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296-2020 绿色洗染评价规范

DB21/T 3296-2020 Green washing and dyeing 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296-2020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8-30
实施日期
2020-09-30
发布单位/组织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10

A1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296—2020

绿色洗染评价规范

Standardforevaluationofgreenlaundryanddyeing

2020-08-30发布2020-09-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3296—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洗染行业协会、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大连格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老久华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辽宁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辽宁省消费者协会、辽宁省旅游饭店协会、

辽宁省源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连洁仕清洁用品有限公司、沈阳沃特可林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辽宁

蔚来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沈阳西子清洗服务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天依蓝洗衣服务有限公司、

鞍山百代长新洗衣服务有限公司、沈阳美依洗衣服务有限公司、辽宁凯特琳洗衣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守军、王雪、张娟、刘建勋、刘崇巍、潘莉丽、王良泉、李建峰、佟宜沅、

刘禄举、张涛、安保成、刘新伟、毕娜、李楠、王刚、冷冰。

本标准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辽宁省商务厅(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024-86892298-9206)

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洗染行业协会(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024-88585131)

I

DB21/T3296—2020

绿色洗染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洗染评价规范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评价要求、评价内容及评价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对洗染企业的绿色洗染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7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3171.2洗衣粉(无磷型)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22937商用洗衣机

GB/T22938商用干衣机

GB/T33452洗染术语

DB21/16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T3345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洗染laundryanddyeing

从事衣物和公用纺织品洗涤、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制品的护理等服务的经营行为。

3.2

绿色洗染greenlaundryanddyeing

在规划、建设和经营过程中,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安全健康为理念,以科学的设计和有效的管

理、技术措施为手段,以资源效率最大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为消费者提供的洗染服务。

3.3

评价指标evaluationindex

反映绿色洗染情况的要素。

4评价原则

1

DB21/T3296—2020

全面客观、公正公开、严谨准确。

5评价要求

参与绿色洗染评价的店(厂)应符合以下条件:

——有固定的店堂或营业场所,经营手续齐全;

——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无失用信誉记录;

——安装污水处理装置或有污水集中处理装置。

6评价内容

6.1评价指标

绿色洗染评价指标由制度管理、人员要求、环境要求、设施设备、生产原辅材料、服务要求、安全

管理、环境保护8类指标组成。分值设置为100分。具体评价表见附录A。

6.2制度管理

6.2.1制定环境方针,明确绿色洗染目标和可量化指标。

6.2.2建立完善的绿色生产、经营管理制度,采用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方法。

6.2.3建立运营中涉及的节能、环保、卫生、防疫、安全等管理制度。

6.2.4建立采购制度,应采购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优先采用节能标志产品。

6.2.5建立水、电、气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

6.3人员要求

6.3.1应熟悉绿色洗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纪守法,诚信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3.2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

6.3.3定期进行绿色洗染相关知识的培训。

6.4环境要求

6.4.1服务场所应光线充足,地面、墙面易清洁、不脱落、干净整洁。

6.4.2工作环境应采用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

6.4.3装修装饰材料应采用绿色、环保材料。

6.4.4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GB/T18883中的相关规定。

6.5设施设备

6.5.1应配备与经营项目、经营规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专用洗染、保管、安全、污染防

治等设施设备。

6.5.2应有全面的设备操作管理制度,确保操作员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并有相应的记录。

6.5.3定期对生产设备及空调、供热、照明等用能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6.5.4应采用先进节能设备、技术和管理方法,节能标志产品,且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要求的设施

设备。

6.5.5水洗服务应包括去渍机、洗衣台、水洗机、脱水机、干衣机、熨烫设备及洗衣刷等设备工具,

其中水洗机、脱水机应符合GB/T22937中第5章的要求,干衣机应符合GB/T22938的第5章要求。

2

DB21/T3296—2020

6.5.6干洗服务应包括去渍机、洗衣台、全封闭干洗机、熨烫设备及洗衣刷等设备工具,其中全封闭

干洗机应具有净化回收装置,符合GB/T22937的要求。

6.5.7应配备残渣、废液等废物的收集设备。

6.5.8空调、供热、照明等用能设备应采用节能、环保设备。

6.6生产原辅材料

6.6.1对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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