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772-2016 红松人工林松梢象甲防治技术规程

GB/T 32772-2016 Prevention and control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issodes nitinus roelofs in artificial forest of pinus koraiensis sieb.et zucc.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2772-201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06-14
实施日期
2017-01-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国家林业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梢象甲(Pissodes nitidus roelofs)防治的术语和定义、虫情调查、防治对策与措施、检查验收。本标准适用于红松人工林松梢象甲的防治。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
许海沧、杨晓晶、王福林、聂维良、张海涛、龙作义、逄宏扬、李艳飞、陈广新、夏善智、孙强、张伟、李远超、蒋爱珍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2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65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32772—2016

红松人工林松梢象甲防治技术规程

Preventionandcontrol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Pissodesnitinusroelofs

inartificialforestofpinuskoraiensissieb.etzucc.

2016-06-14发布2017-01-01实施

GB/T32772—2016

目次

刖B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虫情调查1

4.1虫情调查原则1

4.2虫情踏查1

4.3虫情标准地调查2

5防治技术3

5.1防治原则3

5.2防治指标3

5.3营林防治措施3

5.4化学防治4

6验收4

6.1验收时间4

6.2验收标准4

6.3验收方法4

6.4验收结果4

7建立技术档案4

附录A(规范性附录)松梢象甲虫情调查林分登记表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松梢象甲虫情调查记录表6

附录C(规范性附录)防治前(防治后)松梢象甲标准地虫情调查汇总表8

附录D(规范性附录)松梢象甲防治效果标准地调查数据汇总表9

附录E(资料性附录)松梢象甲生物学特性10

GB/T32772—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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刖吕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黑龙江省林口林业局、黑龙江省牡丹江林业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海沧、杨哓晶、王福林、聂维良、张海涛、龙作义、逢宏扬、李艳飞、陈广新、

夏善智、孙强、张伟、李远超、蒋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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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2772—2016

红松人工林松梢象甲防治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松梢象甲(Pissodesnitidusroclofs)防治的术语和定义、虫情调查、防治对策与措施、

检查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红松人工林松梢象甲的防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15776造林技术规程

GB/T15781森林抚育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被害株率attackedtreesrate

松梢象甲幼虫为害的主梢数占调查主梢总数的比值。

3.2

虫口密度insectdensity

调查总虫数与总株数的比值。

3.3

松梢象甲Pissodesnitidusroelofs

松黄星象

红木蠹象

鞘翅目、象甲总科、象甲科昆虫。

4虫情调查

4.1虫情调查原则

采取线路踏查和标准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虫情调查。在线路踏查后,对达到发生统计起点的

受害林分进行标准地调查,确定害虫的虫口密度与发生危害程度。

注:发生统计起点为被害株率>2%。

4.2虫情踏查

4.2.1踏查路线

沿着林间小路、小班线、林班线或其他自选线路。

1

GB/T32772—2016

4.2.2踏查对象

将基本调查单元内的红松人工林,划为若干个踏查块,应按照附录A中的规定进行统一编号,随着

调查如实填入表中。

4.2.3踏查时间

每年2次。第1次在4月下旬至5月下旬,成虫上树活动期;第2次在6月下旬至7月下旬,幼虫

孵化后的活动期。

4.2.4踏查方法

应以具有代表性的小班为单位,选择一条对角线进行路线踏查,记载林分概况,随机选择100株红

松主梢,查看并记载松梢象甲幼虫危害情况。应按照附录B中的规定,将踏查结果填入表B.1中,统计

主梢被害率,确定是否达到发生统计起点。

4.3虫情标准地调查

4.3.1调查原则

按照线路踏查的结果,对达到发生统计起点以上虫害的林分设立标准地进行详细调查,应准确统计

主梢是否被害及害虫数量,并对虫害发生的环境因素作记载与详细的分析。

4.3.2标准地的设立

根据踏查结果,应在发生虫害林地内设立面积为0.1hm2(40mX25m)标准地若干块,标准地总面

积不得少于调查林地总面积的5%。在连续多年发生虫害的林地内设立永久性标准地,逐年逐次进行

调查。在林内应采取单对角线或双对角线的方法,进行样地设置。

4.3.3标准地调查方法

在标准地中,调查株数不能少于60株,若少于60株全部调查。样地内应采用对角线形随机取样法

进行单株取样,样株间隔3株〜5株。应按照附录B中的规定进行调查,调查主要包括主梢是否被害、

害虫数量,并填入表B.2中。

4.3.4标准地调查内容

4.3.4.1虫害发生危害程度的确定

可依据表B2中的调查结果,计算每个样地的虫口密度、被害株率。应按照4.3.4.2中的虫害发生

危害程度的分级,确定危害程度。标准调查与计算结束后,应按照附录C的规定,将标准地调查结果填

入记录表中。

4.3.4.2虫害发生危害程度的分级

用主梢被害百分率表示,分为三级。

轻度发生:被害株率〉2%〜£5%时,用•'+”表示;

中度发生:被害株率〉5%〜£10%时,用“十+”表示;

重度发生:被害株率>10%时,用"+++"表示。

2

GB/T32772—2016

4.3.4.3虫口密度(头/株)计算公式

可依据附录B的记载数据,按式(1)计算出主梢虫口密度。

式中:

D——虫口密度,单位为头每株(头/株);

B——调查受害株数的虫头数,单位为头;

A调查株数,单位为株。

4.3.4.4被害株率(%)计算公式

可依据附录B的记载数据,按式(2)计算出被害株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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