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 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DB51/T 1173-2010 DB51/T 1173-2010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Government Service Center

四川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1/T 1173-2010
标准类型
四川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0-13
实施日期
2010-10-20
发布单位/组织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A00

备案号:28705-2010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2010–10–13发布2010–10–20实施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51/T1173-201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术语和定义........................................................................1

3管理要求..........................................................................2

4服务事项要求......................................................................4

附录A(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5

附录B(资料性附录)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7

附录C(资料性附录)一次性告知书...................................................1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不予受理通知书.................................................11

DB51/T1173-2010

前言

本标准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牛建平、张应杰、陈建平、熊兰、罗光辉、杨玲、魏兴亮、肖平、张凯峰、岳

立、舒新华、杨路、李文平、朱利民、李从坤。

DB51/T1173-2010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省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服务中心)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

求、服务事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政务服务中心governmentaffairsservicecenter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对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面向社会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

公共服务、招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进行组织协调、实施监督管理,并根

据有关部门委托直接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机构。

2.2

政务服务governmentaffairsservi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审批、

公共服务、招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活动。

2.3

服务事项serviceitems

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包括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招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

务事项。

2.4

两集中两到位twoconcentrationtwoinplace

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部

门的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2.5

首席代表chiefrepresentative

部门派驻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第一负责人,由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担任。县级政务服

务中心部门首席代表宜由部门副职担任。

DB51/T1173-2010

2.6

首问责任岗chiefresponsibilitypost

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设置的履行首问职责的工作岗位。

2.7

首问责任人chiefresponsibleperson

依照职责首次接待服务对象的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

2.8

综合窗口comprehensiveservicewindow

根据部门委托,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的窗口。

3管理要求

3.1机构及人员

3.1.1政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及人员

3.1.1.1机构设置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承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按有关规定可设立相应的内设机构。

3.1.1.2人员配置

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需要,合理配置工作人员。

3.1.2部门行政审批机构及人员

3.1.2.1机构设置

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应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

相对集中,该内设机构向同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行政审批事项及其工作量较少的部门应在政务服

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或者委托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办理相关事项。

3.1.2.2人员配置

3.1.2.2.1部门行政审批机构应根据业务量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确定首席代表。

3.1.2.2.2工作人员的人事及福利待遇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由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3.1.2.3人员要求

3.1.2.3.1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业务骨干。

3.1.2.3.2国家公务员或法律、法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行政审批职能的事业单位(组织)的工作人

员。

3.1.2.3.3会操作计算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1.3公共服务机构

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机构,其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人员要求参照3.1.2。

DB51/T1173-2010

3.2职能职责

3.2.1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责,由本级政府按有关规定确定。

3.2.2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职能职责参见附录A。

3.2.3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参见附录B。

3.3办事制度

3.3.1首问负责制度

3.3.1.1政务服务中心和部门窗口应设立首问责任岗,制定首问责任岗职责并公示。

3.3.1.2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热情,礼貌待人,规范用语,耐心接受问询。

3.3.1.3首问责任人应按岗位职责认真办理服务事项,对不属于本岗位办理的服务事项应履行告知义

务或引领至该服务事项承办窗口。

3.3.2限时办结制度

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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