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 0219-1995 槽式混合机
YY 0219-1995 Mixing tank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95年12月
文前页预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宝鸡制药机械厂
- 起草人:
- 董春亮、周玉华
- 出版信息:
- 页数:8页 | 字数: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yy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
YY0219一1995
槽式混合机
1995一12一22发布1996一10一01实施
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0219一1995
代替2BC92002-s6
槽式混合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槽式混合机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槽式混合机(以下简称混合机),该产品主要用于制药工业中不同比例的千性或湿性
粉状物料的均匀混合。
弓I用标准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280-92不锈钢冷轧钢板
GB5226-85机床电气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0111-88利用随机数般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T13306-91标牌
GB/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YY0076-92金属制件的镀层分类技术条件
YY/T0216-1995制药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产品分类
型号
型号表示方法按YY/T0216的规定要求编制。
改进设计顺序号(A,B
主要参数:工作容积(L)
产品型式及特征代号:表示槽式
产品功能代号:表示混合机
标记示例:HC100
工作容积为100L的槽式混合机。
混合机的规格与基本参数见表10
国家医药管理局1995一12一22批准1996一10一01实施
YY0219一1995
表1
混合槽搅拌桨功率,kw
型号转速
工作容积,L最大倾角,(协倾角速度,rad/sr/min搅拌电机倒料电机
CH10010026
<3镇0.55
CH15015024
105<0.5
G3
CH200200::乓4毛0.75
技术要求
4.1制造零件所需的材料须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外购件、外加工件须有合格证,如无该证明时,制造厂
应对材料等进行检验,合格的方能采用。
4.2凡与物料接触的部分,均应采用GB/T3280中奥氏体不锈钢制造。
4.3搅拌桨不锈钢焊缝应修磨光滑,桨叶、桨杆的棱应倒圆。
4.4搅拌桨表面粗糙度R.值应不大于12.5lsm0
4.5搅拌桨与混合槽各部位的间隙见表2,转动时无碰擦现象。
表2mm
一一}搅拌桨与槽侧板轴向间隙
搅拌桨与混合槽内壁的径向间隙
桨轴部桨顶部
13<2<5
4.6混合槽侧板与不锈钢衬板贴合应紧密、平整、牢固,不锈钢侧板不得有划伤及凹凸现象。
4.7混合机所有操作件及混合槽紧固件均应电镀或发蓝。电镀件应符合YY0076中有光亮N级的规
定,发蓝件应色泽一致。
4.8混合机铸件外表面漆层坚实、平滑、光亮,与非涂漆表面漆层分明,不得有流疤、气孔等。铸件内表
面应涂防锈漆。
月
q9混合机的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GB5226中的有关规定。
月
气10减速器的密封处不应有渗漏油现象。
月
耳11传动系统运转灵活、轻便,无阻滞现象。
月
q12倒料装置动作平缓、可靠。
月
月13整机噪声应不大于75dB(A)0
月
﹃14混合槽两轴端密封装置良好,不得有漏料及污染物料的现象。
月
﹃15主电机运转电流不得超过电动机额定值。
月
马16主电机温升不得超过电动机额定值。
月
q17涡轮减速器的壳壁温升不大于350C,
‘
d试验方法
‘
d表面粗糙度
用样块比较法应符合第4.4条的规定。
电气安全性能
电气安全性能应符合GB5226中13.1-13.3的有关规定,应符合第4.9条的规定。
减速器密封性
YY0219一1995
连续空运转不少于1h,用目测和手摸检测密封性应符合第4.10条的规定。
5.4装配质量
连续空运转不少于1h,用手动检测装配质量应符合第4.11,4.12条的规定。
5.5噪声
机器在空运转时,用声级计距机器前、后、左、右lm处测量,取其平均值,应符合第4.13条的规定。
5.6密封性、温升、转速、功率
5.6.,作负荷试验,负荷试验应在空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
5.6.2负荷连续运转不少于2h0
5.6.3采用药用淀粉按混合槽工作容积加料,并加人1000(重量)的水进行。
5.6.4负荷中检测
a用目测检测应符合4.14条的规定。
b.用点温计分别检测三点,取其算术平均值,应符合4.16,4.17条的规定。
c.用转速表检测转速应符合表1的有关规定。
d.用钳形表分别测量其每相电流,取其算术平均值,应符合4.15条的规定。
e用以下公式计算功率(P),
P=yJUIcOSO
式中:P—三相电功率,W;
U—线电压,V;
I—线电流,A;
笋—相电压与相电流之间的相位差,(0)0
6检验规则
61每台混合机须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混合机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
6.2.1出厂检验
6.2.1.1出厂检验应按表3中的条款要求逐台进行。
表3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
外观4.3,4.4,4.6.4.7,4.8
尺寸4.5
性能4.9,4.10,4.11,4.12,4.13,4.14,4.15,4.16,4.17
6.2.1.2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品,则应退回进行整理,整理后再提交验收。如仍不合格,则判为
不合格品。
6.2.2型式试验
6.2.2.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试制定型或转厂生产时;
b.设计、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6.2-2.2型式试验项目应对本标准全部技术要求进行全面的质量考核和审查。
6.2-2.3型式试验样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10%,至少抽取三台,测一台,抽样方法按
GB10111进行。在检验中,如电气安全性能有一项不合格,即不合格,主要性能有一项不合格,应加倍复
3
YY0219一1995
测。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了标志、包装、运翰、贮存
了.1标志
7}1}1每台混合机按图样上规定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标牌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内容如
下:
a.产品名称、型号;
b.制造厂名称;
c.出厂编号、日期;
d主要技术参数;
e.本标准号。
7.1.2包装箱外壁的文字和标志应清晰,符合GB191的规定,并有下列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发货日期;
c.发、收货站名;
d.发、收货单位、地址;
e.毛重、外形尺寸。
了.2包装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说明书;
c.装箱单。
了.3运输
运输按订货合同规定,在运输过程中应牢固地固定在运输工具上,严禁翻滚、碰撞。
了.4贮存
混合机装箱后,应贮存在无腐蚀性气体,干燥、通风良好的室内或有遮蔽的场所。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医药管理局天津制药机械检测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宝鸡制药机械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春亮、周玉华。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专业标准ZBC92002-861CH型槽式混合机》作
废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JJF 1022-2014 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 2014-01-23
- GA 1131-2014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2014-01-27
- JJG 1095-2014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 2014-01-23
- JJF 1444-2014 直流比较仪式测温电桥校准规范 2014-01-23
- JJF 1445-2014 落锤式冲击试验机校准规范 2014-01-23
- GA 36-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2014-01-24
- JJG 776-2014 微波辐射与泄漏测量仪 2014-01-23
- JJF 1016-2014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2014-01-23
- JJF 1446-2014 阻抗管校准规范(传递函数法) 2014-01-23
- JJF 1443-2014 LTE数字移动通信综合测试仪校准规范 2014-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