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645-2016 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

DB12/T 645-2016 Highway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requirements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645-2016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9-27
实施日期
2016-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实施、管理及维护。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薛文、李友良、杨西福、岳向武、张利、何铁强、张纪升、苏勇、周海川、王欣、翟泽、陈鑫瑞、钟磊、左权、石雅庚、张若愚、孙晓亮、赵丽、吴辰、张亮、周晓亮、张浩、弟孟隆、张烁、张佳、王文超、石伟、张金金
出版信息:
页数:3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60

R85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645—2016

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mmunicationofexpresswaynetwork

2016-09-27发布2016-1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DB12/T645-2016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体要求..........................................................................2

5总体构成..........................................................................2

6通信传输系统......................................................................3

7业务应用系统......................................................................7

8同步网...........................................................................10

9信令网...........................................................................11

10网管网..........................................................................11

11通信光缆与电缆..................................................................11

12通信电源........................................................................12

13通信管道........................................................................13

14配线架..........................................................................15

附录A(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通信机房要求...........................................17

附录B(规范性附录)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界面...........................................21

附录C(规范性附录)机房设备布置、安装和缆线布设技术要求...........................23

附录D(规范性附录)通信防雷与接地要求.............................................26

I

DB12/T645-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

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薛文、李友良、杨西福、岳向武、张利、何铁强、张纪升、苏勇、周海川、王

欣、翟泽、陈鑫瑞、钟磊、左权、石雅庚、张若愚、孙晓亮、赵丽、吴辰、张亮、周晓亮、张浩、弟孟

隆、张烁、张佳、王文超、石伟、张金金。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II

DB12/T645-2016

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津市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总体构成、通信传输系统、业务

应用系统、同步网、信令网、网管网、通信光缆与电缆、通信电源、通信管道、配线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通信系统的实施、管理及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269射频电缆总规范

GB20815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5017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B5031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73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

YD/T769核心网用光缆-中心管式通信用室外光缆

YD/T901层绞式通信用室外光缆

YD/T926.1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1部分:总规范

YD/T926.2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2部分:电缆、光缆技术要求

YD/T926.3大楼通信综合布线系统第3部分:连接硬件和接插软线技术要求

YD/T1022SDH设备功能要求

YD/T1051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YD/T1192.2SDH光发送/光接收模块技术要求

YD/T1380.2V5接口技术要求第2部分:V5.2接口

YD/T1712中小型电信机房环境要求

YD/T1821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YD/T2057通信机房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YD/T5003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T5024SDH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

YD/T5040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YD/T5076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YD5079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

YD5098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

YD5121长途通信光缆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YD5137本地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

YD/T5138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DB12/T646-2016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

DB12/T645-2016

交通运输部2012年3号公告公路网运行监测与服务暂行技术要求

交通运输部2012年3号公告高速公路通信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骨干通信网backbonenetwork

市通信中心至区域通信中心之间的传输网络为骨干通信网,是全市传输网络的核心部分;为骨干层

业务的传输提供高效可靠的传输平台,并提供完善的业务保护功能。

3.2

区域通信网areacommunicationnetwork

区域通信中心至路段通信中心之间的传输网络为区域通信网,是各高速公路公司传输网络的核心部

分,为各高速公路公司业务的传输提供高效可靠的传输平台,并提供完善的业务保护功能。

3.3

路段接入网roadaccessnetwork

配置在区域通信网下面一层的各高速公路内部通信传输平台,用于高速公路路段内将语音、数据、

图像等各种管理业务信息传输的实体。

3.4

一级骨干通信站primarybackbonecommunicationstation

区域通信网接入骨干通信网的接口,设置在骨干通信网上的通信站(节)点,一般设在市高速公路

通信中心及区域通信中心。

3.5

二级骨干通信站secondarybackbonecommunicationstation

区域通信网的支持节点,完成区域通信网信息的汇聚、中继和传输,根据区域通信网的架构统筹部

署。

3.6

基层通信站basiccommunicationstation

即无人站,设置在高速公路沿线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基层管理单位,由高速公路管理单位

根据实际需要配置区域通信网的用户端设备,能以无人职守的方式完成路段内基础信息的传输和接入。

4总体要求

4.1高速公路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管理过程中,高速公路通信系统应统一考虑。

4.2系统建设应合理选用成熟、先进的技术标准和设计方案,保证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4.3各级通信系统在遵循全市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通信设备和技术,但应保证通

信协议、地址、接口方面的一致性和系统的互联互通,并兼顾通信系统统一性、系统性和先进性。

4.4同一路段机电系统采用分期或分合同段实施的,通信系统所采用技术标准应统一。

2

DB12/T645-2016

4.5各高速公路开通运行时,其通信系统须纳入全市高速公路联网运行通信系统的范围。

5总体构成

5.1高速公路通信系统总体上由骨干通信网系统、区域通信网系统和路段接入网系统三个层次构成,

区域通信网通过一级骨干通信站接入骨干通信网,路段接入网通过二级骨干通信站接入区域通信网或直

接接入骨干通信网。网络架构如图1所示。

市通信中心

一级骨干通信站一级骨干通信站

骨干通信网

二级骨干通信站

区域通信网路段接入网

基层基层基层

通信站通信站通信站

路段接入网路段接入网

基层基层基层基层基层基层

通信站通信站通信站通信站通信站通信站

图1网络架构如图

5.2骨干通信网应由大容量、高速率的数字传输、存储、转发、交换以及网管设备等组成,具备承担

全市统一联网运行收费、路网运行管理、应急处置等系统需要的各种通信业务的汇接、转接、信息交换

功能。

5.3区域通信网应由高速公路通信网的局端设备,以及网管终端设备等组成,具备承担所辖区域内通

信业务的汇集和转接,保证所辖路段的通信畅通的功能。

5.4路段接入网延伸或补充区域通信网系统的功能,由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在所辖路段较多的情况下设

置。

6通信传输系统

6.1骨干通信传输系统

6.1.1骨干通信网宜采用SDH/MSTP或基于SDH的智能光网络组建。根据传输技术发展水平,当骨干

网形成网格型网络并向智能化方向演进时,可采用基于ASON的智能光网络或OTN骨干传输网络。

6.1.2骨干通信网应采用环型结构。

6.1.3骨干通信网应采用双向复用段保护环,提供自动保护倒换和恢复功能。

3

DB12/T645-2016

6.1.4骨干节点应采用10G设备,可具备平滑升级到40G的能力,核心骨干节点交叉能力不低于

160G。

6.1.5骨干通信网应采用1550nm工作波长。两骨干节点之间大于80公里,应增加中继设备。

6.1.6骨干通信网业务带宽需求及接口类型配置见表1。

表1骨干通信网典型业务带宽需求及接口类型配置参考表

序号业务类型接口类型带宽最低需求

区域通信网至骨干通信网

1SPC数字中继G.7032Mbit/s10Mbit/s

2收费数据10/100M以太网20Mbit/s

3交通流量监控数据10/100M以太网10Mbit/s

4视频图像10/100M以太网8Mbit/s/路

5会议电视系统10/100M以太网20Mbit/s

6办公自动化10/100M以太网10Mbit/s

7呼叫中心10/100M以太网10Mbit/s

8SPC网管通道10/100M以太网10Mbit/s

其他业务预留(含交通信息化、养护信息、

910/100M以太网100Mbit/s

路政信息、交通政务信息等)

6.1.7骨干通信网网络管理系统和网元管理系统提供如下的管理功能:

a)配置管理:包括网元参数设置、单板参数设置、网元交叉连接设置等;

b)维护功能:包括复用段保护、单板维护、时钟保护子网设置、设备软件信息查询、异常配置时

间浏览、网元维护、网元工作状态在拓扑图中的直观显示等;

c)故障管理:包括告警查询浏览、设置告警参数、声光提示和实时打印、告警状态在拓扑图中的

直观显示等;

d)性能管理:包括性能监视时间管理、选择性能监视事件、性能门限管理等;

e)安全管理:包括用户登录和退出管理、系统锁定、用户管理、登录网元等;

f)拓扑管理:包括网络拓扑单元的创建、修改和删除、定义子网、网络导航、网元状态监视、拓

扑自动生成等;

g)保护管理:提供系统自动倒换保护功能的实现,包括:复用段保护环的配置、子网连接保护的

配置、线路1+1、复用保护配置、设备保护配置等;

h)端到端电路配置:包括可控的电路自动配置、电路的检索和过滤、电路告警标识、电路客户管

理等;

i)除此之外,网络管理还可提供日志管理、报表管理、联机功能,以及网管系统自身属性和资源

管理等功能。

6.1.8主要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a)以太网透传功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1)传输链路带宽可配置;

2)应保证以太网业务的透明性,包括以太网MAC帧、VLAN标记等的透明传送;

3)以太网数据帧的封装可采用GFP协议,或者LAPS协议,或者PPP协议,但至少支持GFP

协议;

4)数据帧应采用VC通道的连续级联/虚级联映射来保证数据帧在传输工程中的完整性。

b)传送节点设备应能提供下列类型的接口:

4

DB12/T645-2016

1)STM-64光接口;

2)STM-16光接口;

3)STM-4光接口;

4)GE、10GE以太网接口。

c)传送节点设备应能直接提供或通过下挂低速率设备的方式提供下列类型的接口:

1)139264kbit/s电接口;

2)44736kbit/s电接口;

3)34368kbit/s电接口;

4)2048kbit/s电接口;

5)10/100Mbit/s以太网接口。

d)传送节点设备的交叉连接矩阵应是无阻塞的,并有冗余备份;节点设备满配置时的交叉能力应

根据节点设备位置、业务需求和网络规模等因素来选取;

e)传送节点设备的交叉连接矩阵、电源、时钟发生和分配、控制板应具有冗余保护,以保护系统

的可靠性;交叉连接矩阵的倒换不应产生误码,所有单元盘的保护倒换均不得影响正常的业务;

f)当干线网形成网格型网络并向智能化方向演进时,应逐步实现下列功能:

1)呼叫和连接管理功能;

2)路由功能;

3)自动发现功能;

4)链路资源管理功能。

g)呼叫和连接管理应具有竞争处理功能和异常处理功能;路由功能应支持基于约束条件的通道选

择,并支持最短路径路由,支持工作通道、保护通道和恢复通道的路由计算,满足产生无环路

路由的要求;

h)传输设备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大于100000小时。

6.2区域通信传输系统

6.2.1区域通信网应采用SDH/MSTP系统或基于SDH的智能光网络组建。

6.2.2区域通信网应采用环型结构,边缘部分可采用链型结构。

6.2.3区域通信网成环的路段,宜采用双向复用段保护环,提供自动保护倒换和恢复功能。尚不能成

环及各分支链路采用1+1线性复用段保护方式。

6.2.4区域通信网通信节点宜采用10G设备,接入骨干通信网的通信节点交叉能力不低于160G。

6.2.5区域通信网业务带宽需求及接口类型配置见表2。

5

DB12/T645-2016

表2区域通信网典型业务带宽需求及接口类型配置参考表

序号业务类型接口类型带宽最低需求

路段接入网至区域通信网

1SPC数字中继G.7032Mbit/s10Mbit/s

2收费数据10/100M以太网20Mbit/s

3交通流量监控数据10/100M以太网10Mbit/s

4视频图像10/100M以太网8Mbit/s/路

5会议电视系统10/100M以太网20Mbit/s

6办公自动化10/100M以太网10Mbit/s

7呼叫中心10/100M以太网10Mbit/s

8SPC网管通道10/100M以太网10Mbit/s

其他业务预留(含交通信息化、养护信息、路政信息、交

910/100M以太网100Mbit/s

通政务信息等)

6.2.6网络管理系统应按6.1.7执行。

6.2.7主要技术要求应按6.1.8执行。

6.3路段接入传输系统

6.3.1路段接入网应与区域通信网的技术体制相适应,宜采用SDH/MSTP系统组建。

6.3.2路段接入网由数字光纤分插复用设备(ADM)、光纤线路终端(OLT)设备、基层通信站光纤网络

单元(ONU)设备以及相应的维护管理设备组成。

6.3.3路段接入网可根据站址的分布情况组成自愈环网、相切环及环带链网络结构。

6.3.4路段接入网成环的路段,宜采用双向复用段保护环,提供自动保护倒换和恢复功能。尚不能成

环及各分支链路采用1+1线性复用段保护方式。

6.3.5路段接入网传输速率根据区域通信网网络结构、站点数量及业务容量需求宜采用STM-16等

级。

6.3.6路段接入网承载业务的带宽需求及OLT、基层通信站ONU设备的接口配置见表3。

表3路段接入网(OLT—ONU)典型业务带宽需求及接口类型配置参考表

业务类型带宽需求接口类型备注

收费数据2*2Mbit/s/站10/100M以太网或E1(2M)ONU至OLT

监控数据2*2Mbit/s/站10/100M以太网或低速率(RS232、VF2/4W)的10/100M

业务电话64kbit/s/路FXS/FXO接口可采

压缩视频(H.264)8Mbit/s/路10/100M以太网用1:1配

办公自动化10Mbit/s/站10/100M以太网置,也可利

V5信令用户线按1:2或1:4配置V5.2/OLT用OLT的

其他业务预留(含交通信息化、汇聚功能

养护信息、路政信息、交通政务100Mbit/s/站10/100M以太网实现n:1

信息、路段广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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