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JHPJL 001-2023 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技术规范
T/ZJHPJL 001-2023 Discharge permit compliance self-check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3年10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胡运进、张怡悦、朱依刚、颜恒亮、俞河、刘淑贤、王智博、张微、吴成志、覃亚、杨虎林、戴海航
- 出版信息:
- 页数:4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团体标准
T/ZJHPJL001—2023
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theSelf-auditofPollutantPermitCompliance
2023-10-24发布2023-11-24实施
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发布
T/ZJHPJL001—2023
目次
前 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基本原则............................................................................2
5合规要求............................................................................2
6自查工作程序........................................................................4
7书面材料合规自查....................................................................7
8现场合规自查.......................................................................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实施组织架构................................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资料清单收集情况表................................................13
附录C(资料性附录)排污单位书面材料合规自查表样表....................................17
附录D(资料性附录)排污单位现场合规自查表样表........................................30
附录E(资料性附录)排污单位合规自查报告大纲..........................................34
附录F(资料性附录)合规自查问题总结详表样表..........................................37
I
T/ZJHPJL001—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为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技术规范的总则,有行业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技术规范(以
下简称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行业技术规范;无行业技术规范的,执行本文件;行业涉及通用工序的,
执行通用工序技术规范。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捷环境工程咨询(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浙江省环保集团生态
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运进、张怡悦、朱依刚、颜恒亮、俞河、刘淑贤、王智博、张微、吴成志、
覃亚、杨虎林、戴海航。
本文件由浙江省环境影响评价与环境监理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附录A~附录E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2023年10月首次发布。
II
T/ZJHPJL001—2023
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的基本原则、合规要求、自查工作程序、书面
材料合规自查内容、现场合规自查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排污单位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定期开展关于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执行的合
规自查工作,也适用于指导和规范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开展受排污单位委托的合规检查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3782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HJ/T5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75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HJ355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
HJ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
HJ8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
HJ94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
HJ944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
HJ1105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
HJ120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固体废物
HJ1209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
HJ1259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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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1299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技术规范
HJ130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工业噪声
3术语和定义
HJ944、HJ942、GB37822、HJ1299中的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基本原则
4.1全过程原则
排污单位应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直至排污单位关闭注销的全生命周期内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
自查,及时了解并掌握合规情况。
4.2常态化原则
排污单位应常态化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4.3一致性原则
排污单位实际建设情况、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应与排污许可证保持一致性。排污许
可证执行报告、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记录及其他环境管理制度记录应保持一致性。
4.4责任制原则
排污单位最高管理者应参与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工作并对自查结果负责,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
人,并进行定期考核。
5合规要求
5.1总体要求
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由许可事项合规自查和环境管理要求合规自查组成。
5.2许可事项合规自查
许可事项合规自查重点关注:
a)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填报完整,记载内容与法律
法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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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相符,并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和/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及验收意见
等内容是否一致;
b)排污单位实际情况是否与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一致;
c)污染物排放要求与排污许可证要求一致,包括:
—废气排放浓度(速率)及实际排放量是否未超出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的许可排放限值;
—废水排放浓度及实际排放量是否未超出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的许可排放限值;
—厂界工业噪声是否未超过排污许可副本规定的排放限值;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种类、去向及利用/处置方式是否与排污许可证副本一致。
5.3环境管理合规自查
环境管理合规自查重点关注:
a)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环境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建立环境管理制
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b)排污单位是否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规定建设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实施新
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的排污单位,是否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污染
物排放口;
c)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副本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禁止或限制
污染物排放的措施;
d)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和有关标准规范,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e)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管理工业固体废物,是否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进行危险废物有关信息的申报;
f)排污单位是否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等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
次,如实记录,并按要求保存环境管理台账;
g)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频次和时间要求如实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
许可证执行报告;
h)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如实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污染物排放信
息。符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的排污单位,是否在相关系统进行了环境信
息依法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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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存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情形的排污单位,是否按照排污许可证、适用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
核发技术规范、排放标准中的规定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j)排污单位是否符合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应当遵守的其他控制污染物排放要求,如土壤重点监管单
位的隐患排查制度要求、排污权交易管理要求等。
6自查工作程序
6.1工作程序
每次开展合规自查工作的流程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持续改进四个阶段,各阶段流
程图见图1。
排污单位开展排污许可证合规自查工作应覆盖全生命周期,并宜以年度为频次确立工作计划,并对
合规自查频次、自查内容及范围进行统筹规划。
6.2准备阶段
6.2.1建立合规自查工作团队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成员宜包括负责生产、环保、采购等排污许可证合规自查可能涉及的部门人员。
具体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参见附录A。
6.2.2建立合规自查工作计划
合规自查工作计划宜明确当次合规自查团队成员、当次合规自查开展时间安排、核查内容和范围,
以及是否聘请生态环境服务机构。
6.3实施阶段
6.3.1资料收集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可参考《资料清单收集情况表》(见附录B)开展资料收集工作。资料收集完毕
后,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宜对资料收集情况进行总结并填写《资料清单收集情况表》中各项资料收集情况,
无法收集的资料应填写无法收集的原因。具体资料准备见本文件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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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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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书面材料合规自查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依据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相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以及适用的排放标准等,
开展书面材料合规自查,根据书面材料记录确认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情况,同时识别现场合
规自查重点,提出现场合规自查计划,包括:现场合规自查开展时间、需访问的人员、需观察的设施/
设备/操作、需查阅的支撑文件等。
合规自查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根据书面材料合规自查情况编制《排污单位书面材料合规自查表》(见
附录C)。开展合规自查时,还应关注上一次的合规自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在本次合规自查时是否已改
正。书面材料合规自查重点内容见本文件7.3~7.7。
6.3.3现场合规自查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根据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相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适用的排
放标准等,以及《排污单位书面材料合规自查表》中识别的现场合规自查重点,开展现场合规自查。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根据现场合规自查情况编制《排污单位现场合规自查表》(见附录D。开展合
规自查时,还应关注上一次合规自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在本次合规自查时是否改正。现场合规自查具体
内容见第8章。
6.4报告阶段
6.4.1合规自查报告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对合规自查开展情况及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梳理,编制排污单位合规自查报告,
报告大纲可参考附录E。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可提出整改建议并征求落实部门意见,最终确定整改方案及
整改期限,明确负责落实整改的部门。
6.4.2合规自查结果确认
合规自查报告应由负责当次合规自查的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对《排污单位书面材料合规自查表》
《排污单位现场合规自查表》及《排污单位合规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确认并签字。若合规
自查工作团队由生态环境服务机构开展,则技术负责人为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的技术负责人。
《排污单位合规自查报告》中的结果还应由合规自查最高管理者进行确认并签字。
6.4.3保存合规自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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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执行合规自查记录应保存至少5年。
6.4.4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沟通
若自查发现的问题中发现排污单位实际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符或与排污许可证不符的情况,
应及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
6.5持续改进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将发现的不合规问题告知涉及的部门,同时告知整改方案、整改期限,并由各
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同时,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指定人员跟进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涉及部门应按整改方案及时限持续改进直至合规。整改时限到期时,由指定人员跟进检查整改落实
情况。
7书面材料合规自查
7.1一般要求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应行业的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以及适用的排放标准等,按照6.3.2
的工作流程进行一致性分析。
7.2资料准备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在正式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工作之前,根据6.3.1进行资料收集,并判
断资料是否齐全,如有材料缺失,应记录材料缺失原因,判断是否需要对台账管理制度进行完善。
7.3排污许可证质量合规自查
排污单位应根据HJ1299中关于非现场核查的内容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合规自查。
7.4自行监测合规自查
7.4.1自动监测
依据排污许可证,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标准、HJ75、HJ355、HJ356等对以下内容进行判定:
a)采用自动监测的排放口、污染物及监测内容符合排污许可证要求;
b)依法安装、使用、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c)自动监测数据标记、数据审核、无效时间段数据处理符合HJ75、HJ356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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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自动监测设备故障、监测数据超标时,按规定提交情况说明报告;
e)自动监测数据真实、可信,符合工程常识。
7.4.2手工自行监测
依据排污许可证,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污染物排放标准、HJ/T55、HJ819、GB12348、HJ1209等,通过查阅自行监测
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报告、环境管理台账和自行监测原始记录,对以下内容进行判定:
a)排污单位是否记录并保存自行监测台账记录、自行监测报告、和自行监测原始记录;
b)自行监测内容、污染因子、监测频次、采样点位、采样方法及个数、测定方法、监测点位布设
合规;
c)自行监测结果未超出排放限值,且监测时的生产负荷合规;
d)监测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监测数据记录合规;
e)自行监测方案及自行监测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公开合规;
f)自行监测数据公开合规;
g)监测数据真实、可信,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原始监测记录、监测报告、自行监测年度报告、执
行报告中的监测数据具有一致性。
7.5环境管理台账合规自查
依据排污许可证,结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HJ944、HJ1259、HJ1301以及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通过查阅环境管理台账制度文件、环境管理台账,对以下内容进行判定:
a)按要求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且制度安排合理、可操作并符合相关要求;
b)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内容、记录频次、保存方式合规;
c)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真实、可信,符合数据逻辑和工程常识。
7.6执行报告合规自查
7.6.1完整性合规
依据排污许可证副本,结合HJ944、HJ1200、HJ1301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通过
查阅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对以下内容进行判定:
a)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频次和时间合规;
b)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内容无漏项,支撑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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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发生停产的,也应当在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并说明原因并提交;
d)有特殊时段排放要求的,应填报特殊时段废气污染物排放信息,并对特殊时段的减排措施及排
放量削减落实情况进行说明;
e)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排污单位,应对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说明;
f)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规定其他纳入执行报告的信息的,按要求进行填报。
7.6.2规范性合规
依据排污许可证副本,结合HJ944、HJ1200、HJ1301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通过
查阅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记录、环境管理台账,对以下内容进行判定:
a)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填报信息与排污许可证相符,符合工程常识,且与环境管理
台账记录一致;
b)自行监测情况填报信息符合排污许可证中的监测要求,符合工程常识,且与自行监测记录一致;
c)台账管理信息填报内容与环境管理台账实际记录情况一致;
d)实际排放量计算方法及排放量合规;
e)信息公开情况填报内容和实际信息公开情况一致;
f)企业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填报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g)工业噪声填报内容与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实际记录情况一致;
h)有特殊时段排放要求的,特殊时段废气污染物排放信息填报合规,对特殊时段的减排措施及排
放量削减落实情况的说明与特殊时段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一致;
i)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排污单位,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说明与排污单位的隐
患排查制度、隐患排查档案记录一致;
j)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权有偿使用、转让、交易有相关政策要求的,执行报告中对排污
权有偿使用、转让、交易的说明与记录相符。
7.7数据一致性自查
7.7.1环保税申报与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相符性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对环保税申报的计算报表中采用的计算方法、
实测浓度、排(产)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否一致进行判定。
7.7.2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相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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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环境统计的排污单位,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查阅比对环境统计报表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对
环境统计报表中的基本生产信息等基础数据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否一致进行判定。
7.7.3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的相符性
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的排污单位,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查阅比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排污许
可证执行报告,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中的燃料实际用量、燃料分析、原辅料用量及产品产量等基础数据
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是否一致进行判定。
8现场合规自查
8.1一般要求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依据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相应行业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相关技术规范,适用的排
放标准,以及书面材料合规自查中识别出的现场合规自查重点,开展现场合规自查,并编制《排污单位
现场合规自查表》(见附录D)。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可通过以下方式开展现场合规自查:
a)查阅相关文件和信息,包括现场巡检记录、排污单位生产台账、环境管理台账、采购和出入库
记录、工艺流程图、平面布置图、监测点位布置图等资料;
b)查看现场污染物产生与排放设施和监测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现场观察污染物产生与排放设施
的位置、数量、运行及维护情况,监测设备的安装、校准和维护情况等;
c)询问现场工作人员,应多采用开放式提问,获取更多信息;
d)现场通过抽取样本、重复计算验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8.2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相符性自查
排污单位应根据HJ1299中关于现场核查的内容开展现场建设情况与排污许可证载明内容相符性合
规自查。
对于存在现场建设情况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不一致的情形,根据HJ1299中6.3
节的判定要求进行合规判定,并依法履行相应手续。
8.3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要求执行情况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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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可通过现场踏勘,查阅现场巡检记录、环境管理台账、生产台账、采购和出入库
记录、在线监测运维记录、手工监测原始记录,以及不方便收集或未收集到的非现场核查资料等,核实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执行情况是否满足排污许可证要求,重点关注如下内容:
a)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维护及校准是否合规:依据HJ75、HJ355、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排污
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地方相关规定及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判定;
b)手工自行监测的质量控制及质量保证、监测数据记录是否合规:依据排污许可证进行判定;
c)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形式及保存时间是否合规:依据排污许可证进行判定;
d)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是否合规:依据排污许可证、环境影响报
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方相关要求进行判定;
e)无组织废气管控措施的实施是否合规:依据排污许可证,结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
文件、污染物排放标准及地方相关要求中的无组织管控要求进行判定;
f)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及管理是否合规:依据排污许可证、HJ1200、
GB18597、GB18599及HJ1105中的要求进行判定;
g)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执行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是否合规:依据排污许可证、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进行判定;
h)若排污单位收到整改通知书或排污许可证副本中有改正规定,整改要求的实施是否合规:依据
排污许可证或整改通知书进行判定;
i)上一次合规自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合规:依据上一次合规自查报告中的整改方案进行
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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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实施组织架构
排污单位最高管理者应参与排污许可证执行合规自查工作,对自查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常态化开展
及一致性负责。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由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团队人员组成,负责每次合规自查的具体实施。合规自
查工作团队技术负责人需熟悉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内容及要求、最新环境政策要求、合规自查流程和
内容。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可以由排污单位内部人员构成,也可以由排污单位内部人员及排污单位委托的
生态环境服务机构人员共同构成。
合规自查工作团队应包含自查工作涉及到的排污单位各部门成员,包括环保、生产、采购等排污许
可证合规自查可能涉及的部门。若排污单位规模较小、人员有限,以上各部门成员之间有重叠,则各部
门成员可由一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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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资料性附录)
资料清单收集情况表
材料
资料类时间材料缺失情
资料内容说明是否
别范围况说明
齐全
□是
1.1排污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及副本的电子版。
□否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
复、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文件、环境影响登记表及备案材料、□是
1.2
备案材料、竣工验收文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及验收□否
件及验收意见意见
提供自本次合规自查至上次合规自
排污许可执行报告年查期间的所有执行报告年报和季报。□是
1.3
报、季报若排污许可证副本中不要求提交季□否
报,可不提供季报。
涉及许可排放量的,最近一次许可证
(首次申请/变更/重新申请/延续)申□是
1.4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
请时附件中的许可排放量计算过程□否
1.排污
文件。
许可证
执行报告实际排放量计提供第1.3条中的执行报告对应的原□是
及执行1.5
算过程始计算Excel表。□否
报告相
有在线监测的排口的实提供第1.3条中的执行报告对应的数
关材料
际排放量,提供用于计据。废气在线监测提供小时尺度排放□是
1.6
算的修约后的在线监测数据,废水在线监测提供日均尺度排□否
数据放数据。
最近一次许可证(首次申请/变更/重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情况□是
1.7新申请/延续)申请时附件中的排污口
说明材料□否
规范化设置情况说明材料。
提供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要求进行信
息公开的内容的公开方式(若是需要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排污单位,则提
□是
1.8信息公开记录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若为网
□否
站上公开,提供网址;若为报纸、刊
物、广播、电视等媒体,提供进行公
开时的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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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JHPJL001—2023
资料清单收集情况表(续表)
材料
资料类时间
资料内容说明是否材料缺失情况说明
别范围
齐全
1.9企业“一厂一策”方案涉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其他□是
要求制定“一厂一策”要求的,□否
提供“一厂一策”方案。
1.10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及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是
境管理台账制度文本十一条,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否
1.11提交税务部门的《环境保提供第1.3条中的执行报告对应□是
护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的申报表。注意是有申报的实际□否
表排放量的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
表,非环保税缴纳凭证。
1.12《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排污单位如在本次合规自查至上□是
告》《核查结论表》次合规自查期间被要求进行温室□否
气体排放报告,则提供本条资料。
若未被要求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报
告,则无需提供。
1.13环境统计填报表提供提交给主管部门的环境统计□是
表。□否
2.1原辅料及燃料采购凭证含采购数量及来源。注意应包括□是
辅助燃料、废气及废水处理药剂、□否
水费。
2.2燃料分析记录台账(包括供应商提供的入场燃料分析报□是
煤、天然气、生物质等)告,或排污单位委托的有CMA资□否
质认证的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燃料
2.采购
分析检测报告。
及出、
2.3废气、废水治理药剂,以可提供成分检测分析,或包装标□是
入库记
及含VOCs物料的品牌、签上的规格。□否
录
规格(成分)
2.4主要原料入库、出库管理或包括入库、出库、储存等信息□是
台账的相关台账也可。□否
2.5燃料入库、出库管理台账煤或油类燃料提供入库、出库记□是
录台账,燃气类燃料提供计量记□否
录。
3.1生产台账的日报表、月报包括每台生产设施或每条生产线□是
表、年报表的运行时长、原料及燃料投加量、□否
3.生产
辅料用量、产品产量等信息。
管理台
3.2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如有提交给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是
账
修、设备异常报告报告,也需提供。□否
3.3停限产等特殊时段排放包括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限电□是
14
T/ZJHPJL001—2023
资料清单收集情况表(续表)
材料
资料类时间
资料内容说明是否材料缺失情况说明
别范围
齐全
情况限产(如有)的通知,响应时段、□否
预警等级、绩效分级结果、预警
措施要求、措施实际执行情况等。
4.1企业基本信息管理台账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是
施基本信息等。□否
4.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包括脱硝剂使用量、氨逃逸、催□是
台账,包括按日报表、月化剂更换情况、运行时长等□否
报表、年报表
4.3污染治理设施异常情况记录异常原因、异常总时长、污□是
4.环境记录台账,及向环境主管染物异常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等信□否
管理台部门递交的报告息
账
4.4污染治理设施开停工、检提供开停工、检维修计划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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