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182-2019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DB21/T 3182-2019 Implementation Guidelines for the Risk Level Control and 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of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and Hidden Dangers Inspection and Management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9年09月
研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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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100
J09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182—2019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实施细则
Rulesforthemanagementandcontrolsystemofspecialequipmentsafetyriskclassificationandthe
systemofscreeningandeliminationofhiddenhazardsofspecialequipmentaccidents
2019-09-30发布2019-10-30实施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T3182—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工作程序...........................................................................3
6持续改进...........................................................................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基本程序....................................8
附录B(规范性附录)特种设备基本信息汇总表.......................................9
附录C(资料性附录)常见风险因素...............................................11
附录D(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评估示例——安全检查表法...................12
附录E(规范性附录)安全风险管控清单...........................................18
附录F(资料性附录)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19
I
DB21/T3182—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小兵、高诚、张新法、郝银贵、李岐、葛辉、潘佩哲、潘岩、刘阳。
本标准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的方式进行反馈,我
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号,024-31512632。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沈阳市和平区文萃路4-2号C座,
024-83912840。
II
DB21/T3182—2019
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
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下简
称“双重预防机制”)的构建。无专职安全管理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至少应完成本单位的特
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SG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3术语与定义
TSG03-2015和TSG0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合于本文件。
3.1
安全风险safetyrisk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
的组合。
3.2
危险源hazardsources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
3.3
事故隐患hiddenhazard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
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
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3.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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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specialequipmentsafetymanagementpersonincharge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
员。
3.5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specialequipmentsafetyadministrator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使用单位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3.6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specialequipmentsafetymanagementorganization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使用单位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
3.7
公众聚集场所publicassemblyoccupancy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
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
4基本要求
4.1系统管理
4.1.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应遵循特种设备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特种
设备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工作,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同时,主动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积极配合特种
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并将监管和检验意见及时纳入机制构建工作中。
4.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本细则实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4.1.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属的行业或领域已建立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或职
业安全监控管理体系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其安全生产标准化的
重要组成部分,应在现行的安全生产体系的基础上,按本细则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
4.2分级负责
4.2.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和运行的责任主体,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开展双重预
防机制构建工作。
4.2.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权的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是
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和运行,并保证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投入。
4.2.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
4.2.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负责督促和落实职责范围内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
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照规定向上级人员汇
报。
4.3工作任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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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应至少实现以下工作任务: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数据库;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制定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建立并完善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与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对接。
5工作程序
5.1基本程序
使用单位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基本程序包括策划和准备、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安全风险分级
管控、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隐患排查治理等,见附录A。
5.2策划和准备
5.2.1机构设置
5.2.1.1使用单位应明确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主管部门或机构,
负责制定完善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构建的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其成员至少应包括使用单位
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使用单位也
可以聘请安全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或注册安全工程师协助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工作。双重预防
机制建设过程应有与在用特种设备相关的高级工程师或检验师参与,其资质应与在用特种设备的
种类相匹配。
5.2.1.2对设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应当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组织特种设备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2.2人员培训
使用单位应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培训计划,并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有针对
性地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宣传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介绍常见的特种
设备风险因素、安全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并保留培
训记录。
5.2.3资料收集
开展危险源辨识前应准备的基础资料:
——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特种设备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录B;
——特种设备人员情况,包括持证情况、培训情况和人员配置情况等;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报告);
——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自然环境和作业条件;
——特种设备相关事故案例;
——相关风险管理资料。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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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5.3.1安全风险辨识
5.3.1.1为方便危险源辨识,使用单位应当以在用的单台(套)特种设备及其作业活动进行风险
点划分,按照全面排查、参照目录、分类明确、范围清晰、易于识别、便于管理的原则,风险点
分以下几种:
——锅炉,如承压蒸汽锅炉、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
——压力容器,如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氧舱;
——压力管道,如长输管道、公用管道、工业管道;
——电梯,如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驱动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其他类型电梯;
——起重机械,如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升
降机、缆索式起重机、桅杆式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客运索道,如客运架空索道、客运缆车、客运拖牵索道;
——大型游乐设施,如观览车类、滑行车类、架空游览车类、陀螺类、飞行塔类、转马类、
自控飞机类、赛车类、小火车类、碰碰车类、滑道类、水上游乐设施、无动力游乐设施;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如机动工业车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5.3.1.2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作业中风险点的划分,应当涵盖充装作业全过程所有常规
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对于充装前检查、充装过程、充装后检查等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
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进行重点考虑。
5.3.1.3危险源辨识范围应考虑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个方面,常见的风
险因素见附录C,其中:
——人的因素应包括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安全培训情况、人员配置情况等;
——物的因素应包括设备状况、安全附件或安全保护装置、设备附带装置及工具、设备检验
情况、事故及运行情况等;
——环境因素应包括使用环境和自然条件等;
——管理因素应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操作规程、应
急预案及演练情况等。
5.3.2安全风险评估
5.3.2.1安全风险评估是根据风险点的危险源发生的每种事故类型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确
定风险大小和等级的过程。
5.3.2.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选用适用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也可参考附录D,采用安全检查表
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鼓励企业采用仿真模拟软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5.3.3安全风险等级判定
5.3.3.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点的安全风险等级。
5.3.3.2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
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代表。
5.3.3.3所选用安全风险评估方法的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应合理对应到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
风险和低风险四个等级。
5.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5.4.1使用单位是风险管控的主体,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清单的主要项目包括设
备种类、设备类别、设备名称/品种、产品编号/单位内编号、风险因素、管控措施、责任部门、
责任人、设备位置等,见附录E。
5.4.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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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分级、分层、分设备,逐一明确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重点、管控责任
和管控措施;
——固有安全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重大安全风险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组织进行
专项管控;
——安全风险控制资源投入如安全专项资金、升级改造、监测监控等应根据安全风险等级确
定优先等级;
——按照消除、限制和减少、隔离、个体防护、安全警示、应急处置的顺序控制和降低风险。
5.4.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及其作业活动,其风险应按重大风险管控:
——处于公众聚集场所;
——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电梯;
——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
——涉及熔融和炽热金属等危险物品;
——同类设备因设备本体缺陷而发生过事故;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机构或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作为重大风险管控的。
5.4.4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分别落实领导层、管理层、
员工层的风险管控职责和管控清单,确保风险分级管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4.5使用单位应结合设备特点和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制定风险
控制措施,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工程技术;
——安全管理;
——人员培训;
——个体防护;
——应急处置。
5.4.6使用单位要高度关注运营情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
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5.4.6.1残余风险评估结果为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时,应明确不可容许的危险内容及可能触发事
故的因素,采取针对性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措施;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作业时,应暂停作
业。对于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的危险源,具备条件的使用单位,应立即制定安全管控措施,明确
责任部门、责任人及完成时间,落实资金,将风险降低到一般风险及以下;不具备条件的,应制
定计划,采取有效防控措施。
5.4.6.2残余风险评估结果为一般时,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进行评估,检查并确认控制程序
和措施已经落实,需要时可增加控制措施。
5.4.6.3残余风险评估结果为低时,维持现有管控措施,对执行情况进行审核。
5.4.7作为重大风险进行管控的,必须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应至少包
括以下内容:
——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明确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责任人或者责任机构,并定期对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
事故隐患;
——制定重大风险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
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制定重大风险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5.5隐患排查治理
5.5.1基本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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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1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事故隐患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
全技术规范等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存在可能
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5.5.1.2使用单位应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上,对所存在的危险源开展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应将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较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及其管控措施作为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重点。
5.5.1.3使用单位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和岗位人
员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任务;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
患排查事项、内容和频次;完善资金投入和使用制度;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激励约束机制,鼓
励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评估、核销全过程的信息档案管理
制度。
5.5.1.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包括计划、排查、登记、治理、评估和验收环节,形成闭环管理。
5.5.1.5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
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
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
除的隐患。事故隐患的等级由组织隐患排查的使用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定,至少应涵
盖的重大事故隐患见附录F。
5.5.2制定隐患排查计划
5.5.2.1隐患排查计划应明确隐患排查的项目、内容、方法、责任人和频次。
5.5.2.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专业
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
——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
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范的建立落实情况;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配备、维护和使用方法的培训情
况;
——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和日常维护、保养、自行检查、检验、检测情况;
——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情况,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和持证
上岗情况;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其他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情况。
5.5.3隐患排查
5.5.3.1使用单位应按照隐患排查计划组织人员进行隐患排查,填写隐患排查记录,形成隐患和
问题清单。
5.5.3.2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
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
施、设备;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后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应当加强
维护保养和监测监控,防止事故发生。必要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配合疏散可能危及的周
边人员。
5.5.3.3使用单位应及时将隐患名称、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等信
息向内部员工通报。
5.5.4隐患治理
5.5.4.1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对隐患整改责任部门、措施建议、完成期限
等提出要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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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2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5.5.4.3对于一般事故隐患,责任部门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整改。
5.5.4.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
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5.5隐患治理验收
5.5.5.1隐患治理完成后,使用单位应按照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填写复
查验收清单,实现闭环管理。
5.5.5.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使用单位应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
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
理情况进行评估。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责令设
备停用的,使用单位在完成治理并经评估符合设备启用条件后,还应当按规定向负责特种设备安
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经营的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启用设备。
5.5.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或数据库,主要内容应包括隐患排查任务清单、隐患
和问题清单、整改工作清单、复查验收清单。
6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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