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0/T 131-2021 县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范

DB3710/T 131-2021 Regulation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County-level Forest Fire Fighting Teams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10/T 131-202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7-12
实施日期
2021-08-12
发布单位/组织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 县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环翠区应急管理局、威海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威海市环翠区森林消防中队
起草人:
梁皓、丁毅、孟庆澄 、牛凯、赵翔、陈炜、韩东煊、赵兵、丁浩鹏、魏强、王 霖、张良军、张国强、孙阳、张兴誉、王涛、丛毅、李裕宏、曲玲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80

DB3710

威海市地方标准

DB3710/T131—2021

县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ndmanagementofforestfirebrigadeatcountylevel

2021-07-12发布2021-08-12实施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10/T131—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文件由威海市应急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和评估。

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威海市应急管理局、环翠区应急管理局、威海市森林消防救援大队、威海市

环翠区森林消防中队。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梁皓、丁毅、孟庆澄、牛凯、赵翔、陈炜、韩东煊、赵兵、丁浩鹏、魏强、王

霖、张良军、张国强、孙阳、张兴誉、王涛、丛毅、李裕宏、曲玲。

I

DB3710/T131—2021

县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县级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建设目标、建设要求、队伍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威海市县级森林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LY/T2796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规范

LY/T2797森林消防队员技能考核规范

建标15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森林消防队伍forestfirebrigade

由区、县或开发区一级组建,有固定的组织机构、稳定的人员,专职承担扑救森林火灾等应急救援

任务的专业队伍。

4建设目标

在区、县或开发区一级组建装备精良、技术精湛、训练有素、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具备专业救援、

应急反应、快速投送能力的森林消防队伍,逐步形成正规化、职业化的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体系,为有效

控制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兼顾洪涝、地质灾害和事故

灾难等应急救援任务。

5建设要求

5.1人员配备

5.1.1建队规模

森林消防队伍建队规模应不少于50人。

1

DB3710/T131—2021

5.1.2人员招募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自愿、竞争择优、本地常住人口为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实行合同制

管理。

5.1.3人员培训

5.1.3.1森林消防员业务培训内容应按LY/T2797的规定进行,森林消防指挥员业务培训内容应按

LY/T2796的规定进行。

5.1.3.2应强化灭火装备、战法的训练、演练和拉练。

5.1.3.3应建立训练考评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广泛开展考核评比活动,提升素质、强化能力。

5.2基础设施建设

5.2.1营房

营房及附属设施应参照建标152建设,确保满足办公、执勤、食宿、训练、物资储备等基本要求。

5.2.2通讯指挥系统

5.2.2.1窄带通讯

无线对讲通讯应依托消防350M窄带通讯网络,逐步调整并入应急370M窄带应急通讯网络。

5.2.2.2视频会商

视频会商系统依托应急线路建立,同时布设消防指挥调度网、安装高清视频会议系统,也可基于威

海市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

5.2.3信息化系统

应建设卫星火点监测系统、三维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

5.2.4森林航空消防

5.2.4.1应建立森林消防与公安部门警务航空协作机制,采用无人机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处

置工作。

5.2.4.2应推进森林防火重点期派驻直升机驻防工作制度化,并逐步实现长期化、常态化。

5.2.4.3应为直升机驻防工作提供常备地点。

5.3装备配备

5.3.1森林消防队伍配备的装备种类和数量应能满足所承担的森林消防任务需要。

5.3.2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指挥车、运兵车、特种灭火车辆及专用运输车等,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除配备指挥车、运兵车外,宜配备消防水车。具体人员编组及编组装备配备标准按附录A

中A.1的规定执行,配备的装备应符合消防准入制度。

5.3.3应配备消防头盔、阻燃救援服装等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及其他装备,具体按附录A中A.2的规定

执行,配备的防护装备应符合消防准入制度。

5.3.4在执行装备配备标准基础上,结合空地一体灭火体系建设及实战需求,可适度增配先进通用装

备。

5.3.5应在室内室外配备各种体能、技能综合训练器材。

2

DB3710/T131—2021

5.3.6森林消防队伍应保证所有登记在册的装备能够正常使用,无法正常使用的或超过使用年限的,

应及时进行更新补足。

6队伍管理

6.1岗位设置

6.1.1应设置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副中队长、分队长、班长、装备技师、向导员、通信员、驾驶员、

战斗员等岗位。

6.1.2中队长、政治指导员、副中队长由市消防救援支队择优调配(原则上为授予消防救援衔的指战

员),报所在市、县应急局备案,其余人员根据专长和岗位表现选拨。

6.2管理制度

应制定森林消防队伍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扑火安全制

度、器材装备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管理制度。

6.3处置方案

应有完善的兵力调动、扑救程序、火场通讯、火场纪律、扑火安全、后勤保障等森林火灾处置方案。

6.4学习训练

应制定技能培训演练、体能训练、业务学习等计划并组织实施。

6.5建档管理

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对文件、人事、物资、规章制度、学习、培训、日常工作情况、内部审核资

料等档案进行记录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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