈钢冷轧钢板

GB5226-85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0111-88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T13306-91标牌

GB/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YY0076-92金属制件的镀层分类技术条件

YY/T0216-1995制药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产品分类

型号

型号表示方法按YY/T0216的规定要求编制。

改进设计顺序号(A,B

主要参数:工作容积(L)

产品型式及特征代号:表示槽式

产品功能代号:表示混合机

标记示例:HC100

工作容积为100L的槽式混合机。

混合机的规格与基本参数见表10

国家医药管理局1995一12一22批准1996一10一01实施

YY0219一1995

表1

混合槽搅拌桨功率,kw

型号转速

工作容积,L最大倾角,(协倾角速度,rad/sr/min搅拌电机倒料电机

CH10010026

<3镇0.55

CH15015024

105<0.5

G3

CH200200::乓4毛0.75

技术要求

4.1制造零件所需的材料须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外购件、外加工件须有合格证,如无该证明时,制造厂

应对材料等进行检验,合格的方能采用。

4.2凡与物料接触的部分,均应采用GB/T3280中奥氏体不锈钢制造。

4.3搅拌桨不锈钢焊缝应修磨光滑,桨叶、桨杆的棱应倒圆。

4.4搅拌桨表面粗糙度R.值应不大于12.5lsm0

4.5搅拌桨与混合槽各部位的间隙见表2,转动时无碰擦现象。

表2mm

一一}搅拌桨与槽侧板轴向间隙

搅拌桨与混合槽内壁的径向间隙

桨轴部桨顶部

13<2<5

4.6混合槽侧板与不锈钢衬板贴合应紧密、平整、牢固,不锈钢侧板不得有划伤及凹凸现象。

4.7混合机所有操作件及混合槽紧固件均应电镀或发蓝。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有光亮N级的规

定,发蓝件应色泽一致。

4.8混合机铸件外表面漆层坚实、平滑、光亮,与非涂漆表面漆层分明,不得有流疤、气孔等。铸件内表

面应涂防锈漆。

q9混合机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GB5226中的有关规定。

气10减速器的密封处不应有渗漏油现象。

耳11传动系统运转灵活、轻便,无阻滞现象。

q12倒料装置动作平缓、可靠。

月13整机噪声应不大于75dB(A)0

﹃14混合槽两轴端密封装置良好,不得有漏料及污染物料的现象。

﹃15主电机运转电流不得超过电动机额定值。

马16主电机温升不得超过电动机额定值。

q17涡轮减速器的壳壁温升不大于350C,

d试验方法

d表面粗糙度

用样块比较法应符合第4.4条的规定。

电气安全性能

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GB5226中13.1-13.3的有关规定,应符合第4.9条的规定。

减速器密封性

YY0219一1995

连续空运转不少于1h,用目测和手摸检测密封性应符合第4.10条的规定。

5.4装配质量

连续空运转不少于1h,用手动检测装配质量应符合第4.11,4.12条的规定。

5.5噪声

机器在空运转时,用声级计距机器前、后、左、右lm处测量,取其平均值,应符合第4.13条的规定。

5.6密封性、温升、转速、功率

5.6.,作负荷试验,负荷试验应在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5.6.2负荷连续运转不少于2h0

5.6.3采用药用淀粉按混合槽工作容积加料,并加人1000(重量)的水进行。

5.6.4负荷中检测

a用目测检测应符合4.14条的规定。

b.用点温计分别检测三点,取其算术平均值,应符合4.16,4.17条的规定。

c.用转速表检测转速应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

d.用钳形表分别测量其每相电流,取其算术平均值,应符合4.15条的规定。

e用以下公式计算功率(P),

P=yJUIcOSO

式中:P—三相电功率,W;

U—线电压,V;

I—线电流,A;

笋—相电压与相电流之间的相位差,(0)0

6检验规则

61每台混合机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混合机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2.1出厂检验

6.2.1.1出厂检验应按表3中的条款要求逐台进行。

表3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

外观4.3,4.4,4.6.4.7,4.8

尺寸4.5

性能4.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

6.2.1.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则应退回进行整理,整理后再提交验收。如仍不合格,则判为

不合格品。

6.2.2型式试验

6.2.2.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试制定型或转厂生产时;

b.设计、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6.2-2.2型式试验项目应对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全面的质量考核和审查。

6.2-2.3型式试验样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10%,至少抽取三台,测一台,抽样方法按

GB10111进行。在检验中,如电气安全性能有一项不合格,即不合格,主要性能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复

3

YY0219一1995

测。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了标志、包装、运翰、贮存

了.1标志

7}1}1每台混合机按图样上规定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内容如

下:

a.产品名称、型号;

b.制造厂名称;

c.出厂编号、日期;

d主要技术参数;

e.本标准号。

7.1.2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志应清晰,符合GB191的规定,并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发货日期;

c.发、收货站名;

d.发、收货单位、地址;

e.毛重、外形尺寸。

了.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说明书;

c.装箱单。

了.3运输

运输按订货合同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应牢固地固定在运输工具上,严禁翻滚、碰撞。

了.4贮存

混合机装箱后,应贮存在无腐蚀性气体,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或有遮蔽的场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制药机械检测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宝鸡制药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春亮、周玉华。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专业标准ZBC92002-861CH型槽式混合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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