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2526-2024 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

DB44/T 2526-2024 Guidelines for accounting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enterprises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T 2526-2024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6-07
实施日期
2024-09-07
发布单位/组织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 123)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其他单位可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中山市深中标准质量研究中心、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国知信息技术(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谭丽、王磊、王钾、刘雪、李军、朱玲、郝传鑫、吴培娟、王润西、王欢欢、李阳、欧慧敏、陈淑曲、叶俊文
出版信息:
页数:1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40

CCSA10

44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T2526—2024

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

Accountingguideforintellectualpropertyofenterprises

2024-06-07发布2024-09-07实施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T2526—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保障工作...........................................................................1

5核算目的及方法.....................................................................2

6核算影响因素.......................................................................4

7核算流程...........................................................................4

8核算报告...........................................................................7

9档案管理...........................................................................7

附录A(资料性)核算表格格式.........................................................8

附录B(资料性)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10

参考文献.............................................................................11

I

DB44/T252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GD/TC12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中山市深中标准质

量研究中心、深圳市深标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国知信息技术(深圳)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三环专利商标

代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谭丽、王磊、王钾、刘雪、李军、朱玲、郝传鑫、吴培娟、王润西、王欢欢、

李阳、欧慧敏、陈淑曲、叶俊文。

II

DB44/T2526—2024

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的保障工作、核算目的及方法、核算影响因素、核算流程、核

算报告等方面的建议。

本文件适用于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其他单位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1374知识产权文献与信息基本词汇

GB/T29490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137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

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地理标志;

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知识产权会计核算intellectualpropertyaccounting

组织运用确认、分析、计价和报告等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财务分析和反映,以服务于组织决策的

内部管理活动。

4保障工作

核算制度

企业宜按GB/T29490的要求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结合本文件的要求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

算制度及相关实施细则,开展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将核算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工作中。

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制度或相关实施细则宜明确核算对象、核算范围、核算目的、核算基准日、

价值类型和资产评估核算的使用人。

核算管理

4.2.1企业财务负责人统筹管理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

4.2.2企业宜根据自身发展情况确定核算基准日,可选择月初、月末等日期作为核算基准日,每月核

算一次。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可与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同步进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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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参与核算工作的内部或外部核算人员宜严格保守公司机密。

4.2.4企业委托外部服务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时,可参照知识产权法院审判机制、

专利转让许可机制,引入技术官评价制度。

核算人员

4.3.1企业宜成立工作小组,负责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工作。工作小组宜由企业财务部门、法

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共同组建而成,小组成员宜覆盖会计、法律、知识产权管理等相

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各部门人员工作职责包括:

——财务部门人员:统筹核算工作,负责核算准备、确认、分析、计价具体工作的开展,以及核

算报告撰写、确认等工作;

——法务部门人员: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稳定性、可执行性等法律相关确认、分析工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协助开展知识产权可保护性和相关信息确认等工作;

——相关部门人员:如研发部门人员协助开展知识产权研发投入、技术可行性分析等工作,市场

营销部门人员协助提供知识产权产品市场规模、市场占有率、营销策略等分析工作。

4.3.2工作小组可委托相关领域专业人员协助完成核算工作。

4.3.3工作小组宜熟知、理解并恰当使用核算方法,对核算结果负责并进行解释。

核算表格

企业宜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设计和使用相关核算表格,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统计表格、确认表格、

分析表格、计价表格,相关核算表格示例参见附录A。

5核算目的及方法

核算情形

企业宜对自行研究开发形成或通过外部购买、置换、许可使用等途径获取的知识产权展开核算。核

算宜充分考虑本文件第6章的影响因素。

核算目的

企业知识产权会计核算目的包括但不限于:

——转让;

——许可使用;

——出资;

——质押;

——诉讼;

——拍卖;

——财务报告;

——证券化;

——估值管理;

——征税。

核算方法

5.3.1成本法

2

DB44/T2526—2024

企业自创研究开发形成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

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等,以计入财务报告/征税为目的时,宜选取成本法进行

核算。

成本法一般按被评估知识产权的现时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以确定被评估知识产权价

值。知识产权价值按公式(1)计算:

𝑉=𝑉RC−𝑉𝑃−𝑉𝐹−𝑉𝐸·································································(1)

式中:

V──被评估知识产权价值;

VRC──知识产权重置成本;

VP──知识产权实体性贬值;

VF──知识产权功能性贬值;

VE──知识产权经济性贬值。

5.3.2市场法

企业外部购买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

物新品种等,以转让/出资/质押/诉讼/拍卖/证券化/估值管理为目的时,宜选取市场法进行核算。

市场法一般利用市场上同类或类似知识产权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

测知识产权价值。

商标权价值的市场法计算公式如式(2)所示:

𝑉=𝑊×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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